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苏一少妇与情人偷欢,被丈夫现场抓包,最终引发血案
“朋友妻之不可欺”,这不仅是基于伦理道德的处世名言,更是保全自身生命的至理名言。多少人因为与朋友之间发生不正经关系,从而导致命丧黄泉,多少血案都是因为奸情而引发。可即便人们明白这个道理,在美色面前依旧难以保持理智。
2012年江西就发生了一桩出轨引发的血案,一女子与情夫在车内偷欢,被丈夫抓现行,最终酿成一桩血案。丈夫在外潜逃三个月,终究难逃警方的天罗地网,终在湖北武汉落网,等待他的又将是怎样的判决?
2012年6月23日,正值端午佳节,江西省吉安警方却接到报警,在安福县和吉安县交界处,发生了一桩命案,46岁的福建人曾某被人在其车上捅死。据目击证人吴女士称,捅死曾某的凶手姓张,正是吴女士的丈夫。
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对这起案件进行调查,同时将吴女士带回派出所做笔录。从吴女士的口中,民警得知的事情的起因经过。原来吴女士和死者曾某是一对地下情人,二人在车内偷欢时,被丈夫张某抓现行,张某一时冲动与曾某扭打在一起,并最终酿成血案。
张某和曾某既是亲戚也是朋友,曾某妹夫雷某,是张某的哥哥。两人老家相距不到200米,平时关系非常要好,曾一起去外地打工。可为何张某要对曾某下此狠手?一切都要从吴女士与曾某出轨开始说起。
2010年,曾某和张某带着各自的妻子来雷某开的矿场上班,张某的妻子吴女士在矿上做饭,可偏偏曾某看上了吴女士,二人很快就发生了不正当的关系。直到2011年,张某才从妻子的手机上发现暧昧短信。
因为没有确切的证据,张某只是找到曾某将其打一顿,并没有做出其他过激行为,并将吴女士赶回了老家。一年后,张某认为妻子和曾某应该不会再勾搭,于是让妻子回矿上做饭。可让张某万万没想到的是,二人竟然在端午节这天偷情。
6月23日凌晨4点,吴女士起床上厕所,张某看着妻子出门后久久没有回来,内心狐疑不已,于是出门查看。走了将近一百多米后,发现曾某的黑色小轿车停在路边。车虽然没开灯,可却在不规则地摇晃。
心有所感的张某回去拿了一把水果刀,冲到车门边拉开车门,果然看到妻子一丝不挂地和曾某抱在一起,两人正忘我的纠缠,丝毫没有注意到开门的张某。
怒火中烧的张某持刀捅向背对着他的曾某,曾某吃痛之下这才放开怀里的吴女士,转头准备和张某搏斗。两人扭打一阵后,曾某突然倒地不起,吴女士一摸发现曾某全身冰凉。慌了神的夫妻俩立刻找到雷某,雷某将曾某抬上车后送到了医院。
可惜等雷某到医院时,曾某已经失去了生命体征,远在矿上的张某得知曾某已经去世,便骑着摩托车畏罪潜逃。警方得知后想通过张某的父母亲戚劝说张某自首,可均没有效果。不过民警的走访摸排并非一无所获,从张某的工友口中民警得知了一个非常有用的线索。
几年前,张某从事煤矿工作时,因矿洞塔防导致左眼处留下了一处伤疤,而在张某左手上还纹着一个“忍”字刺青。通过这一重要线索,警方在江西、浙江、湖南、湖北等地搜寻。历时三个月,终于得到了有关张某的消息。
2012年9月14日,湖北武汉某石材厂里,一名左眼有紫色伤疤的男子,正卖力地抬着石材。民警发现该男子和逃亡在外的张某有多处相似之处,可唯独身材有所不同。据警方掌握的信息可知,张某体重在160斤左右,可眼前的男子只有130斤。
不过为了不错过这次机会,民警还是决定将其带回派出所调查。果不其然,经过审讯警方确定了该男子就是逃亡在外的张某,之所以体重相差如此之大,也是因为逃亡生活精神生活压力巨大,将他折磨的不成人形,以至于暴瘦30斤。
张某坦然承认了自己杀害曾某的事,并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依法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只不过这起杀人案属于感情纠纷引发的血案,法院不仅不会判处死刑,还会从轻处罚。因为死者曾某本身存在严重过错,他与吴女士婚内出轨,破坏了张某的家庭和婚姻。张某在捉奸时因为一时冲动杀人,也不属于有预谋的杀人。
综上所述,法院很可能对张某从轻处罚,很可能判处其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除此之外,也有可能要求张某赔偿曾某家属一定的经济损失。
曾某的死既是咎由自取,也令人感慨叹息。正所谓“朋友妻不客气”,曾某偏偏将黑手伸向了最亲密的朋友,而且屡教不改。相信很多人如果遇到这种情况,都咽不下这口气。
但不得不说,张某选择了最不理智的一种行为。如果在案发时他通过拍照取证,记录下妻子与曾某出轨的证据,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不至于酿成这桩悲剧,最终害死了别人也害惨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