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广西男子用公款放贷,上门收债时被杀,尸首被埋山洞成白骨
2014年7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德保县公安局接到报警,有个农民在自家田附近一荒僻无人的山洞里发现了疑似人的白骨。接案后,警方赶往现场调查,白骨发现地十分偏僻。沿着山洞走了十多米才看见,实际上来说一堆白骨,其实也就看见双脚。因为大部分尸体,都被数十块石头遮盖得严严实实,这景象让警方心里咯噔一声:“恐怕是他杀!”
尸体出现在这么深的山洞里已经是个怪事,更怪的是身上堆了这么多石头,石头还堆得十分整齐。一看就不是意外砸出来的,若是山洞塌方,那不可能只有这么一点儿石头。待尸骨彻底挖出来后,更确定了这一猜测,就是他杀。死者虽然几乎完全腐烂为白骨,但还有部分肌肉,身上的衣物也尚且完好。
而在衣物上,找到了几处锐器划出来的破口,对应发现破口所在皮肤有明显创口。随即在对山洞的搜索中找出了半截刀刃,从形状判断,这半截刀刃应该就是死者身上伤口的来源。但死者究竟是谁?
他又为何被人杀死在这儿?通过DNA鉴定,确认了死者的身份,德保县一家信用社的工作人员——黄云飞2010年12月31日,黄云飞从家中开车出去,之后就再也没回来。其妻子赵小兰等待一天,四处都找不着丈夫身影,无奈之下只得报案。
据赵小兰回忆,丈夫当天是去讨债的,说是有人欠他的钱到了要还的时候了。不过赵小兰素来不管丈夫在外头的那些事,到底是谁欠了他的钱,她并不知道。但当天是跟两个朋友一起去的,警方遂找上那两人,得知三人在午饭过后便分开了。黄云飞说他们不方便去,赵小兰与朋友都不知道他去了哪儿。
当时监控设备并未普及,此案查了数日都没有结果,2011年2月在一偏僻处找到他的车。车内有大量血迹,并不是黄云飞的,所以无法判断他究竟是受害者还是嫌疑人。直到2014年发现白骨,如今回过头来再看,黄云飞很可能是因讨债反被杀害。
那个欠钱的人应该就是凶手,他是谁呢?如今的线索还是在车内的血迹上,此前发现时与数据库对比过一次,没有得到结果。2014年进行第二次对比,这一次有了发现,血迹属于一个叫农建强的人。
这个人是一个小包工头,本来凭借包工程赚的钱足以过上不错的生活,可他偏偏好赌。为此欠下不少钱,2013年借了别人一万元,结果不仅没钱还还打伤了债主。因此他与儿子双双被通缉,农俊杰于同年落网,农建强潜逃在外。说起这个人,赵小兰依稀有点印象,似乎从丈夫那儿听过这个名字?难道他也欠了黄云飞的钱?因金钱纠纷起杀心?
当务之急是抓住农建强,2014年9月26日,农建强在广西某工地落网。面对铁证,他只得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黄云飞利用自己的职业拿了信用社的公款在外放高利贷。2009年底,他因工程出问题,从黄云飞那儿借了一万元。没想到的是一年的时间,一万元便利滚利滚到了六万元,这让农建强如何还得起?
这事本来可以借助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高利贷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属于不合法行为: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一万一年变六万,这明显超过相关规定,问题是农建强法律意识淡薄。
他不懂这些,只感觉自己被逼上了绝路,一再凑钱也还不起黄云飞要的六万。案发当日两人发生争执,据农建强说是黄云飞先动的手,因为他还不上钱要杀了他。他因此被砍伤,为自卫才反击杀了黄云飞,事后销毁欠条、抛尸山洞。黄云飞已经死亡,谁先动的手只有农建强自己知道,他的说法存疑。
检方认为农建强有杀人目的,并且实施了杀人行为造成杀人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考虑到被害人用公款放高利贷,具有过错行为,可从轻减轻处罚。2015年9月7日,法院审理后,判处农建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