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学法守法

微信
手机版
豪仕法规

马**诉被告***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

作者 :娅蕾 2024-03-26 00:00:04 围观 : 评论

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马**诉被告***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3年1月3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马**及其委托代理人施琦,被告***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刘*、谭*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裁判分析过程:
  本院认为,劳动者、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亦负有举证证明责任。关于原告主张的自2022年4月3日至2022年9月4日期间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18000元,对此本院认为,被告成立于2022年5月25日,在此之前原告不会与之存在劳动关系而2022年8月1日原告已与案外人**人力资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被派遣至被告处工作,故本院确认原、被告在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被告未与原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被告应当支付原告自2022年6月25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5327.59元(4500元/月÷21.75天*4天+4500元)。另,原告陈述其于2022年3月3日入职,至于原告主张的2022年4月3日至2022年5月24日期间等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问题,因涉及他人的权利义务和仲裁前置问题,利害关系人可另行依法解决。关于原告主张的2022年8月份的工资4500元,庭审中原告明确表示已收到该款项并放弃该主张,本院予以确认。关于原告主张的经济补偿金4500元,就本案而言,原、被告于2022年7月31日终止劳动关系非原告意愿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告应当支付原告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4500元(4500元/月*1个月)。至于原告提出的追加案外人云南**科技有限公司为被告的申请,因涉及仲裁前置问题,不予追加,至于被告提出的追加案外人***人力资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为被告的申请,经审查,本院认为没有追加的必要不子追加。此外,关于案外人**人力资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原、被告均未就*仲裁裁决书对其提起诉讼,视为未主张其承担责任,在此予以说明。此外,被告已于2023年2月6日向原告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5327.59元,故无需再行支付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云南)*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马**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4500元;
  驳回原告马**的其他诉讼请求

相关文章

  • 高歌猛进的法律公司,哀鸿遍野的律师们,律师市场化已经迫在眉睫
    高歌猛进的法律公司,哀鸿遍野的律师们,律师市场化已经迫在眉睫

    最近,看了一篇文章,内容是今年年初,有创投圈知名博主的一期视频中,采访了一家法律咨询公司的CEO。其介绍,他们目前是差不多是 2000万的月营收,计划到今年6月底增加一倍的销售人员,实现整体的营收也会对应增长,今年一个营业部的年度目标是2个亿,今年还计划在几个新城市布局。聊天中,有网友跟烟语君讲,跟他合作的法律公司,已经实现了在香港的借壳上市,下一步准备继续扩大业务范围。近期,媒体还有一篇文章《...

    2024-03-26 06:00:10
  • 南京大屠杀时,被俘将士为何不反抗?40年后,一位老兵说出了原因
    南京大屠杀时,被俘将士为何不反抗?40年后,一位老兵说出了原因

    1937年,日军全面侵华战争拉开了帷幕。日军起初突如其来的攻势使得当时的国民政府疲于应对,在短时间内,许多国土都先后沦陷。到了年底,日军已经深入我国腹地,攻陷了南京。南京沦陷后,日军在南京对被俘的将士们和城内的平民进行了一场惨无人道的大屠杀。这场惨绝人寰的屠杀持续了整整四十天,受害者多达三十万之数。根据史料记载,当时的国民党南京守备军有十万之数,是侵略者的两倍之多。那为什么,这些士兵们宁愿沦为阶...

    2024-03-26 01:51:24
  • 徐**、四**能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劳动争议
    徐**、四**能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劳动争议

    案件基本情况: 上诉人徐**因与上诉人四川达**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达**)、原审被告达**(中国)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达**)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2018)云0102民初1257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9年12月4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裁判分析过程: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24-03-26 00:00:16
  • 刘*与被申请人云南亿**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
    刘*与被申请人云南亿**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

    案件基本情况 申请人刘*与被申请人云南亿**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申诉到本院。申请人要求: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1年9月27日至2022年5月18日期间拖欠的工资43000元;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1年10月27日至2022年5月18日期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42000元;3.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6000元。本院于2022年6月29日受理后...

    2024-03-26 00:00:14
  • 郑*富与被申请人云南亿**有限公司劳动争议
    郑*富与被申请人云南亿**有限公司劳动争议

    案件基本情况: 申请人郑*富与被申请人云南亿**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申诉到本院。申请人要求: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5月18日期间拖欠的工资33051.72元;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5月18日期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27500元;3.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5500元。本院于2022年6月29日受...

    2024-03-26 00:00:13
  • 李*娟诉被申请人云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李*娟诉被申请人云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李*娟诉被申请人云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发布日期:2024-03-25 作者:施琦律师 案件基本情况: 申请人李*娟诉被申请人云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等。本仲裁院于2022年1月21日依法受理此案并依法组成仲裁庭于2022年3月1日公开开庭审理。申请人李*娟及其委托代理人施琦,被申请人的委托代理...

    2024-03-26 00:00:11
  • 波***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与被告唐**劳动争议
    波***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与被告唐**劳动争议

    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昆明市五华区***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与被告唐**劳动争议一案,于2022年8月2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2年10月1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裁判分析过程: 法院认为,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首先,关于劳动关系解除的时间,庭审中,被告认可最后一次考勤打卡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但主...

    2024-03-26 00:00:09
  • 杨*与被告昆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昆明**执法大队劳动争议
    杨*与被告昆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昆明**执法大队劳动争议

    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杨*与被告昆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昆明**执法大队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2年10月24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2年11月2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杨*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施琦,被告**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冯*、被告**执法大队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裁判分析过程: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

    2024-03-26 00:00:08
  • 陈*与被告昆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执法大队劳动争议
    陈*与被告昆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执法大队劳动争议

    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陈*与被告昆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昆明**执法大队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2年10月24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2年11月2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施琦,被告**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冯*、被告**执法大队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裁判分析过程: 综上所述,针对被告劳务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合法的争议,本...

    2024-03-26 00:00:06
  • 马**诉被告***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
    马**诉被告***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

    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马**诉被告***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3年1月3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马**及其委托代理人施琦,被告***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刘*、谭*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裁判分析过程: 本院认为,劳动者、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亦负有举证证明责任。关于原告主张的自2022年4月...

    2024-03-26 0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