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学法守法

微信
手机版
豪仕法规
  • 最高法院裁判:评估/鉴定报告超过有效期的,法院还能否采信?
    最高法院裁判:评估/鉴定报告超过有效期的,法院还能否采信?
    裁判要旨相邻关系纠纷与侵权责任纠纷都存在损害赔偿的问题,两者有共同性。但相邻关系主要是指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经营使用权时,因相互间应当给予方便或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侵权责任纠纷则主要是指因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益而引起的纠纷,该案由排除了物权纠纷案由下规定的侵权责任纠纷。评估/鉴定报告虽然载明了一年内有效,但报告系以评估时点为评估基准日,在评估/鉴定时点已经固定的情况下,评估/...
    2024-03-14
  • 江苏省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赵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江苏省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赵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江苏省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xx县xx镇xx南路x号。 法定代表人:笪某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田律师,辽宁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律师,辽宁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赵某,男,1973年11月10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南部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敬某某,四川省南充市天顺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上诉人江苏省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01-15
  • 想要借款人的房屋?名为房屋买卖,实为民间借贷,诉讼请求被驳回
    想要借款人的房屋?名为房屋买卖,实为民间借贷,诉讼请求被驳回
    上诉人(原审被告)曹××、穆××因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陈××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被上诉人原审诉讼请求确认其与上诉人于2016年8月31日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葫芦岛市某某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2023)辽1402民初****号民事判决,确认原告陈××与被告曹××、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上诉人不服该原审判决,上诉至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该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陈××与曹××、穆××...
  • 交通事故案件中提出电动车属性鉴定 合理减少肇事司机赔偿比例
    交通事故案件中提出电动车属性鉴定 合理减少肇事司机赔偿比例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9)陕01民终5679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李XX,男,1975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户籍地陕西省旬阳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X伟,男,1997年4月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陕西省旬阳县,系李XX之子。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孙XX,男,1991年6月19日出生,汉族,户籍地西安市长安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党鹏,陕西方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
  • 孙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再审刑事判决书
    孙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再审刑事判决书
    孙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再审刑事判决书 **县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20**)***刑再**号 原审被告人孙某某,男,19**年1月1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户籍地及住址***区***市**县,因涉嫌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于20**年8月6日被**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内蒙古自治区**县人民法院审理**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孙某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于20**年...
  • 上海中院:现场视频虽未直接拍到拿桶打到被侵害人,但综合相关证据,可达到排除合理怀
    上海中院:现场视频虽未直接拍到拿桶打到被侵害人,但综合相关证据,可达到排除合理怀
    上海中院:现场视频虽未直接拍到拿桶打到被侵害人,但综合相关证据,可达到排除合理怀发布日期:2023-01-02 作者:王可红律师 (2021)沪03行终618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单*中,男,1954年7月10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虹口区。委托代理人安军(单*中之妻),女,1954年8月13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虹口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住所地上海市虹口区闵行路260号。法...
  • 双方互殴的公安局未根据事实分别作出处罚决定仅认定一方殴打未就另一方殴打行为评判并
    双方互殴的公安局未根据事实分别作出处罚决定仅认定一方殴打未就另一方殴打行为评判并
    双方互殴的公安局未根据事实分别作出处罚决定仅认定一方殴打未就另一方殴打行为评判并发布日期:2023-01-02 作者:王可红律师 在双方互殴的情况下,公安局未根据案件事实,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仅认定一方殴打,未就另一方殴打行为评判并处罚,处理结果亦显失公平警训在线 2022-12-30 16:01 发表于辽宁P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案(2018)闽03行终237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X县公安局,住...
  • “借用”路边非机动车停放点未上锁的自行车,辩称没有盗窃故意;但其主观因素的辩解不
    “借用”路边非机动车停放点未上锁的自行车,辩称没有盗窃故意;但其主观因素的辩解不
    “借用”路边非机动车停放点未上锁的自行车,辩称没有盗窃故意;但其主观因素的辩解不发布日期:2023-01-02 作者:王可红律师 借用 路边非机动车停放点未上锁的自行车,辩称没有盗窃故意;但其主观因素的辩解不能否定已经发生的客观事实,构成 盗窃 警训在线 2022-12-30 16:01 发表于辽宁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 判 决 书(2021)沪02行终370号上诉人(原审原告)严*晓,男...
  • 本律师成功代理一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检察院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
    本律师成功代理一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检察院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
    本案中,本律师代理的是被申请人一方,被申请人认为生效判决及省高院的驳回再审裁定均无不当,检察院应当驳回申请人的检察监督申请。经过本律师的努力,检察院依法驳回了申请人的监督申请,并作出了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本案得以圆满成功。现将答辩状公布如下:民事抗诉答辩状答辩人:吕XX,男,19XX年10月17日生,汉族,住太原市迎泽区XX街XX花园XX房间,身份证号1423XXXX,电话189XXXX。被答辩...
    2024-01-01
  • 最高院:未经配偶同意而对共同房产设定抵押时,能对抗配偶一方的权利吗?
    最高院:未经配偶同意而对共同房产设定抵押时,能对抗配偶一方的权利吗?
    信贷风险管理 2023-03-16 18:00 发表于北京裁判要旨:案涉房屋系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借款人与出借人在案涉借款发生前即已相识,且到案涉房屋实地勘验知晓借款人配偶共同居住的事实,应属明知案涉房屋有其他共有权人,作为抵押权人未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主观上不具有善意,其对案涉房屋所享有的权利与配偶一方共有权相比不具有优先性。案例索引:《李XX、孙XX等案外人执行异议...
    2024-01-01
  •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分家析产、法定继承纠纷一案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分家析产、法定继承纠纷一案
    上诉人分家析产、法定继承纠纷一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8)京01民终2040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郝某1,男,1960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 上诉人(原审被告):马某,女,1960年11月25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 上诉人(原审被告):郝某2,女,2013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 上诉人(原审被告)兼郝某2之法定代理人:...
  • 上诉人闵×因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上诉人闵×因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律师办理的上诉人闵 因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6)京01民终1280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闵 ,女,1935年3月22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张某,北京市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郝 3(闵 之子),1962年11月7日出生。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郝 2,男,1960年1月1日出生。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郝 6,男,1983年11月12...
  • 假贷款、保险合同,假代偿,利息、保费应予退还,违约金不被支持
    假贷款、保险合同,假代偿,利息、保费应予退还,违约金不被支持
    对方(原告)人某财险吕梁分公司诉你方(被告、借款人)保险人代位求偿权一案即(2023)晋1102民初****号案一审材料已经收到,经过审阅,李大贺律师得出的认识和建议如下: 原审判决书 原审判决认定的贷款、保险合同签订之事实,属于事实认定错误。原审判决说理部分的保险合同格式文本、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保险费收取条款无效,法律适用错误(应当适用格式合同不成立的法律规定),但是效果尚可接受(合同不成立、...
  • 上诉人于某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上诉人于某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4)一中民终字第07714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于某,女,1963年12月10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张敬辉,北京隽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周某某,男,1974年8月8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佟某。 上诉人于某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某某区人民法院(2014)海民初字第787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
  • 涡阳“五周”故意杀人再审无罪案
    涡阳“五周”故意杀人再审无罪案
    基本案情:1996年8月25日晚,涡阳县新兴镇南张村大周自然村村民周继顶的女儿周素华在家中被害死亡,周继顶及妻子刘素英、女儿周春华被害受重伤,儿子周保华被害受轻伤。原裁判认定原审被告人周继坤、周家华、周在春、周正国、周在化共同实施故意杀人行为,五原审被告人均犯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周继坤、周家华死缓,判处周在春无期徒刑,判处周正国、周在化有期徒刑十五年。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再审认为,原裁判据以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