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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市场化已势不可挡,为何不能法律公司与律师事务所并存?

作者 :涵凡 2023-11-06 06:10:01 围观 : 评论

近日,律师界接连爆出了两个大事,一是浙江一女律师从法院开庭出来在路上被对方当事人用榔头追赶连续击打头部导致重伤的新闻,一是广东一新晋律师因无案源交不起律师房间租金而到法律咨询公司无偿接待咨询被司法局处于警告处分并公开通报的新闻。

这两个事件,评论区都遭到了翻车现象。女律师遇袭新闻的留言区,少有对暴力行凶者的谴责,少有对路人见义勇为的称赞,却满眼都是发泄着对律师不满的语气。有个律师网友在自己抖音评论了一下此事,今天告诉烟语君,一万多条留言,都是骂律师甚至连他一起骂的,直接给他干自闭删了视频了。

司法局处罚律师的,本以为自己是在查处“在律师事务所住所以外设立办公室、接待室承揽业务的”,属于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违法行为,还信心满满的公开通报辖区各个律所,没想到遭到了律师圈乃至社会各界的一致反对。有或是体制内的网友留言,不是律师圈一致反对法律咨询公司入侵律师界吗?怎么真查了一起,这么多人反对?

如果说,总结这两个事件共性的话,都反映了律师这个职业在当下的执业不易。更严重的是,一些律师、一些律师的管理部门,根本高估了法律行业、律师职业的社会评价和职业环境。

女律师高估了对方当事人对自己的庭审表现的容忍程度;律师抖音视频高估了社会大众对律师职业的认何程度;法律咨询公司律师高估了律师行业对于新晋人员的友好态度;律师管理部门高估了很多律师的收入来源。



昨天的《已经摆摊接待、网络直播成风了,司法局还在要求律师必须律所办公》一文后,有律师的留言很是精彩,却没有给出答案:我最近一直在考虑如何促进律师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问题。近几年来律师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考验。律师业务被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瓜分,法律援助范围向律师日常业务扩张,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和全覆盖,照抄照搬西方并逐年增加比例的律师万人比,法律咨询公司的野蛮植入,法考的放水等等,综合影响到了律师的案源和收入,造成大部分律师收入和生活状态堪忧。这个时候,最需要有智者有担当的领导去积极调整政策。

有网友的留言像是给出了以上问题的部分答案:注意看彭律师是在“法律咨询公司”被查获的,这几年,所有律师都在指责法律服务公司对律师行业的挤压,彭律师在“法律咨询公司免费咨询”,怎么变得这么健忘呢?很多人都提到律师成本高,商业资本强势进入律师行业的问题,为什么没人敢指名道姓地说说这个问题呢?律师不易,新律师尤其不易,我们才更要想办法扭转这个局面。

以上两位网友的留言,反映了律师界的现状。可是,取缔法律咨询公司且不说法律上有没有障碍,就算是取缔了法律咨询公司,普通律师的处境,真的就能改善吗?君不见,现在那些被视为行业翘楚、领军代表的各大全国性律所,哪个不是在用商业模式在管理律所?已经发展到尾大不掉了,怎么抵制?

有网友跟烟语君讲,他们律所的案源,到了律师手里只有10%的代理费。注意看彭律师的例子,是付不起律所的房间租金,才到法律咨询公司的。律所如果给予了其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其会到法律咨询公司吗?谁不知道律师在律所待着才有面子!让彭律师这样的律师,舍弃法律咨询公司给予的案源及收入机会的回归律所,岂不是逆向其当初的利弊选择?用网友的话是,让他贷款去律师上班啊!

昨天的文章已经说了,2010年6月1日起施行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包括现行的律师、律所的很多管理制度,已经不适应经济下行下法律服务市场遭遇瓶颈之后律师人数还要计划在2025年达到75万人、2030年达到100万人的行业形势了,已经不适应市场化携互联网时代特点势不可挡的遍及包括律师行业内部乃至整个法律服务市场的行业现实了。

长期关注本号的应该知道,此前烟语君也是不赞成法律咨询公司操控案源的介入律师行业的,但看看这些年线上线下、行业内外的各种法律服务商业化推广,法律咨询公司不过是顺应了市场需求罢了,不仅迎合了大众群体获得价格低廉法律服务的可能,而且给了青年律师养家糊口、自由选择、免受资本化律所盘剥的机会。

就如同律师开办自媒体软文介绍、律师直播推销自己、律所开办案件平台接揽业务、律所通过媒体推广业务一样,严格来讲,这些都是不合规定的。几年前,有律师在直播时的“偷别人老婆老婆不违法,对方老公打你反而违法”的视频,舆论哗然后引来律师管理部门不当宣传的处罚。可如今,律师录播直播视频已经满网都是,行业内外、管理部门早就认可了这个现实,不再定性违规了。

说到这里,肯定会有一大批人出来指出,法律咨询公司充斥着虚假宣传冒充律师胡乱承诺扰乱市场秩序等问题,据此应该取缔。其实,法律公司存在的这些问题,律师行业内部是不是就没有呢?问题的存在,是日常行政管理的问题,能以存在问题,就构成取缔一个行业的理由吗?说白了,赞成取缔法律咨询公司的,多是来自那些依靠律所可以掌控案源和律师的利益既得者,和那些非黑即白的头脑简单者。



在互联网信息如此发达的如今,在律师人数马上要突破75万、100万人的不久未来,不会有人还在寄希望于取缔了这些法律咨询公司,就可以让案件当事人为了获得律师帮助,不惜一家一家的跑到那些商业区的高档写字楼区去哀求获得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吧?让律师坐在一年六位数的律所办公室舍我其谁的喊出这个案件少了多少钱我不代理的挑拣案件当事人吧?

法律咨询公司、互联网法律市场的崛起,适应了当下经济形势经济形态乃至律师行业现象的必要要求。一方面,广大收入低的社会群体,需要价格低廉、可能货比三家的法律服务,一方面,很多律所追求的高大上品牌定位和维护成本,已经脱离了社会大多数群体。法律咨询公司、互联网法律市场真是应运而生。

法律咨询公司的存在,就像网约车平台、共享单车平台一样,而律师事务所就像出租车公司,广大具有法律服务需求的民众,就像乘车人,而律师,就应该像自备车辆、持证上岗、盈亏自负的小车司机。



就像网约车平台刚出现时遭到了出租车公司乃至出租司机的一致抵制,事实证明,网约车的出现,不仅是拉低出租车价格、不再出现打不到车的利民行业,还是出租车司机不再饱受公司盘剥的一招制胜。至于起初抵制网约车的各种不安全无保障等等理由,加强了监管,都不是问题了吧?

为何,律师不能像自家车主一样,有选择到出租车公司,或是注册成为网约车司机的选择权呢?烟语君认为,大力推进法律服务市场化,破除现有律所管理制度对于律师执业的束缚,才是解决今后75万、100万律师生存发展的关键手段。不能顺应这样的趋势,让律师真正的从影视剧里的高大上定位,走近走入寻常百姓生活,则是娄律师的遇袭遭遇、彭律师的职业困境、律师凌晨去偷茶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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