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一起因女子算命被骗色引发的伦理悲剧
古时候生产力水平低下,科学技术不发达,人们对一些自然现象暂时不能理解。遂归为超自然力量,对其十分崇拜和信仰,这其实是对客观世界的一种虚幻的歪曲的反应。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懂得其中的道理后,渐渐将封建迷信视为糟粕。然而还是不乏有一些文化程度不高,在落后环境中长大的人,依然相信这些。
湖南女子郑某明便是如此,郑某明,1969年11月22日出生的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人。她出生的年代,人们的思想还不算是很开放,毕竟接受新事物、新知识也是需要时间积累的。而郑某明生活的地方,又是比较偏僻落后的一个小山村,在这种环境下便养成了对封建迷信盲目听从的落后思想。
这类人放平时自然也没啥危害,可一旦碰上一个能说会道的骗子时,哪怕对方的谎言再拙劣。她也会将其奉之为神,郑某明很不巧,就碰上了这么一个骗子。2017年,她与一个叫郑某平的人相识,郑某平声称自己是道家某某派系的传人。道行高深,可以帮别人做法师消灾,郑某明起初有些半信半疑。
但耐不住郑某平生得一张巧嘴,吹得天花乱坠,死的也能说成活的。郑某明也就相信了,这个人真是大师,有灾有难得找他!5月份,郑某明生病了(大概率是妇科病),下身疼痛难忍。她不去找医生,反倒是把这事跟郑某平说了,指望着“大师”能救救自己。这正合郑某平的心意,他便告诉郑某明,自己能以“献身”的方式帮她消灾。
这“献身”怎么献,想必不用说也明白,郑某明就这么与郑某平发生了关系。单单祸害自己也就罢了,偏偏郑某明的迷信还不止于此,将无辜的侄女小郑也牵扯了进来。2018年6月份,郑某明去哥哥家走亲戚,不知因为啥就怀疑哥哥家会遭遇不测。为“保护”哥哥一家人,她急匆匆的去找郑某平算一算,郑某平从她那儿得知了哥哥家的情况。
有一个正在读大学的女儿,就故作神秘的说:“你哥哥家近来确实有生命危险,不过你献身不行,得要与你哥哥更亲密的女性才行。”这个人自然是身为女儿的小郑了,郑某明立即去联系侄女,声称她不献身就会让家人处于危险之中。小郑年纪小,这话又是从亲姑姑嘴里说出来的,她竟然也没怀疑。
2018年6月13日晚,郑某明将小郑带去邵东县城百富广场,与郑某平会合后前往某宾馆开了间房。期间小郑心生恐惧,但无力反抗,她在“施法”前曾喝下过一杯郑某平调制的水。不知道里面有什么,喝了便全身乏力,从这点来看很可能也是什么违制品。加上担心施法中断,家里人真会有什么危险,郑某明一直在旁边按着她。
可怜的小姑娘就在什么也不懂的情况下,被迫与郑某平发生了关系,此后郑某平多次以“献身施法”为由要求郑某明带着小郑过去。小郑又害怕又不情愿,竟想到了自尽,好在她没有真走到了那一步。而是跟自己的表姐,也就是郑某明的女儿说了这件事,郑某平的罪行这才被揭开。所谓的大师都是骗人的,实际上郑某平只有小学文化,是个无业游民。
时不时靠在工地搬砖为生,但就是这样一个民工,假扮道士做法哄骗姑侄俩与之发生关系。2018年10月11日,邵东县人民检察院以郑某平、郑某明犯强jiān罪,向邵东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儿要注意一个法律误区,强jiān罪的对象仅仅限定在女性,但若有妇女与男子共同实施强jiān行为可成为强jiān罪的共犯。
像此案就是这种情况,虽然郑某明也是受害人,但从小郑的角度来说也是施害人。是她伙同郑某平,以献身施法为由哄骗小郑,因而也构成强jiān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jiān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jiān妇女、jiān淫幼女情节恶劣的;(2)强jiān妇女、jiān淫幼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jiān妇女的;(4)二人以上轮jiān的;(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考虑到郑某平起主要作用,为主犯,应当从重处罚。最终,郑某平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郑某明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郑某明落得如此结局是她罪有应得,不得不说,她实在是糊涂。一念之差害苦了亲侄女,她将来还有何脸面去见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