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情杀案回顾:女子为摆脱金主杀人灭口,因一细节暴露被捕
2011年10月7日,山西太原某小区一老人起来晨练的时候,一辆高档汽车吸引了他的目光,汽车的车门紧闭,可后备箱却是打开的状态,从外面望去,后背里面放着一个纸箱子,老人可能收集纸箱子卖钱,也可能是纯粹出于好奇心,他便走近去看了看,这不看还好,仔细一看差点没把老人家给吓死,居然在里面看到了两条人腿。
惊吓之余,老人立刻进行了报案,警方赶到现场以后,对尸体进行了鉴定,系机械性窒息死亡,死者的年龄大概是在40岁左右,脖子上有一道勒痕,手腕被人捆绑过,除此之外再无其他伤痕,死亡时间超过48小时,体内检测出安眠药与毒品成分。车上并未可以证明死者的身份信息的相关证据,警方只好查询车主的相关信息。
警方从车牌确定车主为38岁的冯某,警方立即联系上冯某,经冯某辨认,后备箱发现的死者,正是她的丈夫王天华(化名),据冯某说,10月4日晚,她开车与丈夫一同回家。后丈夫留下两万元的现金,说是要出去谈生意,开车外出后便失踪了。她看了现场遗留的物品,指出少了一万元现金和王天华佩戴的一条两百多克的金项链。
难道这是一起劫财的谋杀抢劫案?凶手如果是图钱,为何只拿一万块现金和一条金项链而丢弃价值几十万的车?确定了死者的身份,还是比较好侦查,警方立即对王天华的人际关系展开了调查,很快便锁定了一个嫌疑人吴某,警方立即将其逮捕,吴某一开始还进行狡辩,当警方把绝对的证据摆在她面前时,她沉默了。
警方在其家中搜到了装王天华尸体的纸箱子正是吴某家中电视机型号的包装,其次是警方在王天华车内的方向盘上搜索到了三枚指纹,其中有一枚便属于吴某。她向警方说出了杀害王天华的全部事实,她跟王天华之间的一段丑事也随之被公之于众,她跟王天华之间有什么仇怨?
王天华算得上是一个成功人士,有自己的公司,他的这些资产都是他与妻子冯某共同奋斗的结果,可他却只与冯某共苦并未与其同甘,有钱之后就开始嫌弃糟糠之妻。吴某只不过是他众多的情人之一而已,吴某对于这一切并不在意,她也知道王天华有家室,因为她本身也就只是看中王天华的钱,并没有几分感情。
一个贪财一个好色,两人从相识没多久便走到了一起,可是两人在一起没多久吴某便闹着要跟王天华分手,这是为何?原来王天华不仅花心,他还是个瘾君子,他自己吸也就算了,他还强迫吴某跟他一起,吴某对此无法忍受。这只是一个方面,其次是吴某又找到了一个比王天华更年轻更有实力的金主,所以她便想摆脱王天华这个负担。
吸食、注射毒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王天华有涉嫌交易,那还有可能会涉嫌刑事犯罪,如果吴某此刻去检举王天华,可能也就能避免后面悲剧的诞生,可法律意识淡薄的她根本就没有想到这点。
她另择其主的行为被王天华发现,这对于王天华来说是一个奇耻大辱,因此只能不断地来骚扰吴某,屡次三更半夜来敲吴某家的门,闹得吴某与新结的男友不得安宁。10月6日晚,王天华又来吴某家中纠缠,不仅要吴某斩断与新男友的关系,还威胁吴某如果不答应,那他就杀了吴某的儿子。
吴某虽然在个人作风上有些问题,但是她还是非常珍惜和疼爱自己的孩子,听到王天华要对自己的儿子下手,这让吴某极度惶恐。她想着与其被人牵着鼻子走,不如先下手为强,于是她便假意讨好王天华,还给王天华做了一顿美味的晚餐,王天华美滋滋地吃完了这顿饭,他怎么也不会想到这是自己最后的晚餐。
原来吴某在饭菜里面动了手脚,给王天华下了安眠药,她面容狰狞地看着吃完饭昏睡过去的王天华,随后便拿出绳子,将其勒死。尸体一直丢在她的家里,于是她便想着将尸体运送出去,可她一个弱女子也无法抗动一个四十多岁的大汉,于是她便找了一个一直暗恋她的男人高某,高某也是鬼迷心窍、色令智昏居然愿意帮她干这样违法的事情。
高某帮助吴某将王天华的尸体装进一个电视机的纸箱当中,然后还帮其搬到了王天华的车内,高某虽然没有杀害王天华,但他帮助吴某挪尸体,还知情不报的行为已经构成包庇罪,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犯包庇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吴某杀害王天华则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她虽然是受到王天华的威胁,才动手,可她事后也没有主动进行投案自首,所以她既没有刑罚减轻的情节也没有加重的情节,她的量刑至少也是10年以上。
王天华会落得一个这样的下场也是他自作孽不可活,如果他安守本分,不辜负妻子和家庭,那他应该可以拥有一段幸福的人生,人还是要知足才能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