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学法守法

微信
手机版
豪仕法规
  • 服务合同纠纷案例简介
    服务合同纠纷案例简介
    案件简介 被上诉人办有名为 乐家 养老院一所,在本院内约有200多的老人。上诉人李某也在该养老院居住。可是在2018年6月一天,李某从养老院的窗户跳出,遭遇交通事故死亡,其家人起诉 乐家 养老院 办案经过 本所在接受了 乐家 养老院委托后,认真查阅了本院的入院协议和相关规定并发表如下代理意见:首先、上诉人姐姐(以下称乙方)死于交通事故并且已经获得了相应的赔偿,其死亡的原因与被上诉人的服务行为没有任...
  • 儿媳偷拿自家财物被控盗窃罪,法院二审宣告无罪
    儿媳偷拿自家财物被控盗窃罪,法院二审宣告无罪
    裁判要旨上诉人基于与丈夫及其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共同劳动的事实形成的家庭成员间的财产共有关系,既是一种客观事实,也是一种法律事实。现被害人及证人王某2关于是否已协商或已实际分割家产的陈述和证言存在多处矛盾和多次反复,在这种情况下,应作出对上诉人有利的认定,肯定财产共有关系存在。这种关系使得上诉人具有了共有财产权利主体地位,其对家庭财产享有掌握和控制的权利。至于其享有的份额,另当别论。并且,这种关系...
  • 法院判决:等红灯过程中司机浏览手机,是行政违法行为
    法院判决:等红灯过程中司机浏览手机,是行政违法行为
    裁判要旨虽然上诉人驾驶的车辆因红灯而暂时处于停止状态,但并不改变其仍然处于在道路行驶这一连续的过程中。车辆在等红灯时停止时间较短且未脱离驾驶员的控制,车辆位于路况复杂的路口,车辆亦未熄火,驾驶员浏览电子设备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必然会影响其对信号灯、行人、路况的判断,该行为本身已构成妨碍安全驾驶。上诉人掉以轻心的心态、不良的驾驶习惯,正是发生交通事故的潜在危险因素。浦东交警支队作为交通管理部门,为维...
  • 判决:保护女儿本能,母亲厮打猥亵女儿之人轻微伤,不应治安处罚
    判决:保护女儿本能,母亲厮打猥亵女儿之人轻微伤,不应治安处罚
    :第三人与上诉人之间发生了肢体冲突,但二人厮打系起因于上诉人触碰了原审第三人女儿的腿部,原审第三人系出于保护女儿的心态与上诉人发生的肢体冲突,亦是出于避免女儿可能继续受到伤害的考虑,属于一位母亲的本能反应,与故意殴打他人的行为存在本质的区别。案件来源: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辽01行终949号行政案件案件情况一审法院查明,2017年7月25日20时30分左右,潘某刚行走至沈阳市沈河区新宁街...
  • 持刀驱离违法强拆人员致一人轻微伤,二审认定正当防卫改判无罪
    持刀驱离违法强拆人员致一人轻微伤,二审认定正当防卫改判无罪
    裁判要旨上诉人面对正在实施强拆毁林的不法侵害人员,且不法侵害将对其造成巨大损失,此时其有权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因此,上诉人用刀驱离强拆毁林的人员并致一人轻微伤,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其行为属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案例索引:(2017)粤51刑终47号基本案情上诉人梁某于1993年1月1日向潮州市湘桥区意溪镇中津村承包位于中津管区第三村民鸡心坑至山寮及第四村象鼻前一带土地,面积约35...
  • 七次荣立三等功的民警无证醉驾,法院:身为公安民警,从重处罚!
    七次荣立三等功的民警无证醉驾,法院:身为公安民警,从重处罚!
    审理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21)新01刑终221号裁判日期:2021年11月17日案由:危险驾驶罪简要案情2020年10月17日下午18时左右,被告人刘某祥在家饮酒,当晚22时40分许,被告人刘某祥驾驶×××号马自达牌小型轿车从其居住的金山谷小区沿乌鲁木齐市德润街向岳麓山街由南向北行驶,行驶至头屯河区岳麓山街时被执勤民警挡停检查,检查时发现其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
  • 派出所所长及民警因刑事案件久拖未办,被判玩忽职守罪
    派出所所长及民警因刑事案件久拖未办,被判玩忽职守罪
    耿某玩忽职守罪一案二审刑事裁定书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金某,男,1966年5月13日出生,回族,大专文化,群众,警察,2005年7月至2016年4月任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凤山派出所所长,捕前住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2019年5月6日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丰宁满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留置,2019年6月20日被承德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2019年6月28日被执行逮捕。2019年9月2日因判处缓刑被承德县人民...
  • 法院:电动三轮车鉴定为机动车可无法投保,不能按交强险规则赔偿
    法院:电动三轮车鉴定为机动车可无法投保,不能按交强险规则赔偿
    裁判要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第十六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虽然案涉三轮电动车经鉴定为“符合正三轮轻便摩托车条件,属机动车”。但案发时,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电动三轮车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电动三轮车客观上也不能投...
  • 买卖冥币不用付款?法院:印有人民币图样均有过错,支付60%货款
    买卖冥币不用付款?法院:印有人民币图样均有过错,支付60%货款
    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20)冀96民终57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丁志勇,男,1974年6月1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锦州市。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和心,辽宁德营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申,男,1972年1月25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雄县。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会敏,天津北洋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丁志勇因与被上诉人**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雄县人民法院(2...
  • 打脸:交通肇事案件,上诉请求从轻处罚,二审法院直接改判无罪
    打脸:交通肇事案件,上诉请求从轻处罚,二审法院直接改判无罪
    :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将逃逸行为作为认定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理由。而在定罪时,法院又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六)项之规定,将逃逸行为作为入罪要件,违背了禁止对同一事实进行重复评价的原则。据此,行为人依法不构成犯罪。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 超领工程款仍拖欠农民工工资,包工头也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超领工程款仍拖欠农民工工资,包工头也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曾某作为劳务分包的负责人,在两个建设项目发包方分别支付51万、309.5万元费用的情况下,仍然拖欠两个项目务工人员439861元、194317元劳动报酬,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仍拒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之一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21)陕04刑终95号原公诉机关旬邑县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曾某,男,汉族...
  • 拐卖儿童无罪案例:迫于生活困难,收取一定钱财但无非法获利目的
    拐卖儿童无罪案例:迫于生活困难,收取一定钱财但无非法获利目的
    裁判要旨行为人迫于生活困难,将新生儿送给他人抚养,虽收取一定数额钱财,但其主观上没有非法获利目的,客观上并未将子女作为商品出卖,不构成拐卖儿童罪。案例索引:(2020)陕07刑终13号基本案情2014年,被告人潘某在网上结识岳某甲后,从渭南市大荔县家中来到西乡县,双方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并同居。2017年2月,潘某怀孕,同年9月因男友岳某甲涉嫌犯罪被羁押,潘某考虑产后无人照顾、无能力抚养婴儿欲送人。...
  • 民警违反规定漠视危险,致当事人警局外被绑走殴打,判玩忽职守罪
    民警违反规定漠视危险,致当事人警局外被绑走殴打,判玩忽职守罪
    案件来源: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豫16刑终301号 原公诉机关太康县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卞某(曾用名卞某),男,1968年12月9日出生,汉族,本科文化,党员,原系周口市淮阳县公安局西关派出所副所长,户籍地河南省淮阳县,现住淮阳县西城区。因涉嫌玩忽职守犯罪,于2015年7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日被逮捕,押于太康县看守所。2016年7月13日刑满后取保候审。太康县人民法...
  • 业主举证物业存在诸多服务不到位,能否拒缴物业费?法院最新判决
    业主举证物业存在诸多服务不到位,能否拒缴物业费?法院最新判决
    裁判要旨被上诉人不具备行政执法权,无权拆除违章建筑,而对于房屋漏水,在房屋质保期内,是由开发商负责维修,质保期后,应动用维修资金进行维修,上诉人不能因为这些理由,抗拒或少交物业费。物业服务是一个长期、动态的过程,包含了诸多内容,上诉人虽然列举了部分被上诉人物业服务不到位的事例及照片,但上诉人不能因为某项服务有瑕疵就否定被上诉人整个服务过程。一审法院虽支持了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支付逾期未支付物业费的...
  • 大学讲师上诉:“摸一下、亲一下”无法定性,法院:当然构成猥亵
    大学讲师上诉:“摸一下、亲一下”无法定性,法院:当然构成猥亵
    :关于行为定性,上诉人与两第三人之间并无任何亲密关系,依照中国传统的行为规范,陌生异性之间应以常人可以接受的方式进行沟通交流。在异性面前故意暴露身体、使用色情言语进行骚扰等非接触行为即可构成猥亵,亲吻面部、触摸异性腰臀等敏感部位的行为,当然构成猥亵。对于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公安机关,在紧急案件的办理中,即使出现瑕疵,如果对当事人的权利不造成影响,则不构成行政行为被撤销的事由。因为,程序的主要功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