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学法守法

微信
手机版
豪仕法规

起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纠纷是否有诉讼时效

作者 :芸呈 2024-01-22 11:19:09 围观 : 评论


原告诉称
赵某霞、赵某文、赵某君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确认赵某刚与赵某聪于2006年3月7日签订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一号房屋《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2、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原被告系赵某刚与秦某洁的子女。坐落于丰台区一号房屋(以下简称一号房屋)系赵某刚与秦某洁的夫妻共同财产,于1998年使用夫妻二人工龄自单位购买所得。2005年3月1日,秦某洁去世。上述房产没有进行遗产分割。2006年3月7日,赵某刚在未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情况下与赵某聪签订买卖合同,将一号房屋卖给了赵某聪。该买卖行为系恶意串通损害了其他共有权人的利益。故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

被告辩称
赵某聪辩称,同意原告诉讼请求。一号房屋系父母共有财产,母亲去世后,遗产未分割前,父亲与我签订了买卖合同,将房屋给了我。当时哥哥姐姐都有房子,我没有。为了得到这套房子,我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带着父亲办理了相关手续,虽然签的是买卖合同,但我实际没有给钱,父亲找我要过,但我下岗了没有钱,事后也没有告知原告。我离婚时要分割房子时原告才知道。
郭某荣述称,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原告的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2006年就已经过户,且原告是知情的。一号房屋名为买卖,实为赠与。赵某聪与郭某荣一直与父母共同生活,且尽了较多赡养义务,是父母赠与给赵某聪的,过户时其他人也知情,这么多年了其他兄弟姐妹对我们都很照顾和关心。原告之所以起诉是因为现在赵某聪与我在闹离婚,否则不会起诉。

法院查明
赵某刚与秦某洁系夫妻,婚后生育四个子女,即赵某霞、赵某文、赵某君、赵某聪。2005年3月1日,秦某洁去世。2010年9月30日,赵某刚去世。赵某聪与郭某荣原系夫妻。2021年4月28日,经本院民事调解书调解双方离婚。
一号房屋系赵某刚与秦某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登记在赵某刚名下。赵某聪与郭某荣婚后随赵某刚夫妇居住在一号房屋至今。
2006年3月7日,赵某刚(卖方、甲方)与赵某聪(买方、乙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丰台区房产出售给乙方,双方同意该房产交易价格为240000元。办理该房地产产权转移所需交纳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同年3月22日,赵某聪取得一号房屋的所有权证书。
关于一号房屋转让情况,赵某霞、赵某文、赵某君均称不知情,直至赵某聪与郭某荣离婚才知道。赵某聪称过户时未告知其他兄弟姐妹,因其他兄弟姐妹有房,他没有房,为了得到房屋,在未征得其他人同意情况下带着赵某刚去办的过户手续,但约定的价款未实际支付给赵某刚,赵某刚找其要过钱,但没给。郭某荣称系因为赵某聪夫妇与赵某刚夫妇一直共同生活居住,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赵某刚夫妇才将房子给赵某聪,过户时其他人也是知情的,时隔这么多年也没有起诉,系因此次其与赵某聪离婚才起诉。
郭某荣提交落款日期为2009年的遗嘱及录像一份佐证赵某刚生前同意将房屋给赵某聪。赵某霞、赵某文、赵某君、赵某聪对上述证据均不予认可。

裁判结果
赵某刚与赵某聪签订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一号房屋《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

靳双权点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本案查明事实,一号房屋系赵某刚与秦某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应属二人夫妻共同财产。秦某洁去世后,一号房屋中属于秦某洁的份额应作为遗产予以分割。在实际分割之前一号房屋应为赵某刚、赵某霞、赵某文、赵某君、赵某聪共有状态。赵某刚与赵某聪明知该事实,仍然通过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方式,未支付对价情况下出售给赵某聪并过户至赵某聪名下,显然存在恶意串通的故意,损害了秦某洁的财产权益,进而损害了赵某霞、赵某文、赵某君作为秦某洁继承人的财产权益,故赵某刚与赵某聪订立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关于郭某荣以名为买卖实为赠与主张合同有效的抗辩,亦缺乏依据,法院不予支持。至于郭某荣称赵某霞等人对过户知情一事,赵某霞等人不予认可,郭某荣亦未提交证据证明其主张,故法院不予采纳。郭某荣关于起诉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因本案系确认合同无效纠纷,确认之诉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综合上述事实,对赵某霞、赵某文、赵某君要求确认涉案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郭某荣提交的涉及房屋处分的遗嘱及录像应通过另案诉讼解决。

相关文章

  • 离婚有过错方可以少分财产吗
    离婚有过错方可以少分财产吗

    一、离婚有过错方可以少分财产吗 离婚过错方并不是就一定会少分财产。 生活中,许多人认为只要夫妻一方存在有外遇,家暴等过错,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过错的方就应该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以体现对过错一方的惩罚。这种认识虽符合传统道德的价值观,但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了离婚时财产进行分割时的一般原则,该原则中并未规定离婚时有过错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的规定。可见,对离婚是...

    2024-01-22 11:19:16
  • “恒昌珠宝”侵害商标权案
    “恒昌珠宝”侵害商标权案

    原告:北京恒昌玉都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恒昌玉都公司) 被告:北京璞谷珠宝有限公司(简称璞谷珠宝公司) 被告:孟楠 被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简称浙江淘宝公司) 被告:刘晓坤 【案情】 恒昌玉都公司经受让取得了第1380345号 恒昌 图形文字组合商标的商标专用权,该商标核定使用在第14类珍珠(珠宝)、玛瑙、翡翠、银制工艺品、景泰蓝、宝石(珠宝)等商品上,专用期限自2000年4月7日至2020年4月...

    2024-01-22 11:19:14
  • 《可耻的幸灾乐祸》网页快照著作权案
    《可耻的幸灾乐祸》网页快照著作权案

    原告:丛文辉 被告:北京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搜狗公司) 【案情】 丛文辉是涉案作品《可耻的幸灾乐祸》的著作权人,搜狐公司为www.sogou.com网站的经营者,该网站为搜索引擎网站,提供网页快照服务。在天涯社区所登载的涉案作品被删除后五个月,通过搜狗网站的搜索引擎,仍能搜索到该作品的网页快照。丛文辉认为搜狗公司提供网页快照的行为构成对其著作权的侵犯,起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涉案网页快照提供...

    2024-01-22 11:19:12
  • 百度、360不正当竞争案
    百度、360不正当竞争案

    原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百度网讯公司)原告: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简称百度在线公司) 被告: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奇虎公司) 被告: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简称奇智公司) 【案情】 2012年2月和3月,奇虎公司的360安全卫士在百度网(www.baidu.com)搜索结果页面上有选择地插入了红底白色感叹号图标作为警告标识,以警示用户该搜索结果对应的网站存在风险,即使...

    2024-01-22 11:19:11
  • 起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纠纷是否有诉讼时效
    起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纠纷是否有诉讼时效

    原告诉称 赵某霞、赵某文、赵某君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确认赵某刚与赵某聪于2006年3月7日签订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一号房屋《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2、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原被告系赵某刚与秦某洁的子女。坐落于丰台区一号房屋(以下简称一号房屋)系赵某刚与秦某洁的夫妻共同财产,于1998年使用夫妻二人工龄自单位购买所得。2005年3月1日,秦某洁去世。上述房产没有进行遗产分割。2006年...

    2024-01-22 11:19:09
  • 母亲去世父亲用双方工龄购房遗产继承纠纷
    母亲去世父亲用双方工龄购房遗产继承纠纷

    原告诉称 孙某、赵某文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二原告共同继承赵某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一号(以下简称一号)房屋100%产权份额,上述房屋由二原告共同所有;2、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及理由:赵某与郭某系夫妻关系,其夫妻二人育有赵某达、赵某、赵某刚、赵某仁、赵某月、赵某阳。郭某于1988年3月18日去世,赵某于2015年3月1日去世。赵某于1998年11月11日购买了一号住房。赵某于2011年...

    2024-01-22 11:19:07
  • 六部门联合调查:迁西马树山举报县委书记被逮捕案件调查进展
    六部门联合调查:迁西马树山举报县委书记被逮捕案件调查进展

    大快人心,六部门联合调查迁西马树山举报县委书记被逮捕案!时间回到10天前的1月12日,知名媒体《经济观察报》对“迁西县老干部马树山举报县领导被以诬陷诽谤罪起诉一案”进行独家报道,随后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报道当晚,河北省、唐山市相关部门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迁西进行全面调查,对当事人举报的问题进行全面核查。最高检也派出领导前往河北指导办案。3天后的1月15日,也就是该案件被报道后的第四天,这起抓人、批...

    2024-01-22 11:18:05
  • 父亲去世后母亲用其工龄购房部分属于遗产吗
    父亲去世后母亲用其工龄购房部分属于遗产吗

    原告诉称 原告周某文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对北京市东城区一号房屋依法继承,原告占有八分之五的份额;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周某鑫与陈某系夫妻关系,二人生育周某文、周某武、周某英、周某杰四个子女。周某鑫于1987年11月27日死亡,陈某于2013年6月20日死亡。周某杰于2004年8月18日死亡,其妻为吴某芬,其女儿为郭某、周某君。陈某名下遗有北京市东城区一号房屋一处,陈某生前留有遗...

    2024-01-22 10:03:30
  • 父母承租公房拆迁部分子女作为共同拆迁人能否要求多分房屋
    父母承租公房拆迁部分子女作为共同拆迁人能否要求多分房屋

    原告诉称 陈某文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北京市西城区一号房屋由原、被告共同继承,各占六分之一。2.被告承担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原告与被告陈某超、陈某涛、陈某君、陈某辉系兄弟姐妹,被告陈某江系陈某贤之子,陈某贤于2000年去世,父亲陈某鹏于1972年去世,母亲秦某于2006年去世。1998年秦某购买北京市西城区一号房屋。由于母亲去世多年,几个继承人也多次协商该房产的继承问题,但均不能达成一致,现...

    2024-01-22 10:03:29
  • 父亲去世留下遗嘱但未标明年月日是否有效
    父亲去世留下遗嘱但未标明年月日是否有效

    原告诉称 原告林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l、要求析产分割位于北京市西城区一号房屋的一半归原告所有,其余一半作为被继承人郭某奇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2、要求析产分割北京市西城区二号房屋一半归原告所有,其余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3、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 事实理由如下:原告与被继承人郭某奇于1999年1月20日在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双方系再婚夫妻,双方婚后未生育子女。被继承人郭某奇于2018...

    2024-01-22 10: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