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收取餐具费被罚8000元,已有多家处罚案例,消费者可如此维权
最近,市民李先生(化名)在餐厅就餐时发现,餐厅收取餐具费且不提供免费餐具,一气之下,就将该餐厅投诉至市场监管部门。
经查,该餐厅内没有发现可提供给消费者免费使用的餐具,店内发现大量一次性筷子和一次性餐碟,均为该店提供且都要收费,餐具收费标准为2元一份。
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在该店场所内也没发现有餐具收费的相关提示信息。而根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明示所提供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数量和规格。未事先明示告知的,不得收取费用。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使用集中消毒套装收费餐具的经营者应当同时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
依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未经显著方式明示收取费用,或者未提供符合卫生条件的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的,最终本局做出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此前:南京一餐厅违规收取2元餐具费被罚9千
2021年6月14日消息,据荔枝新闻报道,近日,南京一家餐厅因违规收取 2 元 / 位的餐具费,被罚款 9000 多元。
据悉,该市民在就餐时被商家收取了餐位费,该店并未提供免费餐具,而是使用餐具消毒公司配送的高档消毒餐具,使用过后由餐具消毒公司回收,进行清洗消毒,餐具每套每位顾客收费2元,没有进行明示告知。
根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使用集中消毒套装收费餐具的经营者应当同时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未事先明示告知的,不得收取费用。
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或服务时享有自主选择权、真情知悉权和公平交易权。商家的义务就是明码标价,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而非随意设置门槛,搞捆绑销售,让消费者购买并不需要的商品。商家在提供收费餐具的同时,也应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自主选择。仅仅提供收费餐具的话,就是变相搭售和强行搭售,是将商家的义务转嫁给消费者。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商家强制收取餐具费、茶水费、开瓶费,不论商家是否事先告知消费者要收取开瓶费,不论商家采取何种形式收取开瓶费,都是涉嫌违法。
九江市瑞昌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瑞昌市美人鱼火锅店从事餐饮服务收取不合理费用案
2023年3月29日,九江市瑞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瑞昌市美人鱼火锅店从事餐饮服务收取不合理费用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1月18日,瑞昌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投诉对瑞昌市美人鱼火锅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内有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1月17日消费者消费小票商家联结账单,结账单上均有“餐具费、单价2元、数量、总额”等字样。经查,当事人在未向消费者公示消毒清洁餐具收费及收费标准的情形下,收取消毒餐具费2元/套,共收取餐具费21436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瑞昌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餐具是餐饮场所的必备用品,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消毒餐具。涉案餐饮店违规收取餐具费的行为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关注民生民意,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餐厅拒绝提供免费餐具 消费者可以这样维权
提供干净卫生的餐具是保证顾客用餐的前提条件,也是餐厅本身的义务。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餐饮业经营者应积极履行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杜绝捆绑销售和强制交易,做到诚信经营。
根据《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的规定,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是餐饮经营者最基本的义务,如果消费者发现商家只提供收费餐具,而拒绝提供免费餐具,这种行为构成违法,消费者可以拨打12315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进行投诉。
以上综合来自荔枝新闻、江西市场监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