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抛弃儿子11年,患重病后找上门:不捐骨髓你会被人戳脊梁骨的
世界上每一个职业都需要经过考核,唯独父母不需要,这就导致了一个结果:一些不配为人父母的人成为了父母!生为这类人的孩子是可悲的,更可悲的是有些父母生而不养,等到有难处了、年纪大了、生病了却还能厚着脸皮找上门。家住湖南的小斌就很不幸的碰上了这么一个母亲,她抛弃儿子十一年,患病后却找上门来:不捐骨髓你会被人戳脊梁骨的。
2000年,小斌生于一个家境殷实的家庭中,然而物质条件充足。他的感情需求却得不到满足,因为早在他出生之前,父母的感情就已经很不好了。小斌的母亲王某芳二十来岁结婚生子,却并不想履行妻子、母亲的义务,整日就知道在外边吃喝玩乐。面对这样一个妻子,可想陈某(小斌父亲)的心情,最重要的还是感情不和。
王某芳性格太过强势,于是双方时常为了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不休,吵到2005年还是离婚了。《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小斌已过哺乳期,那么他的抚养权归属便按双方协议,协议不成再由人民法院判决。陈某与王某芳在这件事上并没有过多的争执,很快达成一致,王某芳不想要孩子拖累自己。她的心里只有财产,陈某则一心想要儿子,故孩子归陈某、房车归王某芳。从那以后,陈某带着儿子回到老家生活,王某芳则继续潇洒。
实际上来说,就算他们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给了陈某。王某芳依然对孩子负有抚养责任,法律明文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婚姻法》第三十七条又写明: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般来说,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都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但王某芳丝毫没有想起这件事,此后一直到2016年患病,她都没有想起被自己抛弃的幼子。陈某也没有要求她给,在他看来,夫妻离婚已经是对孩子的一次伤害。他不希望再因为一点钱,导致孩子受到二次伤害,所以尽力靠自己的努力给儿子物质保障。
因为顾念着儿子,他始终没有再婚,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工作和照顾儿子身上。不成想,十一年后,从来没管过孩子的王某芳却忽然找上门要求孩子捐骨髓。原来王某芳潇洒到2015年,身体忽然不舒服起来,眩晕、食欲不振、四肢乏力、脱发、牙龈出血......去医院一查,竟然是白血病,并且是较为严重的急性白血病。
她的经济条件不错,一确诊就立即花重金入院化疗,可这也只是治标不治本。白血病不光要接受治疗,最要紧的还是找到匹配的骨髓进行移植,否则她命不久矣。幸运的有十三个人愿意捐骨髓,不过化验后又变得不幸,他们的骨髓都不相匹配。王某芳是又心焦又悲愤,自己才四十几岁,难道一辈子就要栽在这上头了?
正是这个关键时候,她想到了儿子,一开始企图打感情牌让孩子自愿捐。但显然,一个消失十一年的母亲忽然跑上门来,开口就是捐骨髓。小斌自然是寒心不已,他从未在她那儿得到一丝母爱,如今凭什么要求他捐?谁知被儿子拒绝后,王某芳在强烈的求生欲下想到了一个不理智的做法,将事情闹去陈某工作单位以及小斌学校。
当然没说自己这些年的潇洒,只论小斌不肯救亲生母亲,不明所以的人们纷纷指责小斌狠心。在这种压力下,王某芳又给儿子发去一条视频:“儿子啊!你救救母亲吧,你要是不来救我,就算高考完上了大学再有出息,在道德层面也是一个失败者!会被人戳脊梁骨的!”小斌看了更加怒不可遏,强硬拒绝,此时王某芳才知后悔。
回忆起从前的点点滴滴,不再执着于捐骨髓,给儿子发了不少幼时趣事。或许是到底血浓于水,或许是被这些趣事打动,小斌最终答应了捐骨髓。陈某考虑到儿子即将高考,怕来回颠簸耽误他学习,不肯让孩子去北京(王某芳在北京治疗)。
王某芳那边也挪动不得,只好想了个折中的办法,小斌在湖南提取骨髓再空运去北京。这才落得个圆满结局,虽然留下了些后遗症,但至少是保住了性命。大起大落,经此一遭,想必王某芳也会更加珍惜与小斌的母子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