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学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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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与其抱怨抵制,不如不换个思路,将法律公司看做一个机会
    律师与其抱怨抵制,不如不换个思路,将法律公司看做一个机会
    昨天的文章《70万律师已经哀声不断,为何这么多法律公司还要挤进法律市场?》后边,又遭遇了观点的大碰撞,甚至有律师口吻的留言直接要开骂了,用“是不是法律公司的托儿”、“非蠢即坏贻害法治”来形容文章及作者。看了这些留言,是不是就跟当初质疑那些网约车平台没有参加行业协会没有挂靠行业主管的出租车公司缺乏安全保障,质疑网络购物平台没有产品质量保证没有收款发货保障,质疑微信支付宝没有传统银行背景存款交易没有...
    2023-12-07
  • 70万律师已经哀声不断,为何这么多法律公司还要挤进法律市场?
    70万律师已经哀声不断,为何这么多法律公司还要挤进法律市场?
    法律人,本应该是一个向社会群体输出规则规范、倡导遵守法律法治的职业群体,可是近段时间以来,法律服务市场却是呈现出一片混乱无序乃至刀光剑影的景象。先是,有律师惊呼,网上到处都是各种法律公司、“律”字打头的公司,打着律师的名义在以白菜价格推荐法律咨询业务、案件诉讼指导、律师代理案件等法律业务,已经大量影响到律师的正常业务量了。再有,有自媒体检索裁判文书网发现,居然有什么法务经纪人委员会、法治委员会的...
    2023-12-06
  • 不推进司法公开,通过加强内部监督,能否增强司法公信力?
    不推进司法公开,通过加强内部监督,能否增强司法公信力?
    最近,一则某北京资深律师通过视频实名举报北京某法院的主审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都是直接点名的啊)的视频,在网上热传热议(详见《律所一审败诉律师网络实名举报办案人员,说好的法律共同体呢?》一文)。昨天文章的留言区,大家也都看到了,尽管观众尚不明白法院的判决说理,也不知道律师“举报”中所称的上述人员“渎职”的具体情形,但观点还分为了两派:有不赞成律师做法的,认为作为法律群体的律师,就算是牵涉个人利...
    2023-12-03
  • 律所一审败诉律师网络实名举报办案人员,说好的法律共同体呢?
    律所一审败诉律师网络实名举报办案人员,说好的法律共同体呢?
    最近,当事人跟律师之间纠纷成诉的开始多了吗?南方一律师开庭迟到被法院判决赔偿当事人600万元、结果还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赔一事还在引发热议,让律师们惊呼勤勉谨慎执业的教训可以这么惨重。北方又传来一律师代理二审刑事案件遭遇当事人不满被诉至法院,被法院一审判决返还一半的律师费。律师没有选择等待二审结果,而是举着律师执业证,将一审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实名举报到了网络上,震惊了法律圈和社会各界。律师在...
    2023-12-02
  • 不用复习都通过法考主观题,法考未来走向何方?
    不用复习都通过法考主观题,法考未来走向何方?
    今天(11月30日),是司法部公布法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的日子,四千多人的朋友圈,还是静悄悄,基本没几个晒自己法考成绩的。去年写了一篇《发现没?今年朋友圈几乎没有晒法考成绩的,说明了什么?》的文章,被网友们说是自己的老了,朋友圈没有参加法考的了。据说,朋友圈通过率90%,微博通过率80%,小红书通过率可能高达150%!可是,看到了以下的这个贴子,“我今年一点点一点点书没看,我考过了”、“...
  • 开庭未到律师被判赔偿600万后续,保险公司拒赔不当“冤大头”
    开庭未到律师被判赔偿600万后续,保险公司拒赔不当“冤大头”
    这个案件注定会成为法律圈经典案例!近日,深圳中院的“(2022)粤03 民终 640号”二审民事判决书流传网络(详见《未到庭应诉,律师被判赔偿600万,律所退费5万加赔偿100万》一文),其中的纠纷内容是:广东某律所的律师受托办理一涉嫌违法强拆的行政赔偿案件诉讼过程中,因律师未按期到达法院出庭被法院对案件按撤诉处理,导致该行政纠纷此后被三级法院均裁定不再受理。当事人无法再通过诉讼主张实体权利,遂...
  • 当事人跟前训律师、直言你说的不管用...律师最怕遇到这些法官
    当事人跟前训律师、直言你说的不管用...律师最怕遇到这些法官
    最近,很多人都在讨论律师的日子不好过了,不利的影响是,裁判文书、庭审直播、审判流程等都不公开了;经济形势不好已经蔓延到客户的支付能力、诉讼意愿,律师的案件总体在下降;大批的法科生还是一如既往的看好律师行业,怀着成为律政剧那样的律师愿望涌入行业;大批的法务公司、法律咨询公司已经开始参与瓜分法律市场,律师身上,除了律所以外,又多了一案源费的瓜分者......以上的这些,不过是这几年才有的新情况而已,...
    2023-11-29
  • 利益面前连守法都忘了,学法是为了违法?某些人法律人啊!
    利益面前连守法都忘了,学法是为了违法?某些人法律人啊!
    最近,在微信群里踢了一个人,因为这个家伙屡教不改,毫不掩饰自己学习法律的目的就是,如何不受制裁的可以把别人的财产弄到自己的兜里。按照他的理解和发现,学习了法律就不受法律的制裁,因为司法办案要依靠证据,只要自己违法的证据不被别人掌握,或是自己不承认,司法机关就不能将他怎么样。烟语君给他的评价是,心术不正,早晚出事儿,留在群里是带坏了别人。不过,也应该看到,这人的想法,绝不是个例,包括很多法律人。张...
  • 如此双标?律师们称,主张劳动待遇的实习律师没法在律师界混了!
    如此双标?律师们称,主张劳动待遇的实习律师没法在律师界混了!
    关心律师的执业遭遇、维护律师的诉讼权益......这是每个律师都会关心和呼吁事情,给出的最响亮理由是,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然而,如果换个角度时,当律师作为利益相关方,成为了其他人权益的主宰者时,能否做到依法办事,鼓励他人依法维权呢?不久前,本号发布了一篇实习律师诉讼律所支付基本劳动待遇的《实习律师起诉律所,主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加班费...》裁判文书,没想到,在这天天喊...
    2023-11-27
  • 律师开庭未到被判赔偿600万,行政诉讼撤诉后真的不能再起诉吗?
    律师开庭未到被判赔偿600万,行政诉讼撤诉后真的不能再起诉吗?
    今天,律所、律师因为律师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中的失职行为被法院终审判决赔偿当事人共计600万元的案件和新闻,仍在法律圈引发热议。(案情详见《未到庭应诉,律师被判赔偿600万,律所退费5万加赔偿100万》的二审判决书)有网友评价此事甚是蹊跷:按照常理,事关“投资约 200万元”、“该场面积 52.85亩”的鳗鱼场被涉嫌违法强拆行政赔偿这么大的案件,法院通知开庭,律师一定会谨慎对待才是,怎么会忘记了而不...
    2023-11-26
  • 官司打了四五年才收了5万元,律师被判赔偿当事人600万,这是为何
    官司打了四五年才收了5万元,律师被判赔偿当事人600万,这是为何
    今天,有网友给烟语君发来了一篇案号为“(2022)粤 03 民终 640 号”PDF格式的二审判决书,据说已经在微信群里流传开来。看罢判决内容,相信令很多律师惊出了一身冷汗。(有公众号将该判决书隐名化后转移成了文本格式,详见今天本号第三篇推送文章。)判决书里,被判赔偿责任律师在上诉中称,“本案涉及的诉讼经历了四宗案件七个程序,律师艰辛地代理了四五年的时间,三份合同约定的律师费分别是 5000 元...
    2023-11-25
  • 当律师以充当“第二公诉人”为荣,离遭受社会非议还远吗?
    当律师以充当“第二公诉人”为荣,离遭受社会非议还远吗?
    近日,微信群里流传着一张律师朋友圈的截图,内容大致是,我不是辩护人,我是第二公诉人,本来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是死缓,被我硬生生打掉了......下辈子请个更好的律师吧!一时间,有人质疑图片的真实性:这是不是在迎合大众心理的吸人眼球炒作流量,也有人质疑这个律师是不是忘了律师的职业本分只顾个人风头,还有人质疑是不是后边附带的法院“送达回证”上的“辩护人”是不是打错了......网络传来的图片,烟语君无从...
  • 你的律师,肯为你的案件进行网络发声吗?
    你的律师,肯为你的案件进行网络发声吗?
    已经是今年不知道第几起了,刑辩律师在代理案件中遭遇了法官、法院的诸多“小动作”,不得不采取网络发声的方式,再次赢回了辩护权。最近的一起是,多名律师11月20日在枣强县法院庭审辩护时,先是遭遇了被法院责令退出法庭、休庭时出了法院大门就视为“擅自退庭”,进而是下午开庭时被禁止进入法庭,被法警强行驱离。事发当天,众律师或是发布现场视频,或是撰文发布现场情况,不仅引来了众多法律人的围观和热议,而且有媒体...
    2023-11-23
  • 律师指导虚假诉讼后被检举,不是一句“我没参与”就可以推卸的
    律师指导虚假诉讼后被检举,不是一句“我没参与”就可以推卸的
    律师圈,一直流传着一句很多前辈教育晚辈的经验是,律师最大的敌人,其实是自己的当事人。很多年轻律师或外行人不理解这话,甚至觉得是不可能发生的事儿,但这却是一条条足以牢狱之灾的教训换来的经验之谈。可能是市场竞争激烈的关系,亦或是领先别人一步的利益诱惑,在很多律师的执业理念里,法律规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被置换成了维护当事人利益,不问利益的合法性与否。甚至有些律师,以帮助当事人逃避依法应承担的法律...
  • 法务经纪人、法律公司怼上了律协,争的是法律服务的社会多元化
    法务经纪人、法律公司怼上了律协,争的是法律服务的社会多元化
    最近,随着“律师经纪人”、“法务经纪人”等组织及诉讼代理活动,在法律圈及自媒体引发热议之后,“澎湃新闻”、“红星新闻”、“新京报”等媒体都进行了报道,引用的观点大多是对以上的组织及活动持否定的态度,甚至“中青网”的一篇评论文章直接以“律师经纪人代理案件的'大门'务必要关死”做了标题,评论此事。各地的律协纷纷发表“声明”或是“公告”,大体内容都是:一是撇清关系,声明所谓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