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学法守法

微信
手机版
豪仕法规

患者服药过量死亡案,“专家咨询意见”能否作为法院判决的证据

作者 :婧彦 2024-01-09 10:29:49 围观 : 评论

案情简介
患者赵女士(43岁)12年前患有“精神分裂症”,期间多次住院治疗,一周前因病情加重,其丈夫带其到市精神病康复医院诊治,门诊以精神分裂症收入院治疗。入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窦性心动过缓,患者入院时猜疑被害、耳闻人语、骂人打人,其丈夫作为监护人签署住院治疗知情同意书;住院患者约束治疗知情同意书;药物、心理、生物物理规范治疗告知书;药品及医疗服务项目知情同意书;救助委托治疗书;疫情防控期间患者家属承诺书等。
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血常规、肝肾功能未见明显异常,给予阿立哌唑、奥氮平治疗。住院期间,医方发现赵女士出现腰椎病变,即采取腰椎间盘推拿治疗,并建议到专业骨科医疗机构进行专业治疗,患者于住院170天后出院,出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出院时患者病情稳定,意识清晰,仪容规整,情感反应适切,幻听及妄想症基本消失,无消极意念。
出院第2天,患者到县医院做CT、核磁共振、腹部B超检查后回家,CT检查报告单诊断意见为:“颅脑CT平扫未见明显异常,请结合临床”;核磁报告单诊断印象为:“1、腰椎轻度骨质增生;2、L3-5椎间盘膨出。”;超声医学影像报告单,超声显示:“宫颈肥厚。宫腔节育器位置正常。建议:请结合临床”。
出院第10天晚18时,赵女士因昏迷不醒被送往县医院入院救治无效,于次日死亡。入院病历记载:现病史…2天前患者无明显诱因出现恶心、呕吐,家属自行给予“胃药”治疗,具体药物及计量不详,患者上述症状无明显好转,随后出现昏迷、尿失禁,无口角歪斜、四肢抽搐、角弓反映等症,家属考虑为患者自行口服过量奥氮平导致,未予任何诊治,在家卧床休息。患者上述症状无好转。今为进一步诊治来我院,急诊行血生化及血常规化验后以“药物中毒性意识障碍”收住我科。出院诊断:1.药物中毒性意识障碍2.精神分裂症3.肝功能异常4.肾功能不全5.心肌损伤、心源性猝死6.肠梗阻7.慢性胃炎。出院情况:患者死亡。
患方认为,患者在市精神病康复医院住院期间,没有对其身体进行定期必要的检查和治疗,隐瞒病情,使用药物致使患者中毒死亡,起诉要求市精神病康复医院赔偿各项损失计共计115万余元。

法院审理
诉讼中,患方对病历真实性不予认可,导致鉴定未进行。法院查明,诉讼前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根据医患双方提交的病历材料,出具《专家咨询意见书》。
专家意见认为,根据两家医院病历资料,患者死亡原因考虑为药物中毒、心源性猝死死亡。患者在康复医院治疗符合医疗程序,患者出院时生命体征平稳,未有肠梗阻的症状。患者在县医院就诊前两天出现意识障碍,根据家属提供的病史显示有可能患者自行口服过量奥氮平导致药物中毒出现意识障碍,符合患者入院时的症状。患者出现意识障碍、肠胀气也符合药物过量的副反应及中毒症状,同时也会出现肝、肾功能的损伤。考虑患者为服用过量药物导致反应及中毒,心源性猝死,符合整个医疗过程及疾病的死亡结果。具体死亡原因需通过尸检。综上所述,康复医院诊断、治疗、及告知流程合理,尽到了医务人员应尽的义务,医方无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患方主张病历虚假导致鉴定无法进行,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结合医调委出具的《专家咨询意见书》,患方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判决驳回患方诉讼请求。
患方不服,提出上诉。患方认为,药物中毒不能排除医院用药时误用药物或者用药量过大嫌疑,是医院使用药物不当致使患者中毒死亡。
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简析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由于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具有高度的专业性,法院在判断该行为是否存在过错时,缺乏专业知识、经验、技术及临床鉴别能力。医疗损害鉴定意见是具有法定资质鉴定机构的专家根据临床诊疗规范及实践经验,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具有较强证明力。故此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一般以医疗损害鉴定意见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依据。
本案中,由于患方对医方的病历资料真实性不予认可,又无证据证明医方存在伪造、篡改病历等违法事实,故此,法院认定导致无法鉴定的法律后果由患方承担。并结合医患双方诉前在医调委出具的《专家论证咨询意见书》,确定患方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医法汇创始人张勇律师认为,鉴于医疗损害责任的认定具有高度的专业性,在目前的司法审判实践中存在着过分依赖医疗损害鉴定判断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的困境。医疗损害鉴定意见系从临床医学角度作出的判断,并非人民法院判定医方责任的唯一、最终证据,在审判实践中法官需结合个案实际情况,综合考量。本案中人民法院在无法用医疗损害鉴定意见确定案件事实的情形下,通过全面、客观地审核案件证据,借助专家咨询意见来判定医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并结合案件其他证据及事实情况,驳回了患方的诉讼请求,是法院依法行使自主裁量权的体现。
另外,发生医疗纠纷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外,申请人民调解也是法定的解决途径之一。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需要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以明确责任的,可以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经医患双方同意,由医调委委托鉴定。同时,医调委在调解医疗纠纷时,也可以根据需要咨询医学、法学、法医学等领域的专家,实践中会以《专家咨询意见书》的形式,就纠纷中所涉及的专业事项提供专家意见,明确医患双方的责任。
专家咨询意见的来源是专业机构或者专业人士通过一定的鉴定方法根据现有的证据和材料对相关专门性问题所作的结论性意见,有着一定的证据基础和专业特征。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中对诉讼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出具的意见的证据效力是予以认可的,只有在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或者理由足以反驳的情况下,才会准许其重新鉴定的申请。否则,经法院审查符合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也可以作为确定案件相关事实的依据。
(本文系医法汇原创,根据真实案例改编,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均采用化名)

HTTP://WWW.79110.net豪仕法律网采集不好玩哦◐◐◐◐◐◐◐◐◐◐◐◐◐◐◐◐◐◐◐◐◐◐◐◐◐◐◐◐◐◐撒旦法师打发斯蒂芬

相关文章

  • 十级交通事故赔偿最高的一例判决
    十级交通事故赔偿最高的一例判决

    最近收到一份判决,是交通事故十级的伤残,十级是交通事故赔偿中伤残级别最轻的一级。一般来说,伤残赔偿金8万多再加误工费、护理费等,也就10几万。但是这起案例,却高达32万元。这是为什么呢?这起案件,是朋友介绍的一起案件,是工伤和交通事故重合的一例案件:就是在工作过程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按照法律规定,伤者既可以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又可以获得工伤赔偿。当然,医疗费是不能赔偿两次的,这是例外。言归正传,为...

    2024-01-09 10:30:05
  • 诉山东某某锻造机械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胜诉案
    诉山东某某锻造机械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胜诉案

    因山东某某锻造机械有限公司拖欠某公司供货款,该公司委托我代理此案。接受委托后,我了解了一下该公司具体的情况:该公司因拖欠很多公司的货款,因此在全国各地开设了很多账户,绝大部分都是没有钱的。但我们经过分析后,知道其某账户一直是有大额资金往来的。果然,我们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时候,冻结了其180万的资金,并为后来顺利结案打下了基础。最关键的是要赢得诉讼才行。经过前期的充分准备,我们把往来的所有资金账目和...

    2024-01-09 10:30:04
  • 终审击败山东腾跃化学危险废物研究处理有限公司(成功案例-赵荣烈律师)
    终审击败山东腾跃化学危险废物研究处理有限公司(成功案例-赵荣烈律师)

    山东腾跃化学危险废物研究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腾跃化学有限公司)欠我当事人合同预付款纠纷一案,由我作为我方公司代理律师,赴济阳县人民法院和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起诉立案的同时,我们申请了财产保全(查封),冻结了该公司的账户中的资金。 在起诉过程中遇到了一个小麻烦,就是双方曾在2015年和2016年分别签订了两份合作合同,两份合同分别约定了济南市仲裁委和济阳县法院管辖。对方借此对该案提出了管辖...

    2024-01-09 10:30:02
  • 两审均击败潍坊六和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两审均击败潍坊六和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案系劳动者在新希望六和集团(包括潍坊六和、寿光六和、临朐六和、昌邑六和等)各个六和关联公司之间任职,不断的调动。最后在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金时,关于计算工作年限产生争议:用人单位主张在潍坊六和寿光分公司是2015年开始工作,到2018年1月离职,工作年限为3年,而不应当把各个其他六和公司的任职时间累计15年一并计算在内;另外,由于劳动者从2017年1月离开到2018年3月提出仲裁,已经离开工作岗位...

    2024-01-09 10:30:00
  • 为法律顾问单位赢得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仲裁与一审均胜诉)
    为法律顾问单位赢得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仲裁与一审均胜诉)

    某员工在山东省莒南县法院诉法律顾问单位劳动争议一案,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工资、社保补偿等共计35万元。我作为法律顾问单位的律师,在充分了解本案事实经过与全部证据材料(包括对方的和自己这方的)之后,制定了周密的答辩思路和准备了有针对性的证据材料,最终帮助顾问单位在劳动仲裁、法院一审阶段两次赢得该官司,劳动仲裁委和一审法院均驳回了该员工的全部诉求。 该员工系该单位的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在单位工作数...

    2024-01-09 10:29:59
  •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选编(一)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选编(一)

    目录【案例1】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花乡法庭: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6【案例2】天津市滨海新区(自贸区)人民法院:聚焦自贸发展优化人民法庭专业化建设9【案例3】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邺城法庭:一核引领、两翼联动、多点支撑打造新时代人民法庭12【案例4】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突出时代性优化全省人民法庭布局15【案例5】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提升一站式服务水平为对外开放提供有...

    2024-01-09 10:29:57
  • 黑龙江阳光种业有限公司诉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植物新品种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黑龙江阳光种业有限公司诉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植物新品种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黑龙江阳光种业有限公司诉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植物新品种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发布日期:2022-12-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二审: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知行终453号一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9)京73行初1401号【基本案情】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2019年1月17日作出《关于维持 哈育189品种实质审查驳回决定 的决定》,认定黑龙江阳光种业有限公司(简称阳光种业公司)于2015年...

    2024-01-09 10:29:52
  • 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诉郑州市二七区百领水果种植园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诉郑州市二七区百领水果种植园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诉郑州市二七区百领水果种植园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发布日期:2022-12-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二审: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知民终592号一审: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豫01知民初605号【基本案情】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以下简称郑州果树研究所)为梨树新品种 丹霞红 的品种权人,郑州市二七区百领水果种植园(以下简称百领水果种植园)未经许...

    2024-01-09 10:29:51
  • 患者服药过量死亡案,“专家咨询意见”能否作为法院判决的证据
    患者服药过量死亡案,“专家咨询意见”能否作为法院判决的证据

    案情简介 患者赵女士(43岁)12年前患有 精神分裂症 ,期间多次住院治疗,一周前因病情加重,其丈夫带其到市精神病康复医院诊治,门诊以精神分裂症收入院治疗。入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窦性心动过缓,患者入院时猜疑被害、耳闻人语、骂人打人,其丈夫作为监护人签署住院治疗知情同意书;住院患者约束治疗知情同意书;药物、心理、生物物理规范治疗告知书;药品及医疗服务项目知情同意书;救助委托治疗书;疫情防控期间患者家...

    2024-01-09 10:29:49
  • 江苏省高科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诉秦永宏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江苏省高科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诉秦永宏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江苏省高科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诉秦永宏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发布日期:2022-12-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二审: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知民终407号一审: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苏01民初1453号【基本案情】江苏省高科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种业公司)为水稻新品种 南粳9108 的独占实施许可人,有权以自己名义对侵害水稻 南粳9108 植物新品种权的单位和个人追究法律...

    2024-01-09 10:2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