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老板出轨女技师3年,因不肯出2万分手费,女子冲动行为酿血案
天下熙熙,皆未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对钱财过于贪婪,就会让自己迷失在金钱的欲望中,往往这样贪婪过于的人,都会受到伤害,今天要分析的一桩案例便是如此,南昌一女子为了2万块分手费,最终将自己送上不归路,一起来看看到底发生何事?女子又为何会走到这一步?
女子名叫李小红(化名),1987年出生在江西南昌的某个贫困小村庄,家境贫困,她又是个女孩,因此她没有读多少书,便早早地出来打工赚钱贴补家用。由于她没有文凭,也没有什么手艺,便只能去工厂里面做一名流水线的工人;开始她还是老老实实地工作,努力赚钱,但渐渐在这样纸醉金迷的大城市里待久了,10多岁年纪的她也渐渐地迷失了自我。
看着那些有钱人的生活,让她羡慕不已,她也想赚大钱过上好的生活,可如果是靠她在工厂里面这样打工赚钱,怕是一辈子都过不上有钱人的生活。既然打工不行,那要怎么办?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听到了一个可以赚快钱的方法,想着自己长得也不赖,那她怎么就不能赚这笔钱?此后她便走上了一条出卖自己来换钱的歧途。
这在我国是明令禁止而且是违法的行为,2016年1月,李小红被扫黄打非的警察抓了个正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人员判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可能她的情节不是很严重,只被罚款500元。
这几百块钱的罚款,对于她来说无伤大雅,更加不可能会让她就此醒悟,但她知道自己一直这样下去也不行,得给自己好好包装一下;于是她便换了一份工作,去了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家足浴馆工作,成为了一名女技师;由于她长相出众,很快她就成了店里业绩最好的员工,来找她的客人络绎不绝。
凭借她的美貌,也吸引了一个改变她一生的男人金某,他是足浴店的老板之一,看到这个年轻漂亮的女孩,本就好色的他,全然不顾自己有妇之夫的身份,对李小红展开了追求,他自然也知道李小红是什么样的人,事实也的确如他所想的那样,他只是买了点东西,李小红便主动对他投怀送抱,然后两人就这样发展了一段地下情的关系。
李小红一直妄想着,金某有一天会离婚娶她,殊不知这样背叛自己家庭的男人,又会有几分真情,会跟她在一起也不过就是图一时的新鲜感;没多久金某便将目标转向他人,金某再次看上了店里新来的一个女技师钟某,她比李小红更年轻漂亮;钟某出现以后,金某就开始冷落李小红,甚至还要跟她分手,这让她非常地不满。
心有不甘的她想着自己陪伴金某三年,现在被他这样无情抛弃,那绝对不能就这么便宜了金某,于是她便匿名找到金某妻子,还将她跟金某的亲密照发给了金某的妻子,金某妻子得知大为恼怒,要跟金某离婚;金某得知是李小红做得非常气愤,便气势汹汹跑来找李小红兴师问罪,李小红不仅不害怕,还跟金某提出2万块分手费的要求。
但金某并没有理她,甚至还说:“你之前不就是做这个的,我们之间就是一场交易,你还好意思要钱。”睡了三年连两万分手费都不愿意给?这下可把李小红气坏了,2020年10月30日,李小红去超市买了一把水果刀,然后在金某来上班的时候,尾随他进了办公室,准备继续找他索要分手费,金某依然没理,她一怒之下掏出早前买好的水果刀捅向金某。
最终金某因心脏破裂死亡,很快李小红就被警方逮捕,虽说这起杀人属于情感纠纷,但并不是激情犯罪,她开始就准备好了作案的工具,是有预谋的一次犯罪,犯罪主观意识上也是故意为之,作为一个成年人她也可以预料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不管是从哪个方面分析,她的行为都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对其进行起诉,也认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依法追究李某红的刑事责任。她的案件还在审理当中,最终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刑罚还不可知,但相信法院会依法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虽然说她这段荒唐的感情中算是一个受害者的角色,但如果不是她自己利欲熏心,选择跟一个有家室的男人在一起,那她也不会走到这样一个地步,更不会落得一个这样的下场;其实从她当初为了利益,出卖自己的那刻开始,她的人生就注定了最终不会有多么好的结果,当然她最后也的确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钱财没有一个人不喜欢,但爱财也要取之有道,不要成为金钱的奴隶,更不该被利益蒙蔽自己的双眼,像她这样靠违法手段赚来的黑心钱,用着也不会安心,钱还是应该靠自己的双手光明正大地去赚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