法律法规,学法守法

微信
手机版
豪仕法规

江西省安义县人民检察院诉安义县国土资源局不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职责案

作者 :茹媛 2024-01-16 12:00:04 围观 : 评论

【基本案情】
  2016年2月至2017年6月,徐庆明在没有办理采矿许可证和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雇佣他人擅自对犁头山山体进行采矿。安义县国土资源局先后六次向其下达《制止违反矿产资源法规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停止违法开采行为。2017年11月,江西省安义县人民检察院向安义县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嗣后,安义县国土资源局虽陆续采取措施,但徐庆明未完全按照恢复治理方案进行恢复治理。所涉地区矿山地质环境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改善。江西省安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要求安义县国土资源局全面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法定职责。

  【裁判结果】

  南昌铁路运输法院一审认为,安义县国土资源局负有保护和监管案涉地区矿山地质环境的法定职责。其虽先后对徐庆明非法采矿行为履行了一定的监管职能,但在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本案诉讼前,未督促徐庆明按照恢复治理方案进行恢复治理,亦未责令徐庆明缴纳土地复垦费用、代为组织复垦,案涉矿山地区至今仍土层、矿石裸露,地质环境状况未得到根本改善影响,给周边环境及居民生活带来安全隐患,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一审判决,责令安义县国土资源局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职责,按照恢复治理方案恢复安义县犁头山地区的生态环境。

  【典型意义】

  本案系对非法采矿行为监管不力导致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引发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非法采矿行为不仅严重侵害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造成矿业权税费流失,而且极易造成矿产资源的乱采滥挖,导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安义县国土资源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对矿山地质环境遭受破坏后的修复治理具有监督、管理义务。尽管其已经针对案涉非法采矿行为采取相关措施,但因未继续、全面地履行监管职责,矿山地质环境仍持续受到侵害。本案判决认定行政机关未完全履行法定职责并判令其继续履职,对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全面履行职责,维护矿山生态环境安全,切实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积极作用。

相关文章

  • 母亲出资购房登记子女名下起诉要求返还法院如何判读
    母亲出资购房登记子女名下起诉要求返还法院如何判读

    原告诉称 赵某文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赵某文与周某辉口头约定的借名买房合同有效。 赵某文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赵某文的一审诉讼请求,确认赵某文与周某辉口头约定的借名买房合同有效。 事实和理由:1.北京市昌平区一号房屋(以下简称涉案房屋)系赵某文全额出资购买,一审判决对购房出资的关键事实未查清;2.赵某文与孙某英虽为男女朋友关系,但赵某文与周某辉并无过多接触,一审判决认定三人形成类似家庭...

    2024-01-16 12:02:37
  • 出资购房登记朋友名下房屋被拍卖能否要回出资及增值
    出资购房登记朋友名下房屋被拍卖能否要回出资及增值

    原告诉称 周某辉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吴某雨赔偿给周某辉造成财产损失购房款人民币7394660元及增值价值12605340元,合人民币2000万元整;2、请求法院判令吴某雨支付北京市顺义区一号房屋租金237万元(暂计算截至2019年6月);3、请求法院判令吴某雨承担本案诉讼费。 周某辉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将本案发回重审。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吴某雨负担。 事实和理由:一、虽然...

    2024-01-16 12:02:35
  • 【工伤赔偿】周某富工伤六级赔偿案 :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助委托人拿到赔偿款
    【工伤赔偿】周某富工伤六级赔偿案 :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助委托人拿到赔偿款

    2014年-2019年 周某富【工伤六级】赔偿案 【本案要点概括】 1.方式:劳动仲裁裁决 仲裁获赔【近40万】元 2.焦点:找到突破点攻克执行难 财务混同申请破产,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结果:顺利获得赔偿款 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周某顺利获得赔偿 【关键词】 劳动仲裁、工伤、破产、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基本案情】 周某于2014年9月5日起到被申请人处从事外墙安...

    2024-01-16 12:00:16
  • 出资购买亲属房屋未有书面合同能否起诉过户
    出资购买亲属房屋未有书面合同能否起诉过户

    原告诉称刘某芳、周某鑫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周某文将位于北京市昌平区一号房屋过户至刘某芳名下。周某文、陈某勇、朱某涛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芳、周某鑫全部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1.刘某芳、周某鑫多次变更案由和诉讼请求,捏造民事法律关系。2.北京市昌平区一号房屋(以下简称涉案房屋)系周某文、陈某勇按照房改房政策购买,也已经取得了产权证书,应为周某文、陈某勇所有。3.房屋买卖合同属要式合同,...

    2024-01-16 12:00:13
  • 亲属主张借配偶名义买房法院认可起诉撤销判决纠纷
    亲属主张借配偶名义买房法院认可起诉撤销判决纠纷

    原告诉称 秦某辉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M号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M号判决书)。 秦某辉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秦某辉的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一、一审判决认定2016年7月8日孙某洁、孙某鹏签订了借名买房《协议》及协议内容是不真实的,缺乏基础事实依据,该协议只是孙某鹏、孙某洁姐弟俩恶意串通,为达到孙某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二、本案的主要焦点在于借名买房《协议》是否真...

    2024-01-16 12:00:11
  • 父母名下房屋购买时子女有出资老人去世属于遗产吗
    父母名下房屋购买时子女有出资老人去世属于遗产吗

    原告诉称 赵某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请求依法判决确认涉案房屋归赵某所有;2、本案诉讼费由赵某杰、赵某聪、赵某鑫负担。 赵某上诉请求:1、撤销原判,依法改判支持赵某的一审诉讼请求;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赵某杰、赵某聪、赵某鑫承担。 事实与理由:1、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赵某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其与父亲赵某刚就北京市海淀区一号房屋(以下简称涉案房屋)由其出资以父亲名义购买,其对涉案房屋享...

    2024-01-16 12:00:09
  • 借名购买因拆迁获得经济适用房签署合同是否有效
    借名购买因拆迁获得经济适用房签署合同是否有效

    原告诉称 赵某兰、吴某昊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请求判决确认赵某兰、吴某昊与齐某英、林某微于2009年签署的关于北京市朝阳区一号借名买房《协议书》无效;2、请求判决齐某英、林某微将上述房屋返还给赵某兰、吴某昊。 齐某英、林某微向一审法院反诉请求:要求赵某兰、吴某昊协助齐某英、林某微办理诉争房屋的过户手续,将房屋过户到齐某英名下。 赵某兰、吴某昊上诉请求:1、请求贵院判令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或者改...

    2024-01-16 12:00:08
  • 借亲属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能否起诉过户
    借亲属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能否起诉过户

    原告诉称 赵某刚向一审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配合将位于北京市昌平区一号房屋过户至原告名下;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被告系原告的兄弟媳妇,2006年12月28日,原告借用被告名义与北京R公司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了位于北京市昌平区一号房屋;案涉房屋的购房款及税费等相关费用均由原告支付,房屋交付后原告对案涉房屋进行了装修,并且案涉房屋始终由原告一家居住使用。后原被告...

    2024-01-16 12:00:06
  • 江西省安义县人民检察院诉安义县国土资源局不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职责案
    江西省安义县人民检察院诉安义县国土资源局不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职责案

    江西省安义县人民检察院诉安义县国土资源局不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职责案发布日期:2022-08-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基本案情】 2016年2月至2017年6月,徐庆明在没有办理采矿许可证和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雇佣他人擅自对犁头山山体进行采矿。安义县国土资源局先后六次向其下达《制止违反矿产资源法规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停止违法开采行为。2017年11月,江西省安义县人民检察院向安义县国土资源...

    2024-01-16 12:00:04
  • 贵州省榕江县人民检察院诉榕江县栽麻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管理公益诉讼案
    贵州省榕江县人民检察院诉榕江县栽麻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管理公益诉讼案

    贵州省榕江县人民检察院诉榕江县栽麻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管理公益诉讼案发布日期:2022-08-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基本案情】贵州省榕江县栽麻镇宰荡侗寨和归柳侗寨分别于2012年、2016年入列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贵州省榕江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乱搭乱建、违法占地、占用河道建房等问题突出,造成民族传统文化遭受严重破坏。贵州省榕江县栽麻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栽麻镇政府)存在怠于履行保护...

    2024-01-16 1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