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学法守法

微信
手机版
豪仕法规

回顾 重庆男子捡到女婴,带回家养大,4岁开始侵害,时间长达10年

作者 :敏函 2023-03-19 12:18:29 围观 : 评论

伪君子永远比小人更可怕,禽兽会用人皮来遮挡自己的卑劣,真正的黑暗往往就在光明背后,但人们大多都会被肤浅的表层所欺骗。

2020年鲍某某案件引爆全网,这揭开了一直隐藏在异性收养背后的重大问题,缺乏收养资质的男子究竟是否能保证养女的安全?其实这个问题一直存在,早在2003年的重庆,就发生了一起13岁少女被单身养父侵害的惨剧,更可怕的是,这种恶劣的行为早在10年前就已经开始。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上世纪九十年代,重庆某村是当地有名的光棍村,因为矿产行业需要大量劳动力,因此这里定居了大量单身汉。但随着工业的不断发展,人力渐渐被机器淘汰,石油沟村的产业逐渐荒废,只剩下这些被时代抛弃的单身男子。

这些人并没有足以养老的资产,也没办法解决自己的个人问题,没有外地女子愿意嫁到这个偏僻落后的山村中。村里的人想不到办法,有些积蓄的人开始从人贩子手中购买老婆,没钱的最终也找到了出路,去捡老婆。

性别比例过度畸形的背面,往往存在大量因为重男轻女而被抛弃的女童。村里的人会在附近与他们同样落后的村子边的深山里,搜寻襁褓中的女婴。运气好的话,还能捡个长得漂亮的,将她好好养大,之后嫁给自己,这样就能解决传宗接代的难题。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其实这件事一开始是村里的老人实施的。他们没有人养老送终,便想要将被遗弃的孩子抱回来做个伴。但到后面,事情就渐渐偏离了轨道。今年已经40岁的王强没有老婆,他因为过度劳作弄瘸了右腿,这下他不仅失去了健康,连稳定的收入也没有了。

靠着一笔数量不大的赔偿金,王强回到村里居住,以种田为生。一天,他和隔壁邻居刘召一同上山砍柴,却听到树下传来哭声,王强凑近一看,是一个蓝色的襁褓,一个粉雕玉琢的女婴正在放声大哭。

刘召让王强赶紧抱走,王强却不明白自己又不会养孩子,抱回去干嘛。刘召只能将女婴抱起,跟着王强回到家,将女婴往他屋里一放。小声的告诉王强,算王强走运,他自己已经有个老婆不跟他抢。他完全可以将这个女孩养大,就算不当老婆也能照顾他养老。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王强还从未听过这种言论,他还想反驳刘召,但刘召已经转身走了。屋里只剩下王强和女婴,他看着孩子,心头一动,反正自己生活也实在寂寞,不如将她留下来算了。王强将女婴取名为王燕,他并未对王燕多加照顾,每天就给她随便吃点米糊,防止她饿死。

王燕就这样长大了,4岁的王燕虽然面黄肌瘦,但也十分可爱,从她那圆圆的眼睛和小巧的五官中可以看出美人的雏形。刘召常常向王强邀功,告诉他没有自己他就没有这么好看的闺女。

村里不少人都觉得王燕十分可爱,纷纷向王强出价想要将她买走。王强将他们通通拒绝。在几年的朝夕相处中,王强也渐渐对这个捡来的孩子有了几分感情。但这并不是父女之情,王燕就像他养的宠物,不能违抗他的任何命令,否则就会换来一顿毒打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王燕其实很害怕王强抱着她睡觉,有时王强会对抚摸她的身体,让她全身难受。小小的王燕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她不敢反抗。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王燕13岁,她向王强提出去县里上中学,却被王强直接扇了一巴掌,王强觉得王燕是想扔下自己,便决定给她点颜色看看。

王强看着亭亭玉立的王燕,心中顿起邪念,将房屋关闭。让王燕和他一起睡觉,随着王燕长大,她越发不愿意靠近王强,她敏锐的察觉到没有好事。王强忍着不耐以让王燕帮他揪痧为借口,将王燕骗到身旁,压制住她的身体,强行与她发生关系。

王强以为这种行为能让制服王燕,让她放弃上学的念头,可王燕只觉得浑身疼痛,她被王强吓得不清,下意识的跑到学校。此时外来招生办的老师还没有走,看见满脸惊慌的王燕,便询问她出了什么事,王燕哪里知道自己遭遇了什么,她不懂得羞涩,将王强对她做的事和盘托出。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老师瞬间大惊失色,立刻向警察举报王强的恶行。等警察赶到现场,惊讶的发现王强根本不认为他对王燕的所作所为是违法的,他还振振有词的说自己养大了王燕,让她服务自己是应该,没有他,王燕早就死在山里了。

警察实在听不下去他的胡言乱语,立刻将他带回警局。王强的所作所为完全违背了基本的道德与法律,在道德上,他不该对一个幼儿实行猥亵行为,更不应该强迫自己名义上的女儿与自己发生关系。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QJ罪规定,QJ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残害妇女的行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且王燕未满十四岁,还属于幼女,与幼女发生关系是法定的加重情节。最终,法院依法判决王强有期徒刑7年。

违法收养以及养父对养女的支配关系一直是法律关注的热点问题,2021年刑法修正案增补了最新罪名,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该罪名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将被刑法严厉处罚。

希望法律最终能减少王燕这样的悲剧发生,也希望王燕能早日走出养父为自己带来的阴影,迎接新的人生。

(《回顾 重庆男子捡到女婴,带回家养大,4岁开始侵害,时间长达10年》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


HTTP://WWW.79110.net豪仕法律网采集不好玩哦◐◐◐◐◐◐◐◐◐◐◐◐◐◐◐◐◐◐◐◐◐◐◐◐◐◐◐◐◐◐撒旦法师打发斯蒂芬

相关文章

  • 2010年,江苏男子替朋友顶罪反被夺妻,出狱后将朋友一家尽数灭门
    2010年,江苏男子替朋友顶罪反被夺妻,出狱后将朋友一家尽数灭门

    俗话说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为兄弟两肋插刀是应该做的,而对于兄弟的女人则绝不能沾染,要遵守朋友妻不可欺的道德守则。但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人违背守则,做出背信弃义的事。2011年9月4日,江苏盱眙就发生了一起由朋友夺妻引发的灭门惨案,此案有7人死亡,包括一名身怀双胎的孕妇。虽说每个人都将为自己做过的错事负责,可这代价未免太过沉重,究竟是怎样的仇恨能让兄弟反目成仇,最后杀人泄愤?家住江苏的郑辉在20...

    2023-03-19 12:18:32
  • 回顾 重庆男子捡到女婴,带回家养大,4岁开始侵害,时间长达10年
    回顾 重庆男子捡到女婴,带回家养大,4岁开始侵害,时间长达10年

    伪君子永远比小人更可怕,禽兽会用人皮来遮挡自己的卑劣,真正的黑暗往往就在光明背后,但人们大多都会被肤浅的表层所欺骗。2020年鲍某某案件引爆全网,这揭开了一直隐藏在异性收养背后的重大问题,缺乏收养资质的男子究竟是否能保证养女的安全?其实这个问题一直存在,早在2003年的重庆,就发生了一起13岁少女被单身养父侵害的惨剧,更可怕的是,这种恶劣的行为早在10年前就已经开始。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

    2023-03-19 12:18:29
  • 回顾 福建男子醉后留宿同乡家,趁丈夫外出爬上床,女子没认出来
    回顾 福建男子醉后留宿同乡家,趁丈夫外出爬上床,女子没认出来

    都说朋友妻不可欺,在男人之间更是奉行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绝不和朋友的伴侣过度接触,是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原则。但总有人违背道德底线,做出错事。在水浒传里,和宋江称兄道弟的张文远看到宋江的情人阎婆惜生得俊俏,就与之相好。但纸包不住火,这事很快就让宋江得知。导致宋江怒斩阎婆惜,吓得张文远以为自己死期不远,想要至宋江于死地。最后虽没成功,但显然友情已被彻底毁灭,仁义也荡然无存。这样事在过去层出不穷,...

    2023-03-19 12:18:26
  • 最高法院裁判:如何区分无效合同与未生效合同
    最高法院裁判:如何区分无效合同与未生效合同

    裁判要旨合同无效与合同未生效属于不同的法律概念,其法律后果和处理方式也不相同。无效合同从本质上来说是欠缺合同的有效要件,或者具有合同无效的法定事由,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未生效合同已具备合同的有效要求,对双方具有一定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撤回、解除、变更。本案中,案涉合同未生效,并不等于案涉合同无效。发电公司主张案涉合同无效,或主张未生效合同按照无效合同处理,并以此为由要求恢复原状,均无事实和法...

    2023-03-19 12:00:31
  • 离婚诉讼中推行《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能否解决普遍性逃资现象
    离婚诉讼中推行《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能否解决普遍性逃资现象

    近日,多地法院都在推行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制度,大意是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后,随案向双方当事人送达《离婚诉讼财产申报表》及《保证书》范本,责令当事人限期申报财产。逾期不交的,法院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离婚期间,一方具有故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这是一个好制度,早就应该实施了,很多负责任的法官,实际上,很早就已经以调查笔录的形式这么做...

    2023-03-19 12:00:28
  • 女子被骗后男方写下“肉体及精神损失费”欠条,法院:不予支持!
    女子被骗后男方写下“肉体及精神损失费”欠条,法院:不予支持!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花民一初字第02439号原告:王某。被告:甘某。原告王某与被告甘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8月1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汪惠芳适用简易程序,于2014年10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甘某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王某诉称:原告与被告系朋友关系,于2014年3月7日相...

    2023-03-19 12:00:26
  • 律师诉律所赔偿未足额参保的工伤待遇差额,法院这样判,矛盾不?
    律师诉律所赔偿未足额参保的工伤待遇差额,法院这样判,矛盾不?

    【基本案情】某律师与某律所签订《律师聘用合同书》,约定个人执业期间的各类费用由律师本人承担,业务收入内部独立核算,在扣除应当承担的税费后归律师本人所有、可自由提取。某律师受聘前后,社保缴费基数始终为深圳市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某律师受聘期间发生工伤,遂诉求律师所承担未足额缴交工伤保险费导致的损失。【裁判结果】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某律所需支付某律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169455元、一次性...

    2023-03-19 12:00:23
  • 律师二审辩护词只有一个“冤”,是不负责任,还是别有隐情?
    律师二审辩护词只有一个“冤”,是不负责任,还是别有隐情?

    今天,下面这个辩护律师的“贷款诈骗辩护词”在微信群里广泛流传。有网友认为,这个律师太不负责任了,不说要从案件事实到办案证据,再到法律适用的异议,写出洋洋洒洒的几千字,起码也要对得起被告人花钱委托了一场,写出个具体的辩护意见吧。即便是法律援助律师,没有收被告人的钱,也不能这么糊弄应付吧!不过,也有律师认为,这个“冤”字的背后,体现的是辩护律师的无奈和眼下遭遇。有人用大数据分析了从2018年1月1日...

    2023-03-19 12:00:20
  • 即日起,全国法院电子送达文书均可支持司法区块链在线核验
    即日起,全国法院电子送达文书均可支持司法区块链在线核验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经各级法院共同努力,即日起,全国3500多家法院的电子送达文书均支持电子送达文书在互联网司法区块链平台(https://sfl.court.gov.cn)或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进行在线核验。至此,人民法院今后送达的每一份电子文书均将实现区块链技术存证验证。如当事人对所接收的电子送达文书真实性存疑;或案件审理完成后,当事人依照电子送达文书执行需第三方机构参与,第三方机构对...

    2023-03-19 12:00:12
  • 最高法典型案例:遭受职场性骚扰,有权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法典型案例:遭受职场性骚扰,有权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继2020年和2022年发布第一批和第二批人民法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民事案例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在向全国法院征集的典型案例中精选出十件案例,作为第三批典型案例发布,涉及英烈保护、善意规劝、尊老爱幼、婚姻自由、职场文明、法治精神六个方面,其中涉及劳动的,包括促进职场文明,保护劳动者权益,支持职场性骚扰受害人向加害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向职场不文明行为说不;认定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以虚拟货...

    2023-03-19 12: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