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学法守法

微信
手机版
豪仕法规
  • 最高法法官会议纪要:选择管辖法院错误耽误期限,起诉期限如何算
    最高法法官会议纪要:选择管辖法院错误耽误期限,起诉期限如何算
    案情摘要乙区政府于2014年11月19日对被征收人陈某等人作出补偿决定。陈某等人不服该补偿决定,于2014年12月17日向甲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甲市政府于2015年2月12日作出复议决定,维持了该补偿决定,并告知陈某等人,如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该行政复议决定于2月15日送达。陈某等人于2015年3月1日向乙区人民法院邮寄行政起诉状。乙区人民法院于2...
  • 最高法院裁判:担保追偿起诉时,可否适用原借款合同的管辖条款​
    最高法院裁判:担保追偿起诉时,可否适用原借款合同的管辖条款​
    裁判要旨从本案起诉的情况看,案涉《龙卡信用卡购车分期付款约定条款及抵押担保合同》,未对茗发担保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的追偿事宜进行约定,故本案不应适用该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应当适用一般地域管辖规定,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最高法民辖16号原告:浙江茗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被告:黄宁。被告:许月琴。原告浙江茗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茗发担保公司...
  • 今年以来,湖北7名律师(含律所主任)因行贿罪被判刑吊证
    今年以来,湖北7名律师(含律所主任)因行贿罪被判刑吊证
    湖北省司法厅行政处罚决定鄂司律罚决字〔2023〕1号被处罚人:邓宜平,男,湖北百思特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4205199010129098。经查,邓宜平于2022年6月30日被潜江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上述事实有潜江市人民法院(2021)鄂9005刑初343号刑事判决书予以证实。本机关认为,邓宜平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
  • 最高法裁判:“约定签订地与实际签章地不符的”规定是否仍适用​
    最高法裁判:“约定签订地与实际签章地不符的”规定是否仍适用​
    【裁判要旨】①为贯彻实施民法典,最高院废止了《民通意见》《合同法解释一》《合同法解释二》等司法解释,出台了《民法典物权编解释(一)》等司法解释。但是,对于上述已经废止的司法解释中的程序性规定的精神,与《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不冲突的,如《合同法解释一》第14条、第23条,《合同法解释二》第4条等,法院可以在办理程序性事项时作为参考。②至于案涉协议管辖条款是否属于格式条款的问题,在当事人对此未提出...
  • 最高法院裁判:如何以“争议标的”判断合同履行地进而确定管辖
    最高法院裁判:如何以“争议标的”判断合同履行地进而确定管辖
    裁判要旨合同双方分别向不同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起诉系基于同一事实、同一法律关系,以不同诉讼请求分别起诉,相关案件应当合并审理。“争议标的”是指当事人诉讼请求所指向的合同义务内容。当事人诉请判令对方履行合同的,“争议标的”即合同约定的对方应履行的义务内容,此时的“争议标的”为其他标的,应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诉请求判令对方支付合同价款、滞纳金等的,“争议标的”即所指向的合同义务...
  • 一事不再理?已有案件作出认定,别的当事人对该法律关系不能起诉
    一事不再理?已有案件作出认定,别的当事人对该法律关系不能起诉
    审理法院: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案 号: (2022)渝01民终7148号案 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裁判日期: 2022年7月14日原告:杨某某被告:重庆某物业公司、某社区居委会审理程序情况杨某某与重庆某物业公司、某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某请求请求判决《物业服务合同》)为无效合同。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本案构成“一事不再理”,裁定驳回杨某某的起诉。杨某某不服一审裁定上诉。重...
  • 最高法院裁判:因夫妻一方债务,法院能否查封另一方名下的房屋
    最高法院裁判:因夫妻一方债务,法院能否查封另一方名下的房屋
    裁判要旨即使该债务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但因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就案涉登记在夫妻另一方名下的房产现均无证据表明归个人所有,故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法院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因此夫妻另一方对案涉房产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案例索引《邓歌宪、长沙理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再审案》【(2018)最高法民申2802号】争议焦点法...
  • 最高法院裁判:​“面广量大”的约定无实际联系管辖地,约定无效
    最高法院裁判:​“面广量大”的约定无实际联系管辖地,约定无效
    裁判要旨原、被告签订的合同虽然约定由“合同签订地A区法院”管辖,但双方未提供证据证明合同的实际签订地在A区,同时,双方住所地均不在A区,A区与本案争议没有任何实际联系。此类小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出借方一方主体特定、借款方一方主体不特定,存在着面广量大的情形,虽然协议选择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在无证据材料可以用以证明该地与本案争议有实际联系的情况下,就此认定该地是本案的管辖法院,势必造成大...
  • 最高法院裁判:如何理解《民诉法》中“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
    最高法院裁判:如何理解《民诉法》中“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
    【裁判要旨】协议管辖制度的核心是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让双方当事人选择法院审理涉诉纠纷。一旦以达成协议管辖的方式共同作出决定,当事人双方都应接受协议管辖的约定。关于如何理解“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应当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具体分析,结合争议的法律关系的具体情形,综合考虑当事人的情况及涉诉法律行为等诸多因素,确定该地点是否与争议有实际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2)...
  • 很多人不知的、由被动向主动转变的,新版法院司法警察履职规定
    很多人不知的、由被动向主动转变的,新版法院司法警察履职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为了保证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保障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安全,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责: (一)维护审判执行秩...
  • 最高法院:合同约定可向×法院起诉的​“可”,有选择还是必须
    最高法院:合同约定可向×法院起诉的​“可”,有选择还是必须
    裁判要旨原、被告约定“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该约定中的“可”能否理解为也可以到其他有法定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即该协议管辖是否具有排他性。协议管辖应是非常确定的管辖,应具有排他性的管辖,即能够通过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确定争议管辖的法院。从双方约定看,虽然当事人使用了“可”字,但协议内容并没有既可向选择管辖法院起诉,也可向法定管辖法院起诉的意思表示,故不应将此约定理解为选择性的约定。双方协议所使用的“...
  • 最高法院民一庭:庭审终结后,当事人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如何办理?
    最高法院民一庭:庭审终结后,当事人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如何办理?
    要点由于此时当事人已无申请回避权,人民法院无须就回避申请再向当事人作出口头或者书面决定,也可不答复当事人。经调查,审判人员与本案确有利害关系,该事由很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要求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自行回避。申请回避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行使。《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
  • 山东法院系统近年被反腐处理的73名“害群之马”,司法反腐在路上
    山东法院系统近年被反腐处理的73名“害群之马”,司法反腐在路上
    2019年7月20日,最高法院召开了全国法院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专题会议。最高法院在会上要求,要完善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主观过错和客观行为相结合,严格把握审判瑕疵和违法审判的界限,严格认定依法免责的情形和条件,确保依法依规追究违法审判责任,充分保障司法人员依法履职。要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对贪污受贿、失职渎职、以案谋私和充当诉讼掮客的,一律严肃查处,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谁?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谁?
    导读:非婚生子女未满2周岁的,一般归母亲抚养,满2周岁的,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则由法院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来判决。以下是大律师网法务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大律师网法务给出的具体意见。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谁? 非婚生子女未满2周岁的,一般归母亲抚养,满2周岁的,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则由法院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来判决。 法律依据 夫妻离婚后的孩子抚养权法院怎么判 文章标签:《中华人民...
  • 湘潭大学研究生杀人事件
    湘潭大学研究生杀人事件
    “太荒唐了! ”这是2016年1月1日,出狱近半年后的曾爱云面对采访时说的第一句话。他说他至今也无法理解2003年10月27日深夜所发生的事情,为何会让他完全无辜地、在研究生入学仅42天后便经历了长达近12年、三次死刑判决的牢狱生涯,待无罪释放时,他已是38岁的中年人。2001年,曾爱云从湘潭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毕业后,来到了衡阳一家铁路集团下属的机械厂工作,期间由于能力出众,被提拔为车间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