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学法守法

微信
手机版
豪仕法规

电商直播MCN网红涉嫌合同违约侵权等诉讼实务纠纷相关法律类型关系

作者 :梦月 2024-01-09 00:00:17 围观 : 评论


1. MCN机构/主播与平台纠纷主体


MCN机构/主播与直播平台之间的关系可分为两种类型:网络服务合同关系;MCN机构/主播入驻式合作合同关系。



2. MCN机构/主播与平台纠纷类型


2.1 直播平台违约


一般而言,在合同关系中,直播平台相较于MCN机构、主播处于较强势地位,从检索案例结果来看,MCN机构/主播起诉直播平台违约的情形,基本都是针对直播平台欠付收入、冻结账号、冻结款项等方面。


2.2 MCN机构/主播违约


此种争议类型主要包括MCN机构/主播与直播平台签订直播合作协议后,主播跳槽、MCN机构/主播违约入驻其他直播平台、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等情形。此外,还可能包括平台因主播直播带货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不当言论或其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受到第三人索赔或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后,向主播/MCN机构起诉主张要求赔偿的情形,但此情形下,平台在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往往会通过合同之诉向主播/MCN机构索赔,因此本质上还是一种合同违约之诉。



3. MCN机构/主播与平台纠纷争议焦点


根据直播平台、主播、MCN机构之间合作模式的不同,三者之间所建立的法律关系也会有所区别,例如:针对主播先与MCN机构建立经纪合同关系,再由MCN机构与直播平台建立合作合同关系,指定主播入驻平台进行直播的模式,此时涉及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争议焦点会集中在对违约行为是否成立、合同是否应当解除以及违约金金额是否过高的判断;而在主播与直播平台直接建立合作关系的情形下,此时不涉及MCN机构的介入,针对此类直播平台直接与主播建立合作关系的情形,争议焦点还会涉及对合同性质的判断,法院往往会对二者之间建立的法律关系类型进行界定,这一点类似于MCN机构与主播之间的争议纠纷。


3.1 合同性质的界定


3.1.1 对于直播平台直接与主播建立合同关系的情形,与MCN机构同主播签署的协议类似,直播平台在与主播建立合同关系时,往往会包含常规合同条款约定的一般权利义务,例如合同期限、合作内容、违约责任等,又有可能涵盖服务期、竞业限制等具有劳动合同性质的条款。


3.1.2 司法实践中,法院往往会综合考察合同条款内容、双方实际履行情况、直播平台对主播的管理程度、人身依附性、主播经济收入的组成等因素综合判断合同性质,目前主流的法院观点包括认为此类合同性质构成劳动合同、委托合同、综合合同等。譬如,法院认为考虑到主播行业竞争的特殊性,直播平台出于管理的需要对主播权利义务进行限制性规定符合行业惯例,不能就此认定直播平台对主播实施劳动法律意义上的管理。主播虽有直播时长的约束,但其可以自行安排直播的时间和地点,其劳动力并不受直播平台的控制,双方之间并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本质要件,应属平等民事主体间的合同关系。


3.2 MCN机构/主播或平台行为是否构成违约


3.2.1 MCN机构/主播常见的违约行为包括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违约跳槽;违反直播平台规则;绕过平台“接私活”;不服从平台安排等。而平台常见的违约行为主要包括无故逾期支付收入、无正当理由冻结账号、冻结款项等。


3.2.2 对被告违约行为的证明,原告需要严格依照合同条款约定,从条款出发,分析被告所涉的违约行为表现,组织证据链,梳理相关事实,同样也可以考虑通过在证据提供基础上进行证据指引、证据说明编纂工作,通过可视化图表等方式重组证据,为法官重新梳理呈现案件事实,引导案件走向。



4. 机构/主播与平台纠纷的举证


对直播平台起诉MCN机构/主播违约的争议类型而言,直播平台作为原告方,举证的核心证明点有两个:一为证明对方存在违约行为;二为证明诉请违约金金额的合理性。原告可围绕对方违约证据、己方履约证据、费用支出证据、预期损失证据四个方面展开举证。



5. 机构/主播与平台纠纷的被告抗辩


对被告而言,针对原告主张认为被告行为构成违约,要求承担违约金的诉请,可以采取“先破后立”的抗辩策略,围绕“被告行为不构成违约”“违约金金额过高”两点展开举证及抗辩工作。其中,针对“被告不构成违约”要点,因直播平台起诉主播/MCN机构的针对的主要违约行为多为竞业限制类约定,因此对被告而言,可从如下方面进行抗辩:(1)竞业限制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有效;(2)被告的行为是否违反竞业限制条款的约定;(3)是否存在先履行抗辩事由;(4)原告行为是否存在过错等。



6. 机构/主播与平台纠纷的难点


就直播平台与MCN机构/主播之间发生的争议而言,主要的难点在于违约金金额的确定,对违约金金额是否合理的判断。此点同MCN与主播之间的争议纠纷高度一致。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决违约金金额的逻辑往往是综合衡量合同条款约定、被告过错程度、被告收益情况、直播平台损失、直播平台的资源投入等,对违约金金额合理性作出判断,违约金过高的通常会进行调整。在主播行为构成违约的前提下,违约金金额的主张成为了双方争议的最关键焦点。法院通常会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方式为基础,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结合合同条款约定,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对违约金金额合理性作出考量,并针对不合理情形下的违约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7. 机构/主播与平台纠纷合规建议


7.1 选取合适的合同形式规避法律风险


直播平台可以结合自身商业模式、拟签约主播/MCN机构的重要性等要点,综合确定与主播或MCN机构建立何种合同关系。特别是针对直接与主播签约的情形,如果平台不期望建立劳动关系,则在设置合作协议条款时,应注意减弱主播与直播平台的人身依附性,如无必要,则不对主播的直播内容、直播时间、应遵守的规章制度等进行具体的管理和约束;如果平台期望与主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则应当与主播签订明确的《劳动合同》,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遵守《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主播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7.2 避免条款具备过多劳动合同属性


直播平台在设置竞业限制类条款时,也应注意条款设置方式,避免合同具备劳动合同属性。同时也可以考虑针对主播违约行为设定恶意跳槽情形下的不得作为条款,即如果主播肆意违约恶意跳槽,则除了承担违约金外,还不得在指定期限内在其他平台开展直播。通过此种方式也可以增加主播违约成本,减少违约可能性。


7.3 违约金条款细分违约金情形


虽然在司法实践中,合同条款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和计算方法不一定得到法官的认可和采纳,但建议直播平台在设定违约金条款时,尽量细化约定,针对不同违约情形,约定不同违约金金额或计算标准,同时也可以在条款中对违约金金额及计算标准的合理性、理由进行一定说明,以增加违约金金额合理性被法院认可的可能性。(来源编辑|稼轩文编社)

相关文章

  • 伪造贷款申请材料+转贷+借新还旧+逾期未还,骗贷,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贷款申请材料+转贷+借新还旧+逾期未还,骗贷,追究刑事责任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法院审理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林某犯骗取贷款罪一案,栖霞市人民法...

    2024-01-09 00:00:24
  • 委托人Y先生成功退回广州某楼盘购房定金10万元
    委托人Y先生成功退回广州某楼盘购房定金10万元

    开发商宣传:委托人在2022年8月27日前往广州某楼盘看房,销售人员一直以该楼盘交通方便、教育资源优质、升值空间大等利好消息劝说委托人买房,还声称楼盘销售火爆,在销售人员的各种游说下,支付了10万元定金并签署了认购书。 实际情况:该楼盘交通并不便利,开发商宣传的地铁很多都是正在规划中的,后续是否开通、是否有站点仍然存在很大的未知数;该楼盘宣传的学校都没有实际建成,后续是否能够实际就读也存...

    2024-01-09 00:00:21
  • 伪造贷款申请材料+出卖涉案车辆,构成贷款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贷款申请材料+出卖涉案车辆,构成贷款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

    2024-01-09 00:00:19
  • 电商直播MCN网红涉嫌合同违约侵权等诉讼实务纠纷相关法律类型关系
    电商直播MCN网红涉嫌合同违约侵权等诉讼实务纠纷相关法律类型关系

    1. MCN机构/主播与平台纠纷主体 MCN机构/主播与直播平台之间的关系可分为两种类型:网络服务合同关系;MCN机构/主播入驻式合作合同关系。 2. MCN机构/主播与平台纠纷类型 2.1 直播平台违约 一般而言,在合同关系中,直播平台相较于MCN机构、主播处于较强势地位,从检索案例结果来看,MCN机构/主播起诉直播平台违约的情形,基本都是针对直播平台欠付收入、冻结账号、冻结款项等方面。 2.2...

    2024-01-09 00:00:17
  • 用触控笔在触控屏上签字≠在借款合同上签字,这份授信合同系造假
    用触控笔在触控屏上签字≠在借款合同上签字,这份授信合同系造假

    《个人循环授信额度合同(含最高额抵押条款)》 特别提示 部分第5条明确: 本合同及贷款相关法律文书部分采用电子签名方式签署,请贵公司/阁下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签字或盖章,并用触控笔在触控屏上签字,该电子签名与亲笔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据此可以得出结论,该《个人循环授信额度合同(含最高额抵押条款)》属于数据电文,该数据电文通过电子签名的形式签署,合同业已成立;然而,经过审阅,发现该结论是错误的。...

    2024-01-09 00:00:16
  • 我在快手直播平台被诱导购买赌石,感觉他们在做套骗人,怎么退款?
    我在快手直播平台被诱导购买赌石,感觉他们在做套骗人,怎么退款?

    我们都知道,翡翠赌石本身是有风险的,再加上如果碰到不良商家造假的话那真是让人欲哭无泪!提起翡翠,很多人会立刻想到 赌石 :现阶段人们对于翡翠的需求量一直在不断的持续上涨,可是翡翠原石的数量是有限的。或许也正因为如此,很多人现在的眼光不只是放在翡翠成品上了,而更多的是放在翡翠原石的投资上。购买翡翠原石被骗案例分享: 在家闲得没事的孙老板开始研究翡翠原石之类的,某天,他在某直播平台上看到一个...

    2024-01-08 12:02:05
  • 代书遗嘱中只有本人手印,那这份遗嘱还有效吗?
    代书遗嘱中只有本人手印,那这份遗嘱还有效吗?

    法律好声音 2023-01-03 17:39 发表于广东一份代书遗嘱,遗嘱中载明父母遗产只留给小儿子,但是遗嘱只有老人手印,却没有签字,这份遗嘱有效吗?法院会如何判决? 基本案情 梁老与妻子育有3个子女,子女均已成家立业。2005年妻子去世后,梁老独自一人生活。2018年,梁老因患病行动不便,三子梁某国入住梁老家中,照顾梁老日常起居,而梁老则每月给予梁某国生活费、护理费等合计5000元。2019年...

    2024-01-08 12:00:18
  • 最高法:?双方通过微信买卖货物的,由收货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法:?双方通过微信买卖货物的,由收货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判例指引 2023-01-04 07:15 发表于安徽来源丨民事审判声明 |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删除。 【裁判要旨】原、被告通过微信交流达成买卖协议以订购货物,并约定收货地,故该买卖协议属于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0条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

    2024-01-08 12:00:16
  • 李某某、林某某与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海上保险合同纠纷案
    李某某、林某某与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海上保险合同纠纷案

    李某某、林某某与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海上保险合同纠纷案发布日期:2023-01-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基本案情】2019年4月25日,李某某、林某某所有的 温妮 号游艇参加大帆船场地赛后,返回三亚途中触礁搁浅。施救过程中连续遭受台风影响,导致游艇翻沉灭失,构成全损。李某某、林某某向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索赔被拒后,遂诉至法院。【裁判结果】海口海事法院一审认为,本次事...

    2024-01-08 12:00:14
  • 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与扬州润航船务有限公司、成某某、朱某某、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中心支公司船舶触碰责任纠纷案
    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与扬州润航船务有限公司、成某某、朱某某、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中心支公司船舶触碰责任纠纷案

    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与扬州润航船务有限公司、成某某、朱某某、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中心支公司船舶触碰责任纠纷案发布日期:2023-01-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基本案情】2016年9月14日, 润航88 轮在长江上游四川泸州龙船碛水域航行过程中,因操纵不当,触碰设置在长江右岸的 泸江养殖5号 养殖设施,导致该养殖设施内驯养、繁育的圆口铜鱼严重受损。案涉圆口铜鱼的科研项目责任方中国...

    2024-01-08 12: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