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学法守法

微信
手机版
豪仕法规

购买经济适用房,属于已享受过福利分房待遇吗?

作者 :欢丽 2024-01-17 00:00:18 围观 : 评论

一、【案情简介】
系争房屋原系公房,承租人为陈某杰(2009年去世),2021年1月被征收。现因各方对系争房屋的征收利益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此,五原告起诉至法院。


二、【法院认定事实】
1.陈民某1、陈民某2、陈巧某1、陈巧某2系陈某杰的四个子女。原告陈民某1与
原告李某系夫妻关系,原告陈某1系他们两人之女,原告廖某、陈某2系原告陈某1之子女。
2.被告陈民某2与被告张群某系夫妻关系,被告张某1系陈巧某1之子,被告张某2系被告张某1之子;被告陈国某与陈巧某2系夫妻关系,陈某3系他们二人之子,被告4和被告5系被告3之子。
系争房屋为公房,原承租人为陈某杰,2012年,经户籍人员协商一致承租人变更为被告陈民某2。陈民某2在变更承租人时承诺,“XX路XX弄XX号前后二层阁更户给我陈民某2后,我保证姐姐陈巧某1在上述房屋享有居住和使用权”。系争房屋独用租赁部位是前后二层阁(18.60平方米)。
3.2021年1月23日,甲方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征收实施单位上海市A事务所有限公司与陈民某2签订了《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征收协议”),约定:被征收房屋公房租赁凭证记载居住面积9.30平方米,换算建筑面积14.33平方米,认定建筑面积14.33平方米;计算居住困难货币补贴的折算单价为21,500元/平方米;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款1,797,943.54元;装潢补偿7,165元;按期签约奖254,330元、搬迁费2,700元、集体签约搬迁奖12万元、均衡实物安置补贴40万元、不予认定建筑面积材料补贴4万元;本协议生效后,征收居住房屋的,被征收人取得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后,应当负责安置房屋使用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所得的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归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共有。根据《虹口区79、93、103、104、108、109街坊结算单》,该户还有集体签约搬迁奖超比例递增部分9万元、按期搬迁奖30万元、临时安置费补贴12,000元、增发临时安置费补贴6,000元。并注明户口迁移奖1万元在被征收房屋内户口全部迁移后发放。陈民某2已领取征收补偿款1,157,182.57元。
.....

三、【法院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公民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公有房屋承租人所得的货币补偿款归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共有。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规定,共同居住人是指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李某、陈某2、缪某、张群某、张某1、张某2、陈国某、陈某3、陈某4、陈某5户籍虽报入系争房屋内,但十人将户籍迁入系争房屋后未长期实际居住,陈国某、陈某3、陈某4、陈某5在本市他处亦享受过动迁安置,且十人与房屋来源也无关联,故均不应认定为共同居住人,不应分得征收补偿利益。陈巧某1、陈巧某2早年曾在系争房屋实际居住,但婚后随其家庭获得了福利分房或享受过动迁安置,已将户籍迁走并居住到他处房屋,陈巧某1离婚后,亦获得了前夫支付的房款补贴,并无居住困难,两人此后将户籍迁回系争房屋后,也无直接证据证明实际居住,故亦不应认定为共同居住人,不应分得征收补偿利益。但考虑到陈民某2曾于2012年变更承租人时承诺保证陈巧某1在系争房屋享有居住和使用权,故陈巧某1可酌情分得部分征收补偿款。
陈民某1系知青,其早年曾在系争房屋实际居住,陈某1的户籍自1997年因知青子女政策迁回系争房屋后,至征收时户籍一直在系争房屋内,两人虽户籍迁入后未在系争房屋内实际居住,因系争房屋居住困难而自行在外解决居住,符合特殊情况,陈民某1在本市无福利性质的房屋,陈某1虽按政策购买了经济适用房,但此类住房需要当事人自行出资购买且为有限产权,其福利性质与公房、动迁安置有所不同,难以据此认定陈某1在他处已获得了充分的住房福利保障,故应认定陈民某1、陈某1为系争房屋的共同居住人。
综上,系争房屋征收利益由陈民某1、陈某1、陈民某2、陈巧某1取得并分割。陈某1已购买了经济适用房,获得了一定的国家住房福利,从公平原则考量,综合系争房屋的来源、各方对房屋的贡献、各方历史居住状况、户籍迁移情况、享受福利分房的因素等,本院酌情确定陈民某1、陈某1可分得货币补偿款150万元。考虑到陈民某2、张群某、陈巧某1、张某1、张某2、陈巧某2、陈国某、陈某3、陈某4、陈某5之间的利益不需要法院分割,故余款由陈民某2、张群某、陈巧某1、张某1、张某2、陈巧某2、陈国某、陈某3、陈某4、陈某5获得。考虑到陈民某2仅领取征收补偿款1,157,182.57元,故陈民某1、陈某1所得款项可直接至征收单位领取。

四、【裁判依据】
关于同住人“他处有房”的认定,2004年《上海高院关于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指出,作为征收补偿对象的公房“同住人”,是指在被征收居住房屋处有上海市常住户口,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那么,如何认定“他处有房”呢?
关于征收补偿对象的同住人范围仍应按照上述执法意见确定。为鼓励居住困难的人通过自己努力改善居住条件,这里的“其他住房”应限定为福利性质的房屋,公房同住人在他处购买的商品房不属于“他处有房”。职工向工作单位承租单位职工宿舍,虽然职工与单位之间形成租赁关系,但双方并非基于福利分房形成的公有住房租赁关系。职工一般不办理公房调配手续,也没有取得公房租赁凭证,故一般不应视为“他处有房”。公房同住人在他处因私有房屋征收而分得的安置房,原则上不属于“他处有房”,但在私房征收中享受过托底保障等福利性政策的除外。


◐◐◐◐●☛█▼▲◐◐◐◐●☛█▼▲HtTp://wWW.79110.net豪仕法律网●●●●●●●●●●●●●●●●●●●●●●●●●●

相关文章

  • 购买经济适用房,属于已享受过福利分房待遇吗?
    购买经济适用房,属于已享受过福利分房待遇吗?

    一、【案情简介】 系争房屋原系公房,承租人为陈某杰(2009年去世),2021年1月被征收。现因各方对系争房屋的征收利益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此,五原告起诉至法院。 二、【法院认定事实】 1.陈民某1、陈民某2、陈巧某1、陈巧某2系陈某杰的四个子女。原告陈民某1与 原告李某系夫妻关系,原告陈某1系他们两人之女,原告廖某、陈某2系原告陈某1之子女。 2.被告陈民某2与被告张群某系夫妻关系,被告张某...

    2024-01-17 00:00:18
  • 曾享受过私房动迁利益,是否影响同住人认定?
    曾享受过私房动迁利益,是否影响同住人认定?

    一、【案情简介】2021年1月,系争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原告管某作为承租人与征收人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征收实施单位上海市xx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了《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后因各方对房屋征收利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原告等五人起诉,要求分割系争房屋征收利益。原告五人提出诉讼请求:依法分割上海市虹口区XX路XX弄XX号公房房屋(以下简称系争房屋)价值补偿款、各类奖励补贴等共计4,...

    2024-01-17 00:00:16
  • 2024什么是代位继承制呢?
    2024什么是代位继承制呢?

    导读: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先于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为继承的制度。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先于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为继承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行使继承权的是代位人。代位继承中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

    2024-01-16 20:19:12
  • 2024代位继承需要承担哪些义务和责任?
    2024代位继承需要承担哪些义务和责任?

    导读:代位继承的继承人在继承要承担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和税款,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债务和税款的,代位继承人要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超过的部分,无需承担责任。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2024-01-16 20:19:11
  • 2024代位继承是法定的继承方式吗?
    2024代位继承是法定的继承方式吗?

    导读:代位继承是第一顺序继承,也是我国法定的继承方式。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是指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

    2024-01-16 20:19:09
  • 2024夫妻长时间分居算离婚吗?
    2024夫妻长时间分居算离婚吗?

    导读:要看是否有办理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离婚,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夫妻长期分居并能不算离婚,只有办理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离婚之后才能算离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只要双方对财产、子女抚养作出协商即可,诉讼离婚则需要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如果诉讼离婚的,分居满两年的可以准予离婚。如果协议离婚的,不用分居就可以离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2024-01-16 20:16:06
  • 2024夫妻长时间分居是违法的吗?
    2024夫妻长时间分居是违法的吗?

    导读:得由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是因对方家暴、重婚而分居的就是违法的。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一般情况下夫妻因感情破裂而分居的不违法,但是如果是因为对方有严重的家暴倾向致人受伤、重婚等原因而分居的就是违法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

    2024-01-16 20:16:04
  • 2024年劳务派遣工资由谁发放?
    2024年劳务派遣工资由谁发放?

    导读:劳务派遣是一种新型的用工形式,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关于“2024年劳务派遣工资由谁发放?”的相关情况,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由派遣单位支付工资。然而,实际上该工资是体现在用工单位支付给派遣单位的派遣费用中。因此,为了保障被派遣劳动者...

    2024-01-16 12:30:01
  • 劳动者的权益有哪些?
    劳动者的权益有哪些?

    导读:劳动者的权益非常丰富多样,这些权利的保障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只有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劳动监察,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加强工会建设,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加强企业的社会责任等多方面的措施,才能有效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那么劳动者的权益有哪些?大律师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1、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者有平等地获得就业机会的权利,不应因...

    2024-01-16 12:29:59
  • 2024劳务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2024劳务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导读:解决劳务合同纠纷时,需要遵循法律程序,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解决方式。同时,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受到不法侵害。关于“2024劳务合同纠纷如何解决?”的相关情况,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协商:首先应该考虑通过协商的途径来解决,劳务提供者可以与用人单位通过自愿协商的方式协议来消除矛盾。2、调解:可以就发生的劳务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

    2024-01-16 12:2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