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说律师界的风雨要来临,就发生顶级律所的抢公章、公开互相指责
这个月初,法律圈被一行业内著名律所(不说名字了,免得惹上麻烦,哈哈)发生了合伙人集体跳槽另外一家律所的新闻给震惊了!数月前坊间就传出该律所发生了诸多危机,但后被辟谣,此次别家律所官宣欢迎诸多资深律师的加盟,更有律所创始人之一、北京本部执行主任涉刑事案件遭到律所解除劳动关系的内部文件流传,都说明了律所经营问题的严重性。
个别律所的暴雷,肯定存在基于自身特殊情况的特殊原因,但如果律所、特别是屡屡有宣传成行业标杆的大型律所接二连三的暴雷,则需要分析其中的共性原因了。
今年以来,关于律所内部分歧对簿公堂、律所裁员、律师网络喊话律所支付报酬、律师各种奇门怪招宣传自己等等新闻,不绝于耳,甚至发生了年轻律师为了1800元30多次溜窃超市的司法案例。(就不一一注明出处了,都是本号曾经转载过,或是评论过的)
池塘里的鱼,如果有一条跳出了水面,说明是它存在自己的特殊原因,可如果鱼儿接二连三的跳出水面,就说明肯定是水下发生了什么,或是水质出现了问题。
可惜的是,众多的媒体文章,只是八卦新闻一样看待律所、律师的接连新闻,或是律所讳莫如深的尽力屏蔽对自己不利新闻的传播和评论,却几乎无人分析其中的深层次原因。这岂不是忌医讳疾的鸵鸟策略吗?
8月29日,本号借上文中律所暴雷事件发文预言到,如今的律师界,正在以肉眼可见的多个迹象表明,一场猛烈的风雨正在袭来......
文章尽管以为投诉被删除,但话音尚在,近日就传出号称具有上千名执业律师、全国各地下设几十家分所的某大型律所里,发生了两派人员撬保险柜、抢公章、报警处理、各自公开发文指责对方的新闻。这算不算精准预言呢?
图片来自“金石杂谈”
此前文章的观点不变,律师队伍的生长壮大、律师业务规模的逐年扩张,有人归因于法治建设的进步,社会大众法律意识的提高,这不无道理,但过于肤浅。归根结底,律师行业迅猛发展的几十年,皆是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红利罢了。市场经济要求法治治理,而法治的程度,直接决定了律师的社会需要程度和执业状态。
说白了,律师行业,就是配套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附属行业,计划经济是不需要律师的。可是,律师行业的管理模式,是否跟上了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呢?
例如,有文章显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中国有15.3万家法律咨询公司(含法务公司),而律师事务所才3.9万家。市面上,网络上,法律公司的宣传方式铺天盖地,可律师、律所囿于管理规范,却无法直接宣传自己,胆大宣传的还要时时担心受到举报查处,逼得许多律师暗地陈仓的开起了法律公司。
再如,市场经济本是一个满足多种多层次需求的社会形态,律师管理还在要求统一化管理的律所模式。势力强大的律所,急于扩大规模,在各地兼并设立分所,却没有制度上的规范,不得不发明了管委会这一没有法律依据的管理形态;情况特殊的律师,想要设立个人律所,却面临着制度上的限制,不得不依附于各种限制要求的律所管理。
本是向社会输出法律规范、达到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行业,律师乃至律所自己却存在法律属性定位不清、管理制度跟不上社会发展的种种弊端。律所到底处于什么市场地位、律师跟律所之间究竟属于什么法律关系、律所是否可以营利为目的、律师设立律所能否放开隐形审批限制等等,都处于没有规范的法律空白。当然,还有对于行贿律师这一深害行业发展和社会形象的严厉处罚问题。
最近,有个律师跟烟语君私信聊天讲述自己现在遇到的烦恼称,自己打算转所职业,却遭到了律所主任不签“执业期间与本所没有任何经济纠纷”就不予转所的胁迫,不得不签字才办理了转所手续。实际情况是,他有十几万元的律师费,所里尚未结算,而且大多是受律所主任指派办理的案件。
烟语君建议其投诉或是起诉时,律师也提出了自己的担忧,律所主任身为当地律协组织领导,得罪了其就相当于得罪了其身后的律所领导群体,以后在当地继续执业会不会遭遇麻烦;查了很多案例,发现起诉的话,法律上对于律师跟律所之间的业务分成、律所合伙人退伙发生的账目审计清算根本没有法律规定,连律师跟律所之间的法律关系,都认定的五花八门,没有统一标准。
这就是律师执业的现状!个体的感受和遭遇,才是真实的行业情况写照。改革开放、市场经济近几十年各行各业获得巨大发展的红利下,律师行业不管是从业人士还是业务量,都得到了迅猛发展。发展很容易掩盖问题,着眼于追求不断的发展,可以让人不去计较以往的得失。
可是,一旦发展遭遇停滞或是瓶颈之后,大量被发展或是发展预期掩盖的问题和矛盾,就会暴露出来。就如同此前历年办理案件数都在保持两位数增长近些年达到数千起案件的律所为例,突然受理的案件数跌到了几百起,不发生内乱才怪。
今年早些时候,不是发生了某律所内两合伙人因经济纠纷而互相暴力伤害的刑事案件吗?如同网友评论此次律所发生撬财务室抢夺公章事件评论的,“顶级律所之间的商战如此的朴实无华”,如果内部的管理规则没有法律依据、行业性运行没有顺应形势发展的改革,当遭遇发展瓶颈后屡屡暴雷,还是意外吗?
有位司法厅的网友跟烟语君聊天时称,《律师法》的修改正在进行之中,而且在不断的征求意见之中,希望修改行业性的法律规定时,一定要倾听最基层的声音,对于以上的问题,纳入考量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