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湖北校花因早恋怀孕,被父母裸身囚禁地窖5年,体重只剩60斤
夏娃和亚当因为没有经受住诱惑,偷吃禁果遭受了上帝的惩罚,湖北一校花因为偷吃禁果,被父母裸身囚禁地窖5年,精神失常,被救出地窖时,已经瘦的只有60斤。父母为什么要这样对待自己的亲生女儿?
琪琪出生于1991年,是湖北孝感人,她从小就长得特别的水灵,性格又活泼,特别讨人喜欢,凭借自己的优异成绩还考上了重点高中,读高中正是青春期懵懂的时期,也是生理成熟期,对于异性会有很大的好奇心,虽然学校禁止恋爱,但高中还是会出现早恋的情况。
琪琪长得本就漂亮,成绩又好,人缘也特别好,所以一度被同学们评为校花,自然少不了追求者,开始她全都一一拒绝了,直到高二的时候,她遇到了一个男生,两人互生情愫,于是两人便开始了一段懵懂青涩的感情,那个时候琪琪才18岁,根本不懂得保护自己,一不小心就怀孕了,她非常慌张,但起初男友还未退缩,说会负责,让她把孩子生下来,单纯懵懂的她选择了相信男友。
但是琪琪怕父母会责备自己,对父母还是选择先隐瞒,但是时间越久,孕肚越明显,父母自然就看出端倪,经过父母的不断逼问,她交代了自己早恋的事实,果然这让从小以她为傲的父母,难以接受,觉得自己的女儿特别丢脸,对着她就是一顿骂,还打了几个耳光,出于对女儿名声的保全,逼着女儿把孩子打掉了。
孩子没了,学业也无法继续,还要面对父母不断的责备与辱骂,在父母不断的辱骂声中,渐渐她感受到无比的绝望,父母的不理解,男友的抛弃,旁人的闲言碎语,最终把她的内心击垮,精神崩溃,出现精神失常的情况,于是从此琪琪就这样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
直到2015年,琪琪一个以前的同学张某,过年回家,到她家来找她,听到凄惨的叫声,才发现曾经那个漂亮的校花,被囚禁在一个跟垃圾场一样的地窖里面,蓬头垢面满身烂衫和乞丐无异,才知道原来琪琪已经这样被囚禁长达5年的时间
原来当年,琪琪不只是简单的精神失常,严重的时候会脱掉衣服,拿着砖头跑到外面,看到人就打,自己的家人也没能幸免,父母看着女儿这样的情况,开始还是带着她医院进行救治,但是后来病情没有很大的好转,治疗的周期会需要更长,那需要的治疗费用,便也越来越高,最终父母因为费用太高,没再让琪琪继续治疗。
就这样琪琪迎来了被困地窖长达5年暗无天日的生活,后来有人问其父母,为什么要关在地窖不关在家里?父母的理由是因为琪琪经常半夜会发出撕心裂肺的吼叫,影响家人晚上休息,关在地窖影响会小些。
张某想将琪琪从那个暗无天日的地窖里拯救出来,开始他跟琪琪的家人商量,希望琪琪父母能把她放出来,带她去治疗,但是琪琪的父母没同意,还将张某大骂一顿,觉得这是自己的家事,张某没权利过问。
沟通无果后,张某并未放弃,在寻找多种方法无果后,最后实在无奈的他,只好借助舆论的作用,将琪琪的经历,发到网上,琪琪的事情被越来越多的人知道,受到的关注越来越大,很多的民众,自发的组织了爱心志愿者的队伍,去孝感拯救这个可怜的女孩,在警察和爱心人士的合力下,琪琪的父母最终禁不住压力,将琪琪放了出来。
琪琪父母如此残忍的行为是否已经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非法拘留罪的司法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
琪琪是自然人享有身体自由权,她父母将她囚禁在地窖这样的禁闭方式,已经侵犯她的身体自由权,已经涉嫌构成非法拘留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致死,最高判10年以上。
那琪琪的父母是不是要被判刑?此案中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点是,琪琪精神失常,而且病情还很严重,在非法拘留罪的侵犯对象中,是将严重的精神病患者排除在外的,依据刑法的规定,精神病人如果需要严加看管的,家属对精神病人进行正常拘禁的,是不会构成非法拘禁的,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她父母最终是否需要判刑,相信法院会依法公正判决,但对琪琪造成的伤害是无法忽视,琪琪被送到医院时,这个曾经花容月貌的女孩子,因为5年的囚禁,严重的营养不良,如今只有60斤,因为肌肉萎缩,已经无法直立行走,她这辈子也基本就这样毁掉了。
青春时期的孩子,对于爱情的向往和青春的萌动,是正常的心理现象,作为父母应该多多与孩子沟通,好好引导,不要选择一味的打压,适得其反,一味的打压,只会引起孩子更多的逆反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