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想要过户房屋该怎么办?
2024想要过户房屋该怎么办?
具体分为三种情况:赠与、买卖、继承。其中,前两种情况较为相似——要签订赠与或买卖合同;当事人在签字后提交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待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后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而最后一种情况只有在产权人去世后方可采用。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赠与、买卖、继承房屋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赠与、买卖、继承房屋都属于房屋过户。其中,前两种情况较为相似——都要签订赠与或买卖合同;当事人在签字后提交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待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后才要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而最后一种情况即继承过户只有在产权人去世后才可以采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官网400电话进行咨询:400-6686-166,或者到豪士法规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