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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法院裁判:合同笼统约定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法院要审查
    最高法院裁判:合同笼统约定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法院要审查
    裁判要旨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应当严格遵循合同相对性原则,不得随意突破合同相对性,扩大合同责任承担主体的范围。如律师费采模糊方式约定即可要求违约方全额承担,守约方就有可能完全不顾律师费支付的合理性、必要性,使得损失不必要地扩大。律师代理费作为一种损失,亦应受到民法典第584条规定的可预见性规则限制。故在确定律师费的负担金额时,人民法院既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合同约定,又要审查律师费用的必要性、...
  • 最高法院司法政策:审理合同纠纷时,三种情形下应向原告释明
    最高法院司法政策:审理合同纠纷时,三种情形下应向原告释明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受理、审理合同纠纷时,可以根据起诉和答辩情况,向原告作出如下释明:(一)起诉主张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诉讼请求不能被支持或者合同无效情形下,是否请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主张缔约过失责任;(二)起诉主张继续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合同无效或者履行不能情形下,是否主张缔约过失责任或者请求解除合同;(三)起诉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合同有效或者履行不能情形下,是否请求...
  • 请求退还货款案件可以由买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吗?
    请求退还货款案件可以由买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吗?
    案情简介 A公司从王某处购买柱塞泵10套,已经全额支付货款。A公司收到产品后装配在钻机上,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A公司售出的钻机产生重大故障,有质量问题的柱塞泵共2台,每台价值3500元,两台共计7000元,A公司为客户更换柱塞泵产生差旅费2000元。A公司与王某多次沟通,王某不予退换。后A公司诉至M县人民法院,请求判决被告王某退还货款7000元及并赔偿损失2000元。王某在答辩期内对向M县人民法院提...
    2024-12-28
  • 违约方是否享有合同解除权?
    违约方是否享有合同解除权?
    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长期猪厂租赁合同,在合同履行一段时间后,承租人以市场行情不好、连年亏损等理由,不想继续租赁,此时,承租人是否享有合同解除权? 案情简介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签订存栏规模14080头《猪场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五年,乙公司按照每头每年220元价格支付猪场租金,付款方式为一年一付。2021年1月1日,双方签订存栏规模5280头《猪场租赁合同》,合同内容与14080...
    2024-12-10
  • 建设施工工程中,如何区别转包和挂靠?
    建设施工工程中,如何区别转包和挂靠?
    案情简介 2021年7月,被告A公司经招投标承包了B政府的改造提升工程并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原告马某与被告A公司签订了《工程合作协议书》并实际进场施工。后原告马某主张已完成部分工程,但被告A公司和B政府未足额按进度支付工程款,现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共同支付欠付工程款150万元。 法院审理 本案争议焦点为原告马某与被告A公司之间系 挂靠 还是 转包 法律关系。吴律师提醒您,法院审理后认为,第一、原告...
  • 人民法院案例库涉及显失公平的13则裁判要旨整理
    人民法院案例库涉及显失公平的13则裁判要旨整理
    1、洪某某诉广西某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编号:2023-08-2-119-004 / 民事 / 委托合同纠纷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1.11 / (2020)粤01民终12365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02.25裁判要旨互联网金融平台通过在线签署电子授权协议,设置多层次复杂授权结构,使其可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对资金流向实施实质控制,且无需另行取得授权...
  • 质押合同属于什么合同?-法律知识-豪士法律知识网
    质押合同属于什么合同?-法律知识-豪士法律知识网
    导读:质押合同属于什么合同?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的法律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其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相较于抵押,抵押的标的传统上是不动产(现代立法,也包括部分...
  • 阴阳合同属于诈骗吗?-法律知识-豪士法律知识网
    阴阳合同属于诈骗吗?-法律知识-豪士法律知识网
    导读:阴阳合同属于诈骗吗?属于。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实际交易中,买卖双方为达到避税或其他目的,向有关部门登记时用一张合同,通过少报价格或少报面积的...
  • 怎么认定为合同诈骗行为?-法律知识-豪士法律知识网
    怎么认定为合同诈骗行为?-法律知识-豪士法律知识网
    导读: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合同民事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或误导对方基于此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以签订合同达到欺诈的目的。那么合同诈骗又是什么呢?大律师网为您介绍。 合同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合同诈...
  • 定做合同中双方均主张对方违约,违约责任如何认定?
    定做合同中双方均主张对方违约,违约责任如何认定?
    ?鲁法案例【2024】573定作合同纠纷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定作的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过程中产生的合同纠纷。但在此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主张对方违约,违约责任该如何认定?吴律师为您解答。案情简介甲公司为经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大型货物运输等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乙公司为经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汽车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等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月3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
    2024-09-25
  • ​最高法院裁判:双方通过微信买卖货物的,由收货地法院管辖
    ​最高法院裁判:双方通过微信买卖货物的,由收货地法院管辖
    裁判要旨原、被告通过微信交流达成买卖协议以订购货物,并约定收货地,故该买卖协议属于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0条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故本案收货地作为合同履行地,其基层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 物业服务企业对部分业主欠付物业费期间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吗?
    物业服务企业对部分业主欠付物业费期间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吗?
    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的权利义务作出约定,是住宅小区基层治理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合同兼具集体性与个体性特征,物业服务系整体提供予全体业主,由业主集体共同受益,而物业费则多由业主个体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正因为此,在具体案件中,面向个体的物业费支付义务与...
  • 临时救济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临时救济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导读:临时救济是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当事人面临紧急情况时,为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难以弥补的损害,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的一种紧急法律保护措施。临时救济的申请需满足特定条件,旨在迅速而有效地防止损害发生或扩大,直至案件最终裁决。 临时救济申请的条件是什么?1.紧急性:申请人必须证明存在紧急情况,即如果不立即采取措施,其权利可能遭受无法挽回的损害。紧急性是启动临时救济程序的基础,要求情况紧迫且后果严重。...
  • 2024年未签订合同能否申请临时救济?
    2024年未签订合同能否申请临时救济?
    导读:在未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下,当事人仍可能基于一定的法律关系申请临时救济措施,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这通常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尤其是关于债的关系、侵权责任以及民事诉讼程序中的临时措施部分。 未签订合同能否申请临时救济?1.债的关系成立与合同形式: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订立。即使未签订书面合同,只要双方通过实际行动形成了事实上的合同关...
  • 潍坊寒亭合同诈骗罪成功辩护案例:民事纠纷,检察院不起诉
    潍坊寒亭合同诈骗罪成功辩护案例:民事纠纷,检察院不起诉
    检察院不起诉案例 本案为潍坊市寒亭区公安局以诈骗罪立案后,欲追究贺某某的刑事责任。后案件由寒亭区检察院移送高新区检察院。此时被告人来找到赵荣烈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律师从检察院调阅卷宗后,认真查看了所有的证据,初步判定该案证据存疑,依据法律规定被告人贺某某并不构成诈骗罪,而仅仅是民事纠纷。 律师依据案件事实和卷宗证据,从法律上深入浅出的论述被告人贺某某不构成诈骗罪的五条理由,条条理由正中要害...
    2024-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