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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保险员被奸杀后烹食,在亚洲犯罪史上前所未有

作者 :昭婧 2024-02-05 19:18:56 围观 : 评论

2003年,台湾省台中市发生了一起轰动全岛的恶性案件。

该案的犯罪手法之血腥、变态,可以说是在亚洲犯罪史上前所未有的,其残忍程度比电影中的食人魔汉尼拔还要恶劣。

12月9日早上,台湾省台中市龙井区施林志接到一通电话,是他姐姐施鑫池公司的主管打来的。

说施鑫池连着两天没去上班了,也没请假,电话也打不通,问问是怎么回事。

施林志心里一惊,拿起手机拨打姐姐的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他又赶紧联系了父母,才知道姐姐这两天连父母家也没回。

姐姐去哪了?

按理说,她做的是保险业务员的工作,因为要拉客户关系、卖保险,基本是手机不离身,24小时待机的。家庭成员关系和睦、没有纷争,姐姐没理由不打招呼就消失了。

于是发动全家去寻找,但是无果。


搜寻脑海中姐姐可能会去的地方,施林志想到最后一次见姐姐是在前天晚上。

当时是12月7日的晚上8点15分左右,姐弟俩一起吃了顿火锅,饭后,施林志送姐姐回家。

路上姐姐接到了一个客户的电话,是跟她再次确认当晚谈一单保险的。挂了电话后,姐姐指着路过的一个机车行说,待会就是到这里谈。

施林志打算陪同姐姐一起去。但施鑫池说不用,都是熟人,和机车行老板认识,不会有什么危险的。

施林志觉得有道理,便送姐姐回家了。随后,姐姐又独自骑着机车到机车行见客户去了,从此未归。


那家机车行的老板叫陈金火,39岁,经营机车行有十几年时间了,因修车技术还不错,店里的生意也还过得去。

半年前,一次偶然的机会,施鑫池去陈金火的机车行招揽保险业务,一来二去两人便熟了起来,陈金火也经常给施鑫池介绍业务,让她帮忙给客户办理机车保险。

施家人赶往陈金火的机车行,想要询问施鑫池的下落。这个陈金火面带凶相,留着寸把长的头发,一看就不是个好惹的人。

果不其然,施家人还没问几句,陈金火就暴躁起来,嚷嚷着说自己没空搭理他们。

在得知施家人的来意之后,陈金火一没表示对施鑫池突然失踪的惊讶,二没表示对施鑫池的关心,只是很冷漠地回应道:“我前天晚上临时有事改时间了,她没有过来,你们去别的地方找吧。”

施林志见陈金火这个态度,不禁对他产生了怀疑,这个人和施鑫池也算是熟识,一个正常人听到自己的熟人失踪都会表示一下关心,这个人却如此急于撇开关系,太不对劲了。他怀疑,姐姐的失踪,可能和这个人有很大的关系。

施林志问:“能让我们进去看看吗?”

陈金火一听这话,不乐意了,说:“我家有孕妇,不方便。”说完就想赶他们走。

施家父母听完陈金火的这番话,更加着急了,找了一圈都没找到女儿,最可能知道女儿下落的人也说没见过,万一女儿真出了什么事,该怎么办啊!

一家人悻悻然回了家,又联系了诸多亲朋好友,都没有找到施鑫池的下落。

施林志心里总觉得,这事儿和陈金火脱不了关系,于是第二天,他找来了一些亲戚,其中不乏一些男丁,再次来到了陈金火的机车行。

没想到,陈金火见施家人多势众,一改昨天的冷漠态度,还主动邀请他们去机车行内看一看。

这个机车行有三层,一楼是机车行的门店,二楼是生活起居处,三楼则装着室内水塔。

施家人在这栋三层小楼里找了好几圈,都没有找到施鑫池的身影,别说人了,连她的个人物件也没看见一样。

施林志这下纳闷了,姐姐平时的社交圈子也不广,该问的人都问过了,该找的地方也找了,他实在想不出姐姐还会去哪里。

不过这一趟没白来,细心的施林志发现,机车行里是陈金火自己一个人住,根本没有什么孕妇。

而且,房子里的浴缸有些不对劲。

机车行内上上下下,东西摆放得杂乱无章,很多东西蒙了灰尘,沾满了油污,只有那个浴缸干净得有些不正常,仿佛特意被人清理过。

不过,来了两次也没找到人,施家人只好离开。

台湾人大多迷信,遇上什么解决不了的事情都会请高人指点迷津,施父也是这般。

女儿失踪了这么多天也没有找到,他便去请道士通灵,想问问女儿的下落。

这不问还好,问出的结果吓得施父一身冷汗。

那道士说:“你的女儿已经不在人世了。她让我转达给你,有人割了她的肉往嘴里送,你要为他报仇。”

这世上哪有这等恶魔,竟会吃人肉?施父自然也不愿意接受女儿已死的事实。

谁能想,没过几天,这个道士说的话竟然被印证了。

案发

2003年12月12日,保险公司主管通过电话告知施鑫池失踪后,施家人就去警局报案了。

警方先前只是当作一起寻常的失踪案件处理,当天就在机车行附近的OK便利店旁找到了施鑫池的机车。

后来,施志林说他拜托机车行附近OK便利店的店员,给他看了门口的监控,监控上拍到了姐姐当晚进机车行的画面,但他并未看见姐姐从机车行出来的画面。

他将这一事实告诉警方,警方才觉得这件事情并非简单的失踪案。

施志林的感觉是没有错的,陈金火果真不是什么好人。警方告诉施志林,这不是陈金火第一次和女性失踪案扯上关系了。

12年前,也就是1991年,当地也发生过一起女性失踪案。失踪的人叫阿芬,也是一个保险业务员。

阿芬突然失踪后,警方查出她生前曾和陈金火有过联系,便到机车行内想要按正常流程搜查。

谁知,这个陈金火的反应竟十分激烈,他从柜子里拿出一把蓝波刀(特种部队在野外使用的刀具),两眼通红,闹着要切腹自尽。

还好警方及时拦下,才没闹出人命。因陈金火的过激行为,警察怕再出意外,也没再对他使出侦查手段,但从此,这个人在警方那里留了底。

此时为了进一步查清事情的真相,警方决定开始展开调查。他们查到,陈金火所持有的电话SIM卡曾经在施鑫池的手机上使用过。

拿到搜查证之后,警方于12月12日晚上20点40分带着警犬来到陈金火的机车行。

然而陈金火此时并不在,警方只得找来已经和陈金火分居多年的妻子,让她用备用钥匙打开机车行的门。

铁卷门的背后,藏着令人不忍直视的真相。

门一打开,一股怪味扑鼻而来。警方一层层搜查,一开始,并没有找到什么可疑之物,但在靠近三楼的时候,怪异的事情发生了。

警犬在二楼和三楼的楼梯间狂吠,带着警察一路冲到了三楼的水塔处,在水塔周围狂吠不止,不愿离开。

这个水塔呈圆柱体,由不锈钢材质制成,表面有一些污渍流过的痕迹,显然是长久没有清理过,机车行里的那股怪味好像就来源于这里。


警方怀疑,水塔内一定藏着东西。

果不其然,打开水塔之后,警方在水塔底部发现了异物。那是两个奇臭无比的黑色塑胶袋,包裹严实,里面沉甸甸的,恶臭就是从袋子里散发出来的。

至此,警方已认定,一个棘手的案子出现在眼前。

打开塑胶袋,里面的东西让办案多年的警察都感到震惊,不禁喃喃自语:“这凶手实在有够变态。”

那很明显是一堆零散的人体残骸,还有一颗脱离了躯干的人头!四肢和头颅,肌肉组织尚完整。

但能明显看出,上面有被利物划过的痕迹。

但另外的残骸,可以用触目惊心来形容:一堆被削去了皮肤和肉的白骨,

上面还附着着一些血肉模糊的残留物。袋子里还有碎肉块,经过几天的密封,正在自然腐烂,恶心至极。

警方封锁了现场,但施家人得知警察搜索出来尸骨后,慌了神,非要进来看个究竟。

那颗头颅还算完整,施父一眼就认出了那是自己的女儿,当即崩溃。

他怎样都无法接受,自家那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此刻已变成一堆腐烂了的残骸,连个全尸都没留下,忍不住当场痛哭起来,声泪俱下:“阿池!怎么会这样,天啊!”

由于过于悲痛,施父差点当场昏厥。

经法医鉴定,那些白色的骨架属于:胸腔、骨盆腔、四肢和下体。粘附在上面的是零碎的内脏。

在一楼的垃圾桶里,警方发现了一个被毁坏掉的手机,后经辨认,手机是施鑫池的。

通过显影剂的检测,警方还发现陈金火的浴室内有大量的血迹反应。

这哪里是机车行,这分明是屠宰场!

令人感到细思极恐的是,警方在陈金火的屋里,发现了一条粗大的花纹蛇。

那蛇蜷缩在一个角落里,时不时吐着蛇信子,让人觉得阴森诡异。

而此时的陈金火,很有可能发现自己行踪败露,早已逃之夭夭了。

警方分析了一下陈金火的社会关系,发现其并没有黑社会的背景,平日里也没有关系亲近的朋友,唯一和他有关系的就是早已分居的妻子。

在调查中,警方发现了陈金火不为人知的一面。

据陈妻交代,她和陈金火育有三个儿子,之所以分居,是因为她无法忍受陈金火特殊的“性癖好”。

在机车行内,警方发现了大量的A片和香港三级片,房内的墙上也有很多不明液体留下的污渍。

种种迹象表明,这个陈金火极有可能是个性变态!

陈金火出生在台中龙井乡的一个村子里,从小家里条件就很差。

陈的父母一共生了九个孩子,四个男孩,五个女孩,家里人口一多,就更揭不开锅了。

陈金火从小就没受过什么好的教育,文化程度低,大字不识几个,几乎就是个文盲,他初中二年级辍学回家后,和哥哥在机车行当学徒,学了门手艺,后来才开了这家机车行。

据机车行附近的邻居说,这个人看起来本本分分的,其实是个色魔,他每天都会在大门口盯着路过的漂亮女孩,那眼神十分猥琐。

还有一位邻居透露,陈金火这个人十分孤僻,行为怪异,经常带着蛇出门,因此吓坏了不少小孩。

附近有个经营小吃店的老板告诉警察,陈金火经常光顾他的店吃肉丸。可是他吃肉丸的时候,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表情狰狞、双眼散发着凶光。那感觉不像是在吃肉丸,倒像是野兽吃猎物。

几经周折,警方最终在陈金火乡下的岳父家抓住了他。

在陈金火的身上,警方搜出一条镶着十颗蓝宝石的项链、一张SIM卡和一把槟榔刀。

在搜捕过程中,警方要求他脱下衣物接受检查,没想到这个变态竟然没穿内裤。

看办案警察的眼神怪异,陈金火自圆其说:“没人帮我洗内裤,干脆不要穿。”

被带走时,陈金火情绪正常,十分冷静,一点都没有表现出慌张失措的样子。

然而,在众多证据面前,陈金火拒不认罪,他反而辩解称:“我不是杀人凶手啊,这个凶手真是太残忍了,你们一定要找到凶手……”


案件的进展不算顺利,警方在调查中还发现,机车行内的学徒广德强也不见了踪影,而他,可能和这起案件也有关系!

当地媒体很快报道了此次事件,并大肆报道。

在媒体曝光之后,一家通讯行的老板联系到警方,说自己这里有一台笔记本电脑,是陈金火机车行的学徒广德强拿来的,十分可疑。

警方随即找到了广德强,将他带回警局。至此,案件的真实经过才慢慢浮出水面。

谁都没想到,一个普通的邀请,将 28 岁的施鑫池带上了死亡之路。

若不是因为有确凿的证据和犯罪者的供述,任谁都无法想象,施鑫池在临死之前到底遭受了多么惨绝人寰的折磨。

真相

眼看藏匿的证据都被找了出来,陈金火和广德强只得老老实实地交代了自己当天的所作所为。

根据两人的供述,警察又在机车行的化粪池内找到了施鑫池的部分尸肉、内衣、红色的皮包、一些身份证件以及包裹尸肉用的两条牛仔裤和割肉的美工刀。

接下来,还原一下当天的案发经过。


2003 年的 12 月 6 日,陈金火因为施鑫池之前给客户介绍的机车保险理赔出了问题,便对施鑫池怀恨在心,就和学徒广德强商量,要教训一下这个女人。

广德强也不是什么好人,他学历不高,也没有能力挣大钱,整天在机车行混日子,最近正好缺钱花,听了陈金火的主意之后,便想趁机搞些零花钱,也就同意了。

当天上午11点41分,广德强先用公共电话给施鑫池打了个电话,说是陈金火介绍的客户,想要了解保险业务。

施鑫池听完满口答应,两人约在第二天晚上8-9点,在陈金火的机车行见面。

施鑫池哪里想得到,平日里和自己关系熟络的业务合作伙伴,已经磨刀霍霍了。

第二天晚上,施鑫池和弟弟施林志吃完火锅,在回家的路上再次接到了广德强的电话,问她什么时候能到。

施鑫池接完电话,待弟弟将自己送回家之后,便骑着机车独自去了陈金火的机车行。

此时,机车行里的两人早就做好万全的准备,只等羊入虎口。

广德强给施鑫池打完电话后,害怕稍后作案时留下指纹,又跟陈金火要了一些现金,去对面的五金行买了一双黑色的手套,回去之后,又准备了作案用的道具。

接下来,他们开启了惨无人道的凶杀行为。

当晚9点15分左右,施鑫池来到机车行。陈金火先是主动和施鑫池打了个招呼,然后将广德强介绍给她,三人便在一楼大厅开始谈保险事宜。

大概谈了十五分钟之后,陈金火突然起身,将电动铁卷门放下,施鑫池觉得有些奇怪,便问:“老板,为什么要关门呢?你打开吧。”

陈金火见状,只好再次把铁卷门打开,但他留了个心眼儿,并没有将铁门完全打开,而是留下了一半的空隙。

施鑫池这时候并没有意识到危险正在逼近,她没有多想,继续专心给广德强介绍自家公司的各种保险产品。

又过了十五分钟,机车行老板趁施鑫池不注意,再次起身,迅速关上铁卷门,同时放大了店内音响的音量。

施鑫池这才察觉到不对劲,正想再次询问,腰部却突然遭受了一拳重击。

她疼得发出一声惨叫,质问道:“为什么打我?”

她想呼救,声音却被店内的杂音给淹没了。

刚才假装询问保险业务的广德强,此时戴上了一双黑色手套,从办公桌的抽屉中拿出了一根绳。他猛地将绳子缠绕在施鑫池的脖子上,并用力拉紧。

施鑫池想要挣脱,却因力道不足而倒地,她的头重重地摔在了地上,眼角和额头撞伤。

广德强见状顺势坐在了施鑫池的胸腹处,再一次加重手上的力道,将手里的绳子勒得更紧。

施鑫池挣扎着想要反抗,却被一旁的陈金火制止住了手脚。

两、三分钟之后,施鑫池不再挣扎,她的双手没了力气,只剩双脚还在抽动着。她像一只弱小的小羊羔,昏迷了过去。

陈金火和广德强两人见她不再反抗,便把她从一楼搬去二楼的浴室,想要实施奸淫行为。

广德强拖着施鑫池的腋下,陈金火抬着她的双脚。

陈金火趁着施鑫池还有一口气,扒光了她的衣服,示意广德强对施鑫池发泄兽欲。

在剥衣服的过程中,陈金火看见施鑫池的脖子上戴着一条项链,吊坠上镶着十颗蓝宝石,她的手上还戴着一只金戒指。

陈金火顿时见财起意,把这些首饰撸了下来,拿到房间里。

而广德强在浴室里,对施鑫池尽情粗暴地发泄,没有任何怜悯之心。

当陈金火返回浴室后,赤身裸体的施鑫池已被折磨得半生不死。那刺激的画面让陈金火生出了变态之心。

他将浴室冲水的莲蓬头拆下,对准施鑫池的下体,以这种方式进行冲洗。

很明显,这两人压根没想让施鑫池活着走出机车行的门,他们从一开始就抱着杀人的心态,对其先奸后杀。

杀人动机和过程说完了,那些散发着恶臭的白骨与尸骸是怎么回事?烹食人肉又是怎么回事呢?

陈金火和广德强在清洗完施鑫池的身体后,误以为她已经死亡。实际上并没有,施鑫池还没咽气。

两人都觉得尸体不能留,因为机车行所在的地方靠近东海大学附近,周围有很多居民,来往人口密集。

陈金火在这里开机车行十几年,和附近居住的人都认识,但凡机车行有个什么风吹草动,他们肯定第一时间就能知道。

尸体这么大的物件想要悄无声息地搬运出去,并非易事,将它放在家中,并不安全,万一施鑫池的家人带着警察上门前来寻找,他们的恶行十分容易暴露。

于是,两人想到了碎尸的方法,先把尸体给碎掉,然后再一点点扔掉,这样就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觉,就算施鑫池的家人来寻找,也找不出端倪。

说干就干,陈金火的机车行内本就存放着各种各样的工具刀,平日里用来做机车的维修,这次,用在了解剖上。

两个恶魔挑选了一把槟榔刀和一把美工刀,又准备了两片美工刀刀片。

为了不留下自己奸淫的证据,广德强残忍地用槟榔刀割下了施鑫池的下体,然后又用美工刀切开施鑫池的脖子。

后来法医鉴定报告中表明,施鑫池最终死于窒息以及出血性休克。

也就是说,在两人动手切割施鑫池的身体时,她还活着!

接下来,他们做出了更加丧尽天良的举动,哪怕是杀人诛心的恶魔也不会做出如此血腥之事——他们开始剥皮割肉、刮骨分尸!

这一分尸过程,整整耗费了两人大约一个小时的时间。

事毕,两人将施鑫池的头和躯干以及她的裤子、外套放在了一个塑胶袋,接着又拿出一个浅绿色的米袋包套了上去。

为了防止袋子被骨架戳破,他们又在外层包裹了两层黑色塑胶袋,再用黑色胶带捆绑得严严实实。

施鑫池的皮肉、四肢以及毛衣则被放在了另外一个黑色塑胶袋中,外面缠了几圈棕黄色胶带。

两人打包尸体就像打包快递一般,确认里面的东西不会漏出后,两人合力将两大包尸骨丢在了三楼的水塔中。

至于剩下的皮肉,用陈金火当脚踏垫的旧裤子包裹好。

也不知是两人谁先提起的,说是要尝尝人肉。

此时的广德强和陈金火,完全丧失了人性,在鲜血的刺激下,变成了吃人的魔鬼。

人肉品尝完毕,两人将那一包尸肉、施鑫池的内衣以及杀人剖尸的美工刀一起丢进了机车行的化粪池里。

尸体处理完之后,两个人开始清理现场。

两人先用机车行内的渍油剂擦洗了那把切割女性器官的槟榔刀,然后又将沾染过施鑫池血迹的器物一并清洗。

施鑫身上的那些珠宝、钱以及她带来的手机、电脑、机车,该扔的扔,该卖的卖,该拿走的拿走。

至于那几大包肉,两人决定要当垃圾分批扔掉,免得引发旁人的怀疑。

当天晚上23点20分,广德强骑着施鑫池的机车离开了机车行,将机车弃置在距离约两百米处的OK便利店附近,然后扔掉了行凶时戴着的黑色手套。

步行至一家通讯行,将陈金火的手机卖了出去,随后又买了一台二手手机。

做完这一切,广德强回家去了。

第一次施家找上门的时候,陈金火显然还没来得及处理掉尸骸,所以才拒绝施家人进屋。

照理说,一般遇到这种情况,正常的犯罪分子嗅到了危险,早就跑了。陈金火非但没跑,还把家收拾干净了,第二天在家等着施家的人来。

而广德强还想着怎么变卖施鑫池的东西,换得一笔钱。

第二天,他先将施鑫池的戒指以21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一家珠宝行的老板,然后又带着施鑫池的笔记本电脑去往一家通讯行,以10000元卖掉。

他们是低估了警察办案的能力,也高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以为能够做到滴水不漏,逃过法网恢恢。

疑云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两名犯罪嫌疑人虽交代了部分案件经过,但依然不肯承认自己的全部罪行,还试图辩解,将恶劣的罪行算在对方身上。

最开始,陈金火称,自己不过是个帮手,在一旁协助广德强罢了,真正的主犯是广德强,而不是他。

陈金火说,广德强一开始因为缺钱花,出于劫财的目的约来了施鑫池,自己并未指使他实行奸淫行为,也并未脱光施鑫池的衣服。甚至连煎肉都是广德强发起的,他不过是受了蒙骗,吃肉的时候并不知道那是施鑫池的尸肉。

在媒体记者采访之时,陈金火一样顾左右而言他,不愿意承认自己的所作所为,并且一直对记者说:“交朋友要小心”,暗指这起杀人分尸案和他无关,是广德强将他拖下了水,试图转移民众的视线,以此洗脱自己的罪名。

而广德强的说法则和陈金火相反。

他虽承认自己奸淫了施鑫池,但那也是受到了陈金火的指使,至于踩踏施鑫池的腹部和拿莲蓬头水管冲洗下体,都是陈金火干的,和自己无关。


杀人分尸一事,他更是不知道,当晚他实施完奸淫行为之后,陈金火就把自己的电话和施鑫池的400元现金以及戒指交给了他,他拿着这些东西就离开了机车行,根本不清楚后面发生了什么。

事后返回机车行拿东西,他才发现施鑫池的尸体不见了。

这两人出于自保的心理,谎话连篇,其言语前后逻辑矛盾,处处是漏洞。警方查到的事实也验证了一切,铁证面前,犯罪嫌疑人无从狡辩。

法医将在化粪池找到的尸肉与黑色塑胶袋中的尸肉进行比对,发现其均来自同一人,通过对比尸块的伤口吻合度,尸肉的腐烂程度以及外观,均能表明两处尸肉具有一致性。

根据现场搜查的证据以及后来法医的鉴定,证明了机车行内所找到的尸骨、肉块以及一些个人物件,都是施鑫池所有,尸体的骨肌肉组织与施鑫池相同。

通过施父和施林志对残留尸骨的辨认,也确定为施鑫池的尸骨。

尸体的腰腹部有明显的淤青,前额处以及右眼眼角外侧有明显的淤青和挫伤,头皮有皮下出血的痕迹,死者临死前休克或濒临休克,后遭遇过致命颈部切割,肺脏组织也出现巨噬细胞、组织间血液存留稍少,上、下牙龈有出血症状。

这些迹象都表明死者在颈部闷扼一段时间后,再遭割颈流血致出血性休克而死亡。

机车行的绳上,也检测出施鑫池的 DNA,但并未检测出陈金火的痕迹,判定为广德强戴着黑色手套行凶,所以并未留下指纹。

根据尸体的处理方式来看,处理的手法极为专业。

根据两人交代的口供,警方推测出大致的时间线,处理尸体的时间大概在案发当晚 22 点 20 分之后。

当晚 23 点 20 分,广德强就去通讯行变卖陈金火的手机。

这其间只有一个小时,仅凭一个人的能力,是不可能完成刮骨削肉这种大工程的。

虽然两人在审讯期间多次更改口供,警方也多次对两人进行测谎检测,但两人还是对自己的罪行有所隐瞒。

其实从警方搜查出来的种种证据早已攻破了他们的辩解,机车行是案发现场,这一点确凿无疑。

当晚的机车行又没有旁人进入,只有陈金火和广德强两人,人不是他们杀的,尸体不是他们解剖的,难道是鬼怪作祟吗?

而且两个人的杀人动机也十分明显。

前面说到过,陈金火是一个性变态,他极有可能出于变态的性需求以及报复心理而杀人。

此案的作案手法凶残且粗暴,但没有一点反侦查技巧的成分在。

陈金火这个人,因为文化水平不高,也不够聪明,无知者无畏这句话在他身上得到了充分的印证。

而广德强,或许他只是为了钱财,但因为陈金火的缘故,他也主动参与到了这场杀人分尸甚至食人的犯罪中来,陈金火对其没有控制力,其犯罪期间广德强并未有制止犯罪或者自动终止犯罪的行为。

从这个角度来说,两人都是主犯。

至于究竟两人有没有吃肉,警方一开始搜查到的证据只能构成证据链的一部分。

在2003年12月15号警方对机车进行的二次搜查中,在厨房的瓦斯炉旁边发现了一块焦黑的肉,不大,只有指头般大小。


后来法医通过对搜查到的尸骸进行拼凑,发现尸体并不完整,一些内脏和肌肉不知所踪,施鑫池的女性器官同样没有找到。

由于在厨房找到的肉块经过了烹饪,无法检测 DNA,因此警方没有直接证据证明那肉是施鑫池的。

对此事,陈金火一直含糊其辞。一会儿说那是狗肉,一会儿又说那是广德强煎的人肉。

警方试图让陈金火的妻子和陈金火进行沟通,在与妻子的聊天中,陈金火承认了自己吃人肉的事实,但在接下来警方的讯问中,他又对自己说的话进行了全盘否定。

同时,法院也找来了台中荣民总医院精神科专家对两名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鉴定,最终认定广德强应该接受强制治疗。

陈金火的鉴定结果则显示身体检查无异常,脑波正常,无任何情绪症状,没有任何精神疾病的状况。

在后来多次地反复询问中,是心理学家突破了陈金火的心理防线。

一次惯常的聊天中,陈金火说了这么一句话:“吃荤的和吃素的肉差不多。”正是这一句话,让众人大惊。

前面说过,陈金火早就在警方的名单上,警方怀疑阿芬的失踪和陈金火有关,而这个阿芬就是个素食主义者。

陈金火的这句话,更加坐实了警方的怀疑。但是由于过去多年,警方也没能掌握实际的证据,也无法就这起案件起诉陈金火。

案终

最终,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最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两人死刑,并剥夺两人公民权利终身。

这两个食人魔最终在2012年被枪决。

这对于施家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杀害自己女儿的凶手终于得到了该有的惩罚,然而即便如此,也无法弥补他们失去女儿的伤痛。

施家的母亲后来在采访中说道:“这种痛楚,一辈子也无法抹灭。”

到这里,不禁想到这世间种种恶行的背后,被害者的家人承受了多少旁人无法想象的痛苦,而这种痛苦可能会伴随他们终生。

不管是施鑫池还是之前失踪未能破案的阿芬,两人的经历都告诉大家,不要过于相信身边所谓的“熟人”,现在熟人作案的情况并不少见,犯罪分子大多利用被害人防备心低,或者没有防备心这一点,趁机犯罪。

在交朋友的时候也要小心,社会纷繁复杂,人面兽心的人并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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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审理龙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检察院撤回起诉后决定不起诉,看守所释放龙某发布日期:2024-02-05 作者:周乃文律师 案情回顾:东莞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认定龙某于2009年5月至2010年12月9日在明知他人盗取某厂的玩具的情况下,仍然大量低价收购他人盗窃所得的玩具2000件,且在网络上和广州低价购买来源不明的玩具。龙某购得玩具后在淘宝网上销售获利。龙某于2010年12月9日被公安机关...

    2024-02-06 00:00:09
  • 莱州市金海种业有限公司诉张掖市富凯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莱州市金海种业有限公司诉张掖市富凯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莱州市金海种业有限公司诉张掖市富凯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发布日期:2024-02-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民事/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玉米品种鉴定/DNA指纹检测/近似品种/举证责任 裁判要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玉米品种鉴定DNA指纹方法》NY/T1432-2007检测及判定标准的规定,品种间差异位点数等于1,判定为近似品种;品种间差异位点数大于等于2,判定...

    2024-02-06 00:00:07
  • 上诉人安徽华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诉人合肥美联恒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合肥东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上诉人安徽华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诉人合肥美联恒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合肥东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上诉人安徽华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诉人合肥美联恒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合肥东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发布日期:2024-02-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案情简介】 2009年7月28日、2010年2月1日,美联恒公司与华冶公司合肥分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协议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美联恒公司资金链断裂,华冶公司两次停、复工。因涉案工程的严重滞后,引发众多...

    2024-02-06 00:00:06
  • 上诉人中森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湖北徐东(集团)股份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案
    上诉人中森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湖北徐东(集团)股份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案

    上诉人中森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湖北徐东(集团)股份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案发布日期:2024-02-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案情简介】 湖北徐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东公司)与中森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森华公司)就徐东村 城中村 综合改造合作事宜签订《联合开发合同》,并在履行该《联合开发合同》过程中签订了与之相关的拆迁补偿协议、转让协议、借款合同、购房合同、质押担保合...

    2024-02-06 00:00:04
  • 收养人收养孤儿的要求有哪些?
    收养人收养孤儿的要求有哪些?

    导读: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

    2024-02-05 22:16:08
  • 收养人可以收养成年的子女吗?
    收养人可以收养成年的子女吗?

    导读:一般情况下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但如果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被收养人应当不满18周岁的限制,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一般情况下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但如果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被收养人应当不满18周岁的限制,被收养人可以是18周岁以上的人即成年人。法律依据 收养成年子...

    2024-02-05 22:16:05
  • 2024安置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2024安置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导读:在签订安置房买卖合同时,应注意合同的条款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同时,对于卖方而言,也要确保合同合法有效并受法律保护,以避免未来的纠纷。关于“2024安置房买卖合同有效吗?”的相关情况,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4年安置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具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

    2024-02-05 19:2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