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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我让你两年半找不到工作”,裁判文书不公开保护了啥?

作者 :菲杉 2024-01-09 06:03:04 围观 : 评论

近日,一则某公司高管“理直气壮”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气焰嚣张”的威胁声称要走法律程序的员工,“咱慢慢打官司......我有的是人......我让你两年半找不到工作......你自己想明白吧”,令很多网友甚是气愤,只感叹法律、司法的无奈。



视频中的对话是这样的:女子面对镜头道,我告诉你,我现在就违法解除你!男子反问,你凭什么违法解除呢?女高管答道,我违法你管得着吗?男子接着问,那要按照法律办呀?女高管蔑视地说道,我是违法解除,你听不懂人话啊!男子说:我要去劳动局讨要说法!

女子长篇大论、气势汹汹的不屑道:你现在就可以去啊!你现在就走,现在就收拾东西立即走人。我现在取消你一切权限,不允许再进入我的公司。你可以去等,咱慢慢打官司,劳动仲裁一审、二审,我有的是人,我慢慢等着你,你试试看,我让你两年半找不到工作,我有饭吃,你自己想明白吧......



网友气愤的,不只是涉事公司的违法解除,也不仅是这位女性公司高管明知自己违法了还气焰嚣张,更有女子所讲的确是实情。法律、司法却对这样的违法者,太无理,太无奈,甚至连裁判文书公开所能达到的社会诚信惩戒效果,也正在消失。

在很多人印象中,违法了,是应该害怕包括司法诉讼在内的司法机关介入,害怕被侵权者去投诉去起诉去要求违法责任赔偿的。众多的普法宣传是,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应该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保护自己,让违法者受到法律的制裁。

可现实却是,所谓的法律责任、法律制裁,根本不足以起到令违法者受到什么惩罚性后果,反而是去投诉去起诉的得不偿失,最后不得不在司法机关的主持下,让渡自己的部分权益才能尽快结案,或是官司一直打到底的最后得不偿失,受伤的反而是守法者。

以视频里提到的劳动者遭遇用人单位的违法解除合同为例,劳动者如果选择劳动仲裁的话,劳动仲裁、案件一审、案件二审(搞不好还有一个再审),就算是司法人员不惧“我有的是人”,劳动者克服重重诉讼风险的最后胜诉了。诉讼结果不过是法院判令用人单位支付工作一年支付两个工资的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够劳动者需要支付三次诉讼的律师费吗?够劳动者付出动辄好几年的诉讼时间成本吗?

最令人不能承担的是,诉讼期间,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案件正在诉讼,劳动者就没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医疗关系的移转和缴纳,也就不会有用人单位接收,由此造成的损害后果,司法机关是不予审理、不予支持的。

由此可知,为何视频里公司高管明知自己违法解除了,还会如此的气焰嚣张了吧?只因她熟知司法机关的诉讼流程和司法裁判结果,也熟知一旦走法律途径会对劳动者造成的不利影响和巨大损失,笃定劳动者不敢走法律程序。

她没想到的是,劳动者不走法律程序了,而是将视频发到了网上,将这法律纠纷公开化了。违法者如此的嚣张、守法者如此的无奈,迅速形成了舆论压力,不仅让有些大公司急忙出来辟谣,更让涉事的公司公开发布声明出来道歉。



作为一名法律人,看到法律手段如此的不如媒体报道,法律途径不如网络发声有效,不得不为法律、司法的无力感到悲哀。烟语君也曾经遇到过如此嚣张的违法者,最后也是以媒体曝光的压力,“逼迫”他们履行赔偿责任的。

有亲戚驾驶货车在运输装卸货物时,被港口公司所属司机驾驶的叉车压过了一脚脚面,造成四个脚趾粉碎性骨折。没想到了,亲戚拿着劳动部门都认定了事故经过、十级伤残的工伤认定书去找港口协商赔偿时,居然遭到其部门领导先是承认事故发生,后改口不承认事故的拒不赔偿。亲戚无奈之下,只能让向法院起诉赔偿。(熟悉本号的,应该知道这个案子此前曾经写过文章)

法院组织的庭前调解中,港口派来的两名法务人员,也摆出了视频里的这位公司高管一样的摸样“开导”:我们是资产过亿的大公司,有的是人,我俩出庭都是拿工资的,我们要先提管辖异议、起诉的被告主体异议,案子就是判了,我们也会上诉,你们三五年别想打赢官司;就算打赢了,你们耗得过我们吗;你这案子没有现场视频,能打的赢官司吗......

烟语君当时拍案而起,举着此前他们公司领导事发后承认事故经过的录音手机对他们讲,既然你们要这么耍“法律无赖”,我们就去找现场证人和提交录音证据,同时将你们的诉讼如此表现给你们发到网上,看看最后谁的损失大。到此,双方在法院的调解不欢而散。

隔了几天,法院通知,对方同意调解了。为了避免漫长的诉讼周期,亲戚也是做了让步的,只要对方承担了主要责任。调解协议签订时,对方还专门提到,不能将案件的情况发布到网上。可见,案件纠纷公开的威力!



“应公尽公”,是法律规定对法院裁判案件的基本要求,可以在司法裁判文书确定的法律责任之外,对违法者、诉讼失信人产生不利社会影响,是提高司法裁判震慑力、促进社会群体守法、建设诚信社会的重要手段。据此,秉持“开放、动态、透明、便民”宗旨的裁判文书网建设及大力推进,是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让很多的违法、失信者有所忌惮。

很多案件的被告,就是忌惮裁判文书的公开、对自己造成的失信影响,而是选择了履行义务、放弃继续诉讼。可惜的是,随着裁判文书网公开推进力度的式微,公开数量断崖式的下跌之后,案件败诉了不过支付法律规定应该赔偿的金额,漫长的诉讼足以令守法者望而却步进而让步等等,违法者不再惧怕司法诉讼反而视为对自己有利的违法者“嚣张”,就像上面视频里所体现的一样,再次在现实生活里多了起来。

视频可见,裁判文书不公开的话,势必造成违法者不再忌惮司法诉讼,甚至成了他们可以据此牟利、威胁守法者的工具。裁判文书不公开的后果是,非案件当事人无从得知违法者的失信情况,反而成了失信人员的“保护伞”。守法者吃亏、违法者获利,不应该成为司法途径应该出现的结果!

视频里劳动者不走法律途径而将视频发到了网上,烟语君所遇到的被告忌惮将纠纷经过公开而主动履行赔偿责任都说明,裁判文书的公开与否,已经关系到违法成本由谁承担、关系到社会诚信的建立、关系到司法裁判的威信问题,不应该半途而废!

声明:个人原创,仅供参考◐◐◐◐●☛█▼▲◐◐◐◐●☛█▼▲HtTp://wWW.79110.net豪仕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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