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学法守法

微信
手机版
豪仕法规

阑尾炎术后刀尖被遗留体内60年,80岁患者起诉医院索赔60万

作者 :桂蕾 2024-01-14 09:42:10 围观 : 评论

案情简介
患者刘先生(80岁),因患前列腺疾病到市医院处就诊,在接受核磁共振检查前,医生发现刘先生身体怀疑有金属物不能进行核磁检查。一周后刘先生到省医院做腹部CT检查,发现耻骨后软组织内有三角形金属物(形似小半截刀尖或剪刀尖)。经刘先生回忆,其在60年前在市医院做阑尾炎手术时,时间长,特别疼,胳膊腿绑着,刀口长时间不愈合,长不上,医生把刀口的两帮片掉一层有新茬才慢慢长上,至今还有不规则的疤痕。
刘先生认为,由于市医院的医疗过错导致金属物遗留在患者体内,导致其遭受了60年多年的肉体和精神伤害,起诉要求市医院负责取出其体内所遗留的金属物以及赔偿其60年来的肉体、精神伤害和涉本案原因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等共计60万元。

法院审理
市医院认为,本案超过20年的诉讼时效期,患者无胜诉权。且本案涉及患者的病历早已超过法律规定保存期,已经无法核对患者是否有医疗措施或在我院有过医疗行为。
一审法院认为,通过患者陈述,并经核实其提交的照片、检查单、护士录音光盘及证人证言等证据,应当认定患者于60年前到市医院就诊接受手术治疗的客观事实,可以确认患者腹内确有金属物,该金属物应为阑尾炎手术遗留。患者要求市医院负责取出腹内涉案原因所遗留金属物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但该请求是否具有临床医学上的可操作性或必要性没有确定依据,对该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对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请求,应适用诉讼时效规定,因该损害自手术发生已过60年之久,已超过最长诉讼时效,对该诉讼请求应不予支持,判决驳回患者的全部诉讼请求。
患者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目前证据不能确定患者体内“异物”具体是何种物类,也不能确定系患者行阑尾炎手术时所遗留,患者请求市医院取出其腹内涉案原因所遗留金属物的诉讼请求的内容不属于民事裁判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其该项内容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患者主张赔偿其损失60万元,因该损害自手术发生已过60年之久,已超过最长诉讼时效,人民法院不予保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简析
医疗行为是一项复杂的技术活动,具有高度专业性和不确定性。医疗机构在对患者的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对患者有侵害行为,患者是否受到医疗过错的侵害,作为患者很难“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案的特殊性就在于医疗损害自手术发生已过60年之久,远远超过了20年的法定最长诉讼时效。
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期间,而产生一定法律上效果的法律事实。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则当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相对方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以使得权利人失去胜诉权的诉讼制度。法律之所以规定诉讼时效制度,主要是为了督促当事人在合理的时间内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躺在权利上睡觉”的现象,提高司法效率。
据医法汇近3年的《全国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大数据报告》显示,在患方败诉的案件中,2019年有5%的案件因超过诉讼时效败诉,2020年有3%的案件因超过诉讼时效败诉,2021年仍然有4%的案件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败诉,由此可见,每年都有患方因不了解诉讼时效制度而败诉的案件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诉讼时效问题的争议焦点大多在于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上,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审判实践中法院一般以“知道”为原则,即患者知道有损害后果发生时,可以以此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或损害后果出现一段时间后,患者通过某种途径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也可以此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以“应当知道”作为补充,但最终超过20年患方未起诉的,在医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情况下,则会丧失胜诉权。
另外,诉讼时效并不是一个绝对的时间制度,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还规定了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的制度,只要出现了法定的情形,诉讼时效即可中止、中断和延长,这里需注意的是,诉讼时效的延长只适用于最长诉讼时效,要通过向人民法院申请的方式来行使,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

(本文系医法汇原创,根据真实案例改编,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均采用化名)

HTTP://WWW.79110.net豪仕法律网采集不好玩哦◐◐◐◐◐◐◐◐◐◐◐◐◐◐◐◐◐◐◐◐◐◐◐◐◐◐◐◐◐◐撒旦法师打发斯蒂芬

相关文章

  • 离婚协议书起草的注意事项,附离婚协议书2022年范本
    离婚协议书起草的注意事项,附离婚协议书2022年范本

    文/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俞强律师 离婚协议书是指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出于合意而解除婚姻关系,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作适当处理而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其在我国是依照行政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一、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2.离婚原因;3.财产处理(婚前婚后);4.子女抚养和教育;5.住房的归属;6、其他约定(债权债务等)。7、应附上: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024-01-14 09:42:23
  • 应收账款诉讼技巧之如何保全才最为有效?
    应收账款诉讼技巧之如何保全才最为有效?

    为了保障应收账款的胜诉判决能够顺利执行,让企业可以 高枕无忧 的进行诉讼,我们往往会申请人民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采取限制其处分的强制措施,这就是我们熟知的诉讼财产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项权利,企业有权决定是否使用。但这项权利的行使通常需要先行支付两笔费用,分别是法院收取的保全费和委托保险公司出具保函的保费。而这两笔费用,也将成为企业衡量财产保全申请与否的重要因素。除此之外,企业...

    2024-01-14 09:42:22
  • 知识产权实务商标维权反向混淆法律咨询思路
    知识产权实务商标维权反向混淆法律咨询思路

    所谓 反向混淆 是相对于传统正向混淆而言,使相关公众误以为该商标属于在后使用人,割裂了商标与在先商标权人之间的联系。反向混淆的认定旨在防止以大欺小,保护较弱小商标权人。 关于反向混淆我国商标法并无明文规定,但实务中可能会因受市场占有率大小、标识宣传普及率高低等因素影响,导致在先商标使用人商标反被误认混淆。这种情况常见于在后商标使用人实力较强。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构成商标反向混淆侵权一般从以下方面考...

    2024-01-14 09:42:20
  • 股权激励后公司拒绝行权原告起诉得到补偿案例点评
    股权激励后公司拒绝行权原告起诉得到补偿案例点评

    案例点评: 1、简述案件详细情况 原告于2011年9月1日入职被告处,属于技术人员。后原告与被告签订《股权激励协议书》和《公司员工激励计划方案》,后原告离职,但被告拒一直绝对原告行权和履约,原告于是起诉至法院 2、综合案件情况给出律师自己的点评(必须) 股权激励协议明确约定原告享有30万股股权激励份额,股权激励份额已经授予并生效。但后来授予股权激励份额的持股激励平台注销,原告通过持股激励平台要求兑...

    2024-01-14 09:42:18
  • 认缴注册资本加速到期可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案例
    认缴注册资本加速到期可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案例

    今日法律评论 2021-01-12 07:31 本律师对原案例做了修改,详细内容可参考原案例 【裁判要旨】1.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债权人无权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是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不申请破产的,以及在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2024-01-14 09:42:17
  • 孩子非亲生,“父亲”要赔偿 法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已付抚养费
    孩子非亲生,“父亲”要赔偿 法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已付抚养费

    山东高法 2021-08-30 11:27 发表于山东 基本案情 金某(男)与胡某(女)通过网络相识,于2016年6月1日登记结婚。胡某于2016年9月24日生育一子取名金某甲。金某怀疑金某甲并非自己亲生,遂要求带金某甲一起作亲子鉴定。后胡某向金某提供了一份其自行制作的虚假亲子鉴定报告,哄骗金某称金某甲系其亲生。2019年1月7日胡某因犯诈骗罪被取保候审,2019年12月2日经淄博高新区人民院决定...

    2024-01-14 09:42:15
  • 虹口区202、253、254街坊房屋征收居住困难户认定和保障补贴办法
    虹口区202、253、254街坊房屋征收居住困难户认定和保障补贴办法

    虹口区202、253、254街坊 房屋征收居住困难户认定和保障补贴办法 一、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中优先住房保障的居住困难户审核认定工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对象住房面积核查办法》(沪房规范 〔2019〕17号)等相关规定,...

    2024-01-14 09:42:13
  • 78岁患者眼球摘除术后半身不遂,起诉医院索赔61万
    78岁患者眼球摘除术后半身不遂,起诉医院索赔61万

    案情简介 患者张女士(78岁)因左眼视力丧失2年,疼痛半月到眼科医院住院治疗。入院诊断:左眼绝对期青光眼;左眼老年性白内障;右眼人工晶状体眼;右眼慢性闭角型青光眼;右眼复发性翼状胬肉。住院第2天下午医院为张女士实施了左眼球摘除术,术后诊断:左眼绝对期青光眼。护理记录记载,患者张女士术后一切正常。 术后第1天上午医生查房,患者诉昨夜间起左侧上下肢不能活动;体查:嘴角右歪,左侧上下肢肌力差,不能抬举。...

    2024-01-14 09:42:11
  • 阑尾炎术后刀尖被遗留体内60年,80岁患者起诉医院索赔60万
    阑尾炎术后刀尖被遗留体内60年,80岁患者起诉医院索赔60万

    案情简介 患者刘先生(80岁),因患前列腺疾病到市医院处就诊,在接受核磁共振检查前,医生发现刘先生身体怀疑有金属物不能进行核磁检查。一周后刘先生到省医院做腹部CT检查,发现耻骨后软组织内有三角形金属物(形似小半截刀尖或剪刀尖)。经刘先生回忆,其在60年前在市医院做阑尾炎手术时,时间长,特别疼,胳膊腿绑着,刀口长时间不愈合,长不上,医生把刀口的两帮片掉一层有新茬才慢慢长上,至今还有不规则的疤痕。 刘...

    2024-01-14 09:42:10
  • 【第274号】李某贤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不起诉案
    【第274号】李某贤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不起诉案

    一、基本案情2022年7月10日中午,被不起诉人李某贤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从李某(另案处理)处回收13箱260个全新 赛迈斯 牌XG60-28型号截齿。将其中1箱20个截齿以单价120元的价格售出,非法获利500元,之后将剩余12箱240个全新截齿运回老家存放等待售出。经鉴定,该13箱全新截齿价值人民币55900元。经查,该截齿系李某从湖北鑫金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窃取。案发后,该13箱260个全新截齿...

    2024-01-14 09:3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