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女子餐厅吃沙拉发现蚯蚓,店家称不赔偿,该如何维权?
江苏连云港的一起食品安全事件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据报道,一名女士在就餐时发现了一条特别长的蚯蚓,随后与店长产生了争执。该女士要求退钱并检查身体,而店长却只同意退团购费用,并声称没有权利赔偿。
据悉,这名女士与朋友前往一家餐厅就餐,点了蔬菜沙拉。当她们边吃边聊天时,发现盘子里有一条黑色的虫子在动。她立即掏出手机拍摄视频,发现是一条蚯蚓。
但店长却称生菜里不可能有蚯蚓,因为菜切好后都是放在冰水里的,蚯蚓是很怕冷的,如果是菜里面有蚯蚓,早就死了,不可能还活着。店长还声称这个季节,连云港这边根本就没有蚯蚓。
女士要求店长带她们去医院检查身体或者赔偿2000块钱,但是店长只同意换一盘或者团购券的费用。双方协商未果后,女士立即拨打12315向主管部门投诉此事。据女士称,她拉肚子拉了两遍,嗓子眼还一直感觉堵得慌。但店长却明确表示,只能退团购费用,至于赔偿问题,她没有权利。
1、网友们纷纷表示:明明就是店家出现了问题,还不承认?这名女士就应该去投诉?
2、那么这位女士这样维权是不是对的呢?有法律依据吗?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食品质量安全。而在本案中,餐厅所售卖的食品中出现了蚯蚓,这表明其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缺陷。因此,女士有权要求店家进行赔偿,并对其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进行整改。
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享有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和条件。而在本案中,女士在餐厅就餐时发现了蚯蚓,这已经影响了其在消费过程中的权益。因此,女士有权要求店家进行赔偿,并对其在消费环境和条件方面进行整改。
最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应当按照诚信原则履行合同义务。而在本案中,女士购买了团购券并在餐厅消费,店家应当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服务。但是,由于店家提供的食品中存在蚯蚓,已经违反了合同约定。因此,女士有权要求店家进行赔偿,并要求店家履行其在合同中的义务。
综上所述,这名女士在本案中有权要求店家进行赔偿,并要求店家在食品安全管理和消费环境和条件方面进行整改。同时,店家也应当按照诚信原则履行其在合同中的义务,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针对此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法律热点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