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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律师,肯为你的案件进行网络发声吗?

作者 :杉凌 2023-11-23 06:00:05 围观 : 评论

已经是今年不知道第几起了,刑辩律师在代理案件中遭遇了法官、法院的诸多“小动作”,不得不采取网络发声的方式,再次赢回了辩护权。

最近的一起是,多名律师11月20日在枣强县法院庭审辩护时,先是遭遇了被法院责令退出法庭、休庭时出了法院大门就视为“擅自退庭”,进而是下午开庭时被禁止进入法庭,被法警强行驱离。事发当天,众律师或是发布现场视频,或是撰文发布现场情况,不仅引来了众多法律人的围观和热议,而且有媒体进行了采访报道。(详见《突发!11.20上午,多名辩护律师被禁止进入法庭,并被法警强行驱离》一文)



根据“赤焰新闻”的报道,经过律师的维权及媒体的围观,次日律师们已经都可以在法庭上正常辩护了。对于一次次的经过媒体围观之后法院做法的反转,有人称这是法律的胜利,有人称这是媒体的胜利。

试想,如果没有在场众多律师第一时间在网上发布现场遭遇,没有众多法律人的围观和热议,会有法院次日改变“休庭时出了法院大门就视为擅自退庭,下次开庭也不得再进入法院”的决定和做法吗?

试想,如果在场律师没有选择网上维权路线,而是选择向上级法院投诉、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所在律协申请执业维权,会有法院这么快的第二天就改变做法?上述视频可见,律师向检察院申请的法律监督还在“已经转交领导,有结果会通知律师代表”的阶段,案件的开庭审理能等你的“领导”研究、“通知”代表吗?

可见,在遭遇这种突发情况,各种救济途径不能及时有所回应时,网上发声是最有效的方式。也应该知道,律师网上对于自己的案件乃至诉讼遭遇进行发声,却历来被一些官方视为大忌,动辄会遭遇办案机关指控“炒作案件”、被管理机关视为发表不当言论”;也被很多律师视为不走正道,是为了一个案件的代理用力过猛而影响自己今后顺利执业,是打死他们也不会干的。

平日里,尽管都是打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旗号,但如果遭遇代理的案件面临着司法处理不公甚至是自己的诉讼权益受到打压时,说的直白点就是,自己的职业利益跟当事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不同的律师就会给出不同的处理方式。这个时候,才是真正考验律师是真为了当事人的利益、为了公平正义,还是屈服于各种“规则”、忌惮于各种考量的时刻。

正是基于此,也就看到了,有的律师冒着被查处的风险,在遭遇了法院不准携带电脑进入法庭、屡屡不能安排会见、庭审不准提问刑讯逼供问题、安排会见只能限定电脑品牌等等时,现有维权渠道不能有效时,毅然选择了网上发声。更有不少的律师,即便知道法院的生效判决结果无法改变,但还是通过网络将自己代理案件的法律意见进行发布。

不过,他们只是极少数。就如同曾经发生过的,多个律师在朋友圈抱怨,自己的庭审中据理力争,从诉讼程序到法律实体运用,对于办案过程提出了诸多质疑,坚持做无罪辩护时,法官、检察官还没有提出异议,居然遭到了堪称“第二公诉人”的很多律师同行的围攻。



现实就是这么魔幻:张口闭口都是以公平正义为工作目标,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职业存在依据,却在遭遇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的潜规则时,纷纷选择了明哲保身,明其名曰“遵守纪律”、“配合工作”,而忘了自己职业被赋予的法律职责、当事人的信任和厚望。

有律师曾经后台发给烟语君一个判决书称,他对这个案件的裁判结果有异议,询问是否能发表一篇评论文章。烟语君一口回绝了,理由是,你作为律师,为何不自己公开发表异议?如今自媒体这么发达,注册一个账号如此简单,为何自己能做的事情,却拿着“公平正义”的帽子去道德绑架别人,让别人去做而自己躲在后面?

烟语君很钦佩一个女律师,因为一个交通肇事罪的案件,当被告人想要认罪认罚时,她予以了制止,由此受到了法官的训斥,她随即进行了口头反驳。这段庭审视频被传到了网上,惹来了围观。案件的最终结果是,被告人被宣告无罪了,女律师却遭到了法院的罚款和投诉,受到了一个行业警告处分。这个行业处分,对女律师的执业影响至今。

当下的法律市场,真的可谓鱼龙混杂!诸多的法律业者都是通过自编自演的自媒体进行自我宣传,口中都是打着通过了国家统一考试、法律业务精通、维护公平正义、保证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旗号,令人眼花缭乱、选择困难。

有一条很好的鉴定方式,那就是询问,当遭遇诉讼过程遭遇种种潜规则而推进受阻、司法结果明显不依法办案而法律无力时,他们会做出如何的选择和采取什么措施。相信经此一问,就可以排除一大半的那些宣传的天花乱坠的法律服务提供者。

那些堪称“第二公诉人”的律师,是绝不会选择为当事人的利益而网络发声的,即便对案件处理有再多的不满。在他们眼里,当事人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权益,远不及维护行业内部关系、配合司法机关来得长远和实际。他们,只是法治建设的受益者,绝不是法治建设的推动者,更不是当事人权益的坚定维护者。

律师进入法庭不能携带自己的电脑,休庭时间走出法院大门就视为“擅自退庭”,开庭之前不得对法庭拍照......正是有了这些律师为了法律的统一、为了当事人的权益、冒着执业风险的公开发声进而引发了媒体的围观和热议,从而让我们免受此类潜规则的伤害。他们,才是真正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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