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少妇在竹林主动求欢,情人以为是温柔乡,不料却是黄泉路
2008年9月12日,云南某地的警局接到一起男子的报案电话,电话中焦急地向警方求助,声称自己38岁的哥哥,自从赶集之后到目前为止已经失联10天。
据警方对报案男子问询了解,其哥哥坤某家中有两个年幼的孩子,分别为7岁与4岁,生活所迫,其妻子常年在外务工。身为父亲的他为了能够更好地照顾孩子,无论工作到多晚,否则也会摆脱邻居照看一二。
可十天前赶集之后,不仅没有告知任何人,甚至一连失踪十天,这完全不是坤某平常的作风,无奈之下在寻找十天未果之后,只能拨打报警电话。
可一个38岁的成年男子,本身就存在足够的自保能力,又怎么会突然毫无声息地消失在众人视野呢?这其中必定藏着隐情,警方很快就对这起人口失踪案件重视起来。
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逐渐对同村的一个名叫小云的女子生出了怀疑,原来在两人都未婚嫁的时候,坤某曾向小芸提亲却遭到拒绝,可在警方对案件进行侦查的时候,得知在坤某始终当天,曾有人看到坤某与小云一同朝着当地的竹林湾子走去。
不说两人在此前曾有过感情纠纷,可现下两人已有家室,又为何会孤男寡女一起进入竹林,显然,小云是破案的关键。果然,在证据确凿之下,小云的丈夫小保很快就被警方以涉嫌犯罪抓获。这起少妇在竹林主动求欢的案件终于水落石出,情人以为是温柔乡,不料却是黄泉路。
小云年轻时是村里少有的美人,在达到了适婚年龄之后,同样也得到众多同龄异性的青睐,坤某便是其中一位追求者,甚至还将自己所有的家底都搬到小云家,只为了向她提亲,能够捷足先登娶到心爱的姑娘。
可当时的小云虽然年幼,但思想却极为成熟现实,在她看来坤某家境一般,为人处世也极为平庸,跟着他以后必然过不上什么好生活,当下便拒绝了坤某的提亲,转而嫁给了同村家境不错的小保。
世事巨变,或许是出于在情爱上的打击,坤某在父母的安排下与另外一名女子成婚之后就大变了模样,不仅靠着自己努力在村里成了一个稍有起色的老板,并且还为了家庭尽心尽力,而小云则大不一样。
因为小云艳丽的外表,所以只要她跟哪个男子有稍微的亲密接触,就会引来丈夫的嫉妒,再加上家底也渐渐亏空,认为小云是为了钱才嫁给自己的小保,总认为她也会为了钱而抛弃自己,愈加烦躁的他开始对小云大打出手。
看着曾经被自己拒绝的坤某,却变得又有钱还顾家,小云心中充满了懊恼,但木已成舟,小云知道自己与坤某也再无任何可能了。
直到小保出于对现实的妥协决定外出务工,事情就此发生了转变。都说得不到的永远在回忆,坤某同样也是如此,看着曾经心爱的女人被生活如此摧残,说没有半分心疼定是假的,于是当他得知小保外出之后,便立马借着街坊邻居的名义向小云支撑一二。
或许一开始,坤某确实只是单纯地想要帮衬小云,可在长期的相处中,不说小云渐渐对他生出了依赖,就连自己曾经热爱过她的那颗心也随之跳动起来。就这样,孤男寡女长期接触中,互生情愫的两人便就此有了第一次深入交流。
也就是从这次开始,两人正式确立了情人关系,但为了防怕被旁人察觉出端倪,毕竟这件事传出去,对彼此名誉都有影响,于是小树林便成了两人约会的固定地点,
彼时享受偷情刺激的坤某以为是纵情欢愉的温柔乡,却没料到就此踏上了黄泉路。小保本就时常怀疑妻子存在出轨的可能,于是在2009年9月12日的时候特意回来,一是为了给家人一个惊喜,二也是想看看妻子是否老实。
但也正是因为小保的这番怀疑,不仅让他亲眼瞧见了两人一前一后进入小竹林,更是瞧见了妻子在竹林主动求欢的模样。怒不可遏的他怒火越来越深,于是便趁着小云收拾好提前离开之时,失去理智的小保随手拿起一根木棍朝着坤某冲去。
发泄完怒火之后的小保离去之时,坤某并未死亡,但被打断脊椎骨的他因为身受重伤而倒地无法动弹,再加上平常也没有人在此出现,饥寒交迫的他渐渐闭上了双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小保虽然并未直接将坤某杀害,但身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成年人,在对被害人进行毒打后,应该知道将其独自一人丢弃在人烟稀少的小竹林中,很有可能会对被害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但小保并不存在任何的救助措施,且对被害人是死是活并不积极要求,而是采取完全放任的态度,虽然不存在明确的杀人目的,但小保这种对被害人生命听之任之的行为同样也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由于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既定事实,并且小保对坤某的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等待他的必将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因为一时冲动的婚外情,而导致了两个家庭的悲剧,不知小云又是否会后悔自己当初背叛婚姻的行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