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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有权处理业主摆放物品,下步拍卖违停车辆,限制业主回家?

作者 :媛昕 2023-03-19 18:00:25 围观 : 评论

昨天,发文《老人小区楼下箱子种的菜,镇政府、物业有权强制清理吗?》,里面详尽罗列了小区业主占用公共区域摆放自己物品后,按照目前现行的法律规定,谁有权请求排除妨碍,谁可以予以制止,谁有权予以行政处罚。

没想到,很多网友的留言居然是,“按规矩办事没错,但什么事如果都要像这篇文章说的那样,那就简单事变复杂了!”;“物业公司通知将个人财物收回市内,逾期按无主财产处理。有人敢违规摆放就是不要了,物业已经尽到了通知义务,按无主财产处理的话也是可以的!”

上海这个小区物业公司根据镇里整治通知进行了小区公共区域清理,将业主老人箱装蔬菜直接倒进绿化带的行为,很多人的留言是对于占用小区公共区域的痛恨,甚至为物业公司的雷厉风行点赞。就像网上针对山东女足队员家中违法建筑被强拆之后,网上很多人叫好一样,理由是违章占用了这么多年,不管手段、形式如何,拆了就对了。



看到以上的这段视频,烟语君作为一名法律人,虽然理解很多业主对于小区公共空间被占用带来的不便,但更想到的是,究竟谁给了物业公司这么大的权力?连行政机关都没权力直接一步到位,他们作为一个服务企业,却可以认定和强制处理业主的个人财产?

虽然我国对于私人财产没有达到西方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风可进,雨可进,但国王不能进”的保护程度,但《民法典》也规定了,“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宪法》也规定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就算是业主的物品摆放占用了小区的公共区域,法律规定的责任也仅是被责令搬离,由行政机关进行罚款吧?(法律依据昨天文章已经详细论述,再次不做复述)哪个法律规定说,违规摆放的物品,具有被物业公司没收、清理的处理方式?

有人称不根据物业公司的限期清理通知,就可以视为无主物。建议去看看《民法典》中关于无主物的认定和处理规定,物业公司哪里有权力去认定和处理无主物?

即便是违规摆放在公共区域的个人物品,也是业主的合法财产,根本不是无主物,也不是物业有权“侵占、哄抢、破坏”的。有法律规定的被责令搬离,拒不搬离由房管部门罚款的处理方式不去适用,而是采取物业公司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进行处理。物业公司的行为,就是违法行为,而且侵犯的是业主的合法财产权。

今天处理的是箱装蔬菜,明天就是长期停放在小区里的车辆。真有真实的案例,“浙江法治报”报道(今天第五条文章推送),徐某1993年结婚时花2万多买了一辆名牌二轮摩托车,一直停放在所住小区的非机动车地下室里。2021年8月,为清理该地下室公共停车空间,小区物业公司、业委会通知车主在一周内将长期未使用的自行车、电动车移走,否则将作无主处理。徐某未搬离,物业公司将徐某摩托车拉走并出售,得款200元。

瑞安法院判令,被告物业公司、业委会对小区内长期占位的废旧车辆进行管理并无不当,但对车辆作出变卖处置没有依据。该废旧摩托车不属于无主物。经物业公司张贴公告提醒后仍不移车,不代表车主必然放弃所有权,物业公司无权处置变卖业主的废旧车辆。

打着清理公共空间,就可以不管法律规定、法律程序,纵容物业公司处分他人财产的思想和认识,说白了就是,只要自己可以获利,他人的权益谁管他啊?甚至还有认为,走法律程序多麻烦,有人如物业公司肯出面清理,自己又能获益,他的权益管他合法不合法,就当牺牲了就是。

这样的认识,甚至被很多法律人所赞同,甚至出现在某些法院的裁判认为里。说白了,这些人是只顾自己的眼前利益,根本不明白,法律流程尽管繁琐,可能让某些人员钻了法律空子,但却是每个人具有安全感的社会预期,具有稳定感的法律保障。

非经法律程序认定,法定机关处理,个人财产不受侵犯,这是事关每个人的财产安全的大事,岂是什么小区环境整治、公共区域清理所能比拟的社会价值?有些人就是不明白,物业今天可以以清理名义将他人楼道堆放物品清理卖掉、将业主箱装蔬菜倒进绿化带,明天就可以以小区安全为由禁止没有携带门禁卡的业主回家,可以将小区违规停的车辆拍卖。



法律规定了针对物业占用共有空间的处理流程是,其他业主可以投诉举报,物业应该及时制止、制止不听的反映到行政机关,房管部门应该受理投诉举报,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罚款。

现实我们看到的却是,以上这些法律途径、法律职责平日里不走,到了挤占公用空间严重的程度,物业就以非法强制的手段予以清理,最后陷入了业主之间该不该占用公用空间的争论之中,却对那些平日里不履职的物业公司、行政部门视为不见,更对非法处理个人财产的做法拍手叫好。这是不是本末倒置,暴力性破坏法治?

别人身上发生的不法行为觉得自己可以获利就拍手叫好,不要担心,这种不法行为的泛滥法律程序的打破,迟早会落到你的头上。就像无数的冤案形成的教训是,不要认为那些冤案的受害者只是倒霉蛋而已,没有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的法律保护,每个人都会是冤案的潜在受害者。这么简单的道理,很多人,就是不明白。

微信群里,有网友整天不厌其烦的讲自己的案件受到如何不公的待遇。烟语君好奇的问他,你平日里是否关心别人的案件?他反问,我只管自己的案件,哪有空管别人的事情?烟语君对他说,你觉得别人的案件真的跟你无关吗?没有别人案件的公正审理,会有你的案件公正审理,你有特权吗?

视频里那些被倒掉的业主菜箱,那些拍手叫好的,你们有没有想过,那天你违章停在路边的车辆,会不会被旁边的物业人员拖走拍卖呢?到时候,也希望你能继续拍手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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