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山东一夫二妻荒唐案,男子迎娶两位妻子,最终酿成伦理悲剧
都说“防火防盗防闺蜜”,但是防的更应该是人心。有道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但新世纪了,竟然还有人做着一夫二妻的美梦,在稳定的婚姻里按捺不住自己的骚动,不仅不去享受平淡日子里的幸福,还认为家花不如野花香,背叛自己的婚姻。
1996年,李雪梅经人介绍认识了山东泰安的刘明磊。李雪梅从小就是要强的性格,性格刚强独立,处理事情也很理性,在外也不少受委屈,即使李雪梅不说,刘明磊也能懂她,给她支持,渐渐打动了李雪梅的心。那时的刘明磊老实本分,做事踏实,也深受李雪梅家人的喜爱。二人一年之后便在家人朋友的祝福之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三年后还生下了二人爱情的结晶。就这样,二人携手度过了十几年婚姻风风雨雨。
在这十多年里,李雪梅凭借自己过硬的工作能力和要强的个性,闯出了一番事业。而老实本分的刘明磊事业平平,一直没有什么长进。在这种女强男弱的家庭组合中,刘明磊心里常有不平衡,但由于李雪梅的薪资报酬高,自己也因此过得不错,也不敢多向妻子李雪梅抱怨。
李雪梅在大学时有一个好朋友韩丽丽,俩人各自成家也都一直保持联系。在读大学期间,家庭条件不是很好的李雪梅常常受到韩丽丽的帮助,因此,李雪梅一直以来也非常的感激韩丽丽。大学毕业之后,虽然两个人没有待在同一个城市,但也常常打电话分享各自的日常和烦忧。2004年,韩丽丽结婚之后跟随丈夫来到了泰安,李雪梅就与韩丽丽终于又重聚在一起了。
可是到了泰安的之后,韩丽丽只是一个家庭主妇,除了李雪梅之外没什么朋友。孤独的韩丽丽由于缺少社交圈,常常由于丈夫的工作繁忙而抱怨,时间一长便总是和丈夫发生争吵,基本上是五天一大吵,三天一小吵。受到委屈的韩丽丽在泰安这个异乡,只能找唯一的好朋友李雪梅哭诉。而韩丽丽梨花带雨的可怜模样,吸引着刘明磊。
刘明磊结婚这么多年,妻子李雪梅从没有过这副模样,因此从来没有感受过当大男人滋味的刘明磊,开始借着安慰韩丽丽的由头,不断向她献殷勤。刚开始,刘明磊以为是自己一厢情愿,但没想到这韩丽丽也在刘明磊的殷勤之下起了歪心思,二人竟然突破道德底线走在了一起。
刘明磊在韩丽丽这里第一次感受到了被人依赖的滋味,渐渐地沉迷在这温柔乡里。可是,没过过久,李雪梅却要举家搬迁到烟台。刘明磊刚开始以为是自己的事情要暴露了,有一些慌张,但原来李雪梅是因为孩子到了读书的年龄,为了让孩子享受更好的教育资源,也是因为她的事业在烟台能有更大的发展,才做了举家搬迁到烟台的决定。
刘明磊心里松了一口气,却也不太情愿,毕竟好不容易有个柔情似水的人儿陪伴自己却要就此分开,无奈没有什么理由可以劝阻李雪梅。然而,韩丽丽一听刘明磊要去烟台,心里更加不乐意了,直接提出了分手,刘明磊说尽软话也于事无补,只能无奈答应。
到了烟台之后,李雪梅的心思更是扑在了事业上,刘明磊有了之前的经历,更是耐不住内心的寂寞,本想另寻一人派遣内心空虚,却没想到远在泰安的韩丽丽又联系上了他。韩丽丽称她已经离婚了,希望刘明磊也能够和李雪梅离婚然后娶她。
虽然刘明磊对温柔的韩丽丽仍有几分念想,但他并不愿意与李雪梅离婚。精于算计的刘明磊清楚的知道,现在他过上的好日子有一半是因为有独立事业的李雪梅给的,如果和李雪梅离婚和韩丽丽在一起,以自己的能力,还要养韩丽丽,生活质量会下降很多。
一边不愿放弃和李雪梅在一起的优质生活,一方面不舍得错过温柔如水的韩丽丽,贪婪的刘明磊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他借口公司调度,搬回了泰安,与韩丽丽以夫妻的名义建立了一个家,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
然而纸里终究包不住火,2009年,脚踏两只船的刘明磊在一次往返泰安的时候,被李雪梅抓了个正着。看着自己的老公刘明磊和自己的好闺蜜韩丽丽浓情蜜意的相拥在一起时,李雪梅眼里燃烧着两团火。李雪梅本就是独立女性,对于刘明磊的这种行为根本无法容忍,最终理智的做出了离婚的决定,毫不拖泥带水。
刘明磊自然不愿意离婚,不断乞求李雪梅,甚至还说出了一个荒唐至极的建议:“你能不能在孩子的份上和韩丽丽冰释前嫌,我们三个人一起生活,两个孩子也都能得到父爱。”李雪梅实在没有想到自己的丈夫会是这样厚颜无耻之徒,立马就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
根据前婚姻法和现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出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都算作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情节,因此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应该允许李雪梅和刘明磊离婚。
刘明磊在婚姻期间与韩丽丽以夫妻名义同居,甚至还生下小孩,这样的行为涉嫌重婚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对自己感情不忠的人,终要付出应有的代价。婚姻中,两人应该互相依靠,享受平淡日子里的幸福,而不是一味的追求新鲜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