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学法守法

微信
手机版
豪仕法规

已购公房转让 也受法律保护

作者 :蓓玥 2023-12-27 05:00:04 围观 : 评论

2003年12月,郭某通过中介租赁了位于西安市联志东村邮电局家属院3号楼1单元6层的房屋居住。2004年年度,郭某向房东陈某交纳次年房费时,陈某及其丈夫杨某某明确表示该房屋要出售,不再租赁。郭某考虑到半截的不便且自己也有购房的打算,随即表示自己愿意购买。因该房屋没有房产证,杨某某向郭某出示了1993年6月西安市邮政局发给杨某某母亲张某的《居住购买公有住房须知》及张某交纳房款及防盗门的收据、张某的授权委托书、户口本、身份证等资料。经双方多次协商,于2004年12月6日双方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郭某购买了杨某某母亲张某所购单位的公房。2008年12月9日,张某因西安市邮政局房改,向单位补缴了10047.93元房款,并于2009年7月办理了西安市房权证新城区字第1125112001-40-2-10601房屋权属证书。但在郭某要求张某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过户手续时,张某及其丈夫杨某却以原授权委托书是其儿子杨某某骗取的,其并不知道房屋买卖一事,拒绝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2010年10月份,郭某无奈将张某及杨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办理过户手续,承担违约责任。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房屋属于张某与杨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张某向其子杨某某授权出租或者出售,杨某以其不知情为由主张买卖协议无效。根据《婚姻法》及其解释的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或者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者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且依据查明事实,张某与杨某婚姻关系稳定,平时由张某对家庭经济做主,故其对杨某某的授权应代表夫妻的授权,由此认为杨某某依据张某的授权而与郭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主体适格。至于张某提供的2003年12月18日其单位下发的通知一份,上称该房屋不能私自出售或者出租,否则单位有权收回房屋。其明显与郭某购房时拿到的,张某也认可的1993年6月其单位在售房时所发《居住及购买公有住房须知》中第二条规定:“张某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拥有部分产权,享有全部占有权、使用权和受到限制收益权、处分权,可以继承但不能赠与。付清全部房款并住用五年后允许出售……”的规定及单位2009年7月为其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事实相矛盾,不予采信。而张某在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已取得对该房屋的处分权,故该合同的主体、内容及形式均合法,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应为有效协议。为此,新城区人民法院2011年5月5日做出了(2011)新民一初字第71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张某、杨某在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协助郭某办理张某名下的位于西安市新城区联志村1-3号楼院内,建筑面积61.61平方米的住宅房屋一套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郭某在产权过户登记日向张某、杨某支付剩余房款10747.93元。

宣判后,张某、杨某不服,提起上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声称其为其子杨某某处置房屋的授权为骗取,未提供证据。张某与杨某系夫妻关系,两人一直共同生活,杨某现称其并不知道房屋已于2004年12月被卖掉,显然与客观事实不符。而张某向其子杨某某出具授权委托书对房屋进行处分,作为合同相对人郭某依据授权委托书有理由相信授权中处分房屋的授权为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况且郭某在起诉时张某已经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具备了房屋过户条件。据此于2011年9月6日做出(2011)西民二终字第01908号民事判决书,判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HTTP://WWW.79110.net███████████████████████████东方金报网

相关文章

  • “订婚强奸案”尚在上诉期,一审法官就答记者问,这能消除质疑?
    “订婚强奸案”尚在上诉期,一审法官就答记者问,这能消除质疑?

    12月25日上午,审判阶段就被媒体报道过案情的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中午时分,当地的“融媒体中心”公布了案件宣判情况,还故意点出,此前网络传播的,“骗婚”“以告强奸进行敲诈”“订婚发生关系后第4天,女孩控告强奸”“双方当事人为同居关系”“被害人有过婚姻史”“被害人给婚介所三万元介绍费”等传言,均系不实信息,请大家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可是,法...

    2023-12-27 06:03:08
  • 开车正常行驶撞死人了要坐牢么不会坐牢
    开车正常行驶撞死人了要坐牢么不会坐牢

    一、开车正常行驶撞死人了要坐牢么不会坐牢。 开车撞死人判刑的条件是死亡一人以上,并且驾驶员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相反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在正常开车的情况下撞死人的,是不会被判刑的。 所以关于开车撞死人会不会被判刑的关键在于,机动车驾驶员是否违法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比如交通肇事。 二、交通事故判刑的情况有哪些 (一)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023-12-27 05:31:53
  • 公司如何进行清算
    公司如何进行清算

    中国法律咨询网免费在线法律咨询网,法构网律师在线咨询、法律法规查询、点对点法律咨询解答、在线案件委托。劳动合同律师、婚姻法律师、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提供24小时在线律师咨询服务。...

    2023-12-27 05:31:46
  • 民事诉讼法中对财产保全不服怎么办
    民事诉讼法中对财产保全不服怎么办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

    2023-12-27 05:31:37
  • 法院诉讼离婚程序详解
    法院诉讼离婚程序详解

    管 辖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

    2023-12-27 05:31:29
  • 民法典中单方合同承诺有效吗
    民法典中单方合同承诺有效吗

    一、民法典中单方合同承诺有效吗民法典规定,单方合同承诺,如果当事人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承诺生效的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

    2023-12-27 05:31:21
  • 阴阳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如何认定阴阳合同?
    阴阳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如何认定阴阳合同?

    当前,面向未成年人的各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五花八门,质量参差不齐。一些涉诉的教育培训机构,在合同上大做“文章”,签订“霸王免责条款”、机构之间相互“转包合同”甚至出现“阴阳合同”,那么阴阳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如何认定阴阳合同?网友咨询:阴阳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如何认定阴阳合同?山西建志律师事务所许睿律师解答: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偏向于认定阴合同有效,阳合同中为了达到非法目的而设立的条款无效,但也需...

    2023-12-27 05:31:12
  • 试用期没签合同能随时离职吗,离职有工资吗?
    试用期没签合同能随时离职吗,离职有工资吗?

    试用期没签合同能随时离职吗,离职有工资吗?未签劳动合同不上班是否可以算自动离职,自动离职有工试用期约定多长时间是合法的?试用期不给交社保应该怎样处理?试用期需不需要给劳动者交社保?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吗?国家规定试用期必须是几个月?试用期受伤算不算是工伤?试用期上班不给工资应该怎么办?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用人单位在录用劳动者的时候,是需要明确试用期的。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2023-12-27 05:31:04
  • 教练车出事故责任谁承担
    教练车出事故责任谁承担

    一、教练车出事故责任谁承担接受机动车驾驶培训的人员,在培训活动中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驾驶培训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教练员即使没有教练证也是驾驶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对...

    2023-12-27 05:30:55
  • 售楼广告内容未兑现构成违约吗,售楼广告纠纷如何处理?
    售楼广告内容未兑现构成违约吗,售楼广告纠纷如何处理?

    很多人之所以会了解某一个楼盘,其实还是要归功于开发商打的广告,据调查很多人都是受广告的吸引,才会深入的对某一个楼盘进行了解的。但有时候却发现售楼广告内容最终是没有被兑现的,那么,售楼广告内容未兑现构成违约吗,售楼广告纠纷如何处理?网友咨询:商品房广告内容未兑现能判定开发商违约么?河北德硕律师事务所朱鹏律师解答:售楼广告内容未兑现构成违约,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

    2023-12-27 05:3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