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学法守法

微信
手机版
豪仕法规

父母对于其名下房屋有多份遗嘱以哪一份为准

作者 :杉凌 2024-01-20 05:00:05 围观 : 评论

原告诉称
原告刘某聪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请求法院判令位于北京市西城区一号房产(以下简称:涉案房屋)所有权归刘某聪所有,二、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原告刘某聪与被告刘某达、刘某仁、刘某荣、刘某珍、刘某刚系兄弟姐妹关系。我们的父亲于2014年10月29日去世,母亲于2001年9月5日去世。我父亲刘某鹏所在的单位Y公司在1970年代分配公房一套,位于北京市西城区A号。1998年父亲所在单位房改售房,当时子女中只有原告和父母共同居住在涉案房屋,且父母有存款11万元,具有购买能力。父母商议,并经原告刘某聪同意,决定由原告刘某聪出资购买涉案房屋,今后该房产权归刘某聪所有。因该房系房改房,交款人和登记人只能写父亲刘某鹏的名字,事后多年未颁发房产证。鉴于父母年事已高,无法预估核实颁发房产证,为防止今后产生纠纷,父母共同给原告书写了一份证明。
2003年9月4日领取房产证时,Y公司告知了原告刘某聪颁发房产证的日期。颁发房产证的时候,父亲已处于老年痴呆状态,母亲孙某芝已去世,房产证被被告刘某珍扣留,故房产证始终未办理更名过户手续至原告名下。父亲亲笔书写了一份名为关于购买住房的遗书,为如下内容:根据Y公司房产管理部门测算,A号现住房三间,由刘某聪出资以成本价33044元含维修基金1610元购买下来,为此,今后该房产权归刘某聪所有,此证,刘某鹏、孙某芝,1999年1月3日。书写该证明的时候,父母均因多次因病住院,害怕因病去世产生纠纷,才写成了此遗书。该遗书内容并没有写明由原告继承,而是明确写明归原告刘某聪所有,因此,该遗书并非遗嘱,落款是此证,并签名。
原告刘某聪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数额33044元,购买了诉争房屋产权,且一直由父母居住至二人去世,因此请求人民法院依照父母的意愿,确认该房产权归刘某聪所有。被告刘某珍提交给法院的父亲自书遗书,也印证了原告刘某聪出资购买了涉案房屋,父母同意该房产权归刘某聪所有。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关于购买住房的遗书是父母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被告刘某珍在母亲去世后,父亲老年痴呆的情况下,多次要求父亲将购房款退给原告,均被父亲刘某鹏拒绝。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原告提起诉讼。
涉案房屋产权证颁发时间是2003年9月4日,产权人记载的是刘某鹏。买房时是按照房改房形式买的。购买涉案房屋时折抵的父亲工龄,母亲没有工龄。遗书不是遗嘱,我认为这个不是继承纠纷,我坚持起诉本案的确权纠纷。

被告辩称
被告刘某仁、刘某荣辩称,原告所述的亲属关系、涉案房屋来源、父母去世时间均无异议。我同意原告诉讼请求。
被告刘某珍辩称,原告所述的亲属关系、涉案房屋来源、父母去世时间均无异议。我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我觉得原告这个遗书,意思有两种,一个是借名买房,一个遗嘱遗产。就借名买房问题,原告曾起诉过,西城法院和中院均确认原告借名买房关系不成立,原告至高院也申诉过。房产证登记在父亲名下,原告没有事实依据,不构成所有权确权。第二,刘某聪关于购买住房的遗书不是有效遗书,父亲当时写的时候没写日期,他在上一个案件中,他承认他那个日期不是父亲写的,所以我觉得他这是无效遗书。房产证是老父亲亲手交给我妥善保管的。原告刘某聪承认关于购买住房遗书并非遗嘱,在上一个案件中也判定不是借名合同,这次原告刘某聪提出出资购买房产没有有效证据。他出资也不属实,因为购房发票上写的是老父亲的名字。另外房产证登记在老父亲名下,原告拿不出有效的证据来,我们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应该驳回其诉讼请求。
被告刘某刚辩称,原告所述的亲属关系、涉案房屋来源、父母去世时间均无异议。我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我的答辩意见同刘某珍。2004年,我父亲有遗嘱,已经对财产重新作出了安排。我父亲给我做的遗嘱是公证遗嘱。

法院查明
刘某鹏(父亲,2014年11月去世)与孙某芝(母亲,2001年9月去世)系夫妻,二人育有原告刘某聪、被告刘某达、刘某仁、刘某荣、刘某珍、刘某刚。
1970年代,刘某鹏所在的单位分配给刘某鹏承租位于北京市西城区A号(A号房屋)的涉案房屋。1998年间,刘某鹏单位施行房改售房,刘某鹏购买了涉案房屋。原告提供的证据四购房收据记载的购买涉案房屋的交款人为刘某鹏。2001年5月,就涉案房屋,房管部门核发的房产证记载的产权人为刘某鹏。庭审中,原告表示实际的购房款系由其支付,并提供了原告名下存折的取款记录为证。
另查,1999年1月3日,刘某鹏写有《关于购买住房遗书》一份(原告的证据一),内容为:根据船总房产管理部门测算,A号由刘某聪出资以成本价33044元含维修基金1611元购买下来。为此,今后该房产权归刘某聪所有。此证,刘某鹏、孙某芝,1999.1.3。
2004年5月24日,刘某鹏另写有遗嘱一份(原告的证据五),内容为:当初买房时给次子刘某聪写过遗嘱,我和老伴同意将西城区A号楼的房屋由他买并给他。现在情况有变化,特重新立遗嘱:我今后的生活由刘某珍,姜某涛照顾,因此对他的住房做如下安排,将我名下的房产份额由刘某珍、姜某涛继承。以上内容是我真实意愿,刘某鹏,2004年5月24日。
2004年5月27日,刘某鹏在北京市第二公证处另作公证遗嘱一份,内容为:遗嘱,立遗嘱人:刘某鹏我与妻子孙某芝共同购买了位于北京市西城区一号的房屋一套现我年岁已高,为防止日后发生纠纷,我决定在我去世后,自愿将上述房产中属于我的全部份额遗留给女儿刘某珍,其他人无权干涉。立遗嘱人:刘某鹏,2004年5月27日。
原告和被告刘某仁、刘某荣表示该公证遗嘱系假的无效遗嘱,但未提供证据证明。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刘某聪的全部诉讼请求。


 点评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即使原告提供的记载日期为1999年1月3日,刘某鹏写的遗书真实有效,因为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亦不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且在2004年5月27日,刘某鹏另立有公证遗嘱,改变了上述遗书的意思表示。原告陈述购房款由原告支付,但是购房款收据记载的交款人为刘某鹏,原告虽然提供了在银行的取款证明,但法院仅根据取款凭证,不能直接确定原告将该款交给了其父刘某鹏。即使原告将该款交给了其父刘某鹏,原告与其父之间亦只是债权债务关系,不必然产生物权变动的后果。
原告请求法院确认涉案房屋归其所有,原告就应当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现涉案房屋登记在刘某鹏名下,且刘某鹏立有经过公证的遗嘱,表示将属于自己的房产份额遗留给女儿刘某珍。在此情况如下,原告请求法院确认涉案房屋归原告所有,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文章

  • 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能叫停天价彩礼?
    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能叫停天价彩礼?

    1月17日,最高法院颁布了2024年第1号司法解释(详见《关系每年巨量案件:法释〔2024〕1号司法解释来了,自2月1日起施行!》)。这个司法解释,早在2023年12月份最高法、民政部、全国妇联联合召开治理高额彩礼新闻发布会就透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彩礼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规定》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隔一个月正式发布,可见其严谨性、正规性。犹如最新司法解释附带的“情况说明”,“近年来,多地彩礼...

    2024-01-20 06:00:07
  • 委托人P小姐成功退回广州市白云区某商品房公寓9万元定金
    委托人P小姐成功退回广州市白云区某商品房公寓9万元定金

    购房时间:2021年1月16日购房目的:投资用途开发商虚假承诺:销售告知认购物业是商品房包含住宅和办公,都可以办理房产证;混淆视听,诱导认购人支付定金。楼盘实际情况:楼盘是商品房办公用房,并非住宅用房,产权只有40年,开发商将办公用房为住宅用房存在违建。放弃认购原因:不是商品房住宅用房,不具备住宅用途性质。处理时间:委托人2022年5月30日委托处理,2022年6月8日收到开发商通知办理退款,6月...

    2024-01-20 05:00:20
  • 玩传奇顶榜服被套路了2万多元,过去快一个星期了,有希望追回来吗?
    玩传奇顶榜服被套路了2万多元,过去快一个星期了,有希望追回来吗?

    玩游戏能赚钱吗?近日,传奇私服出现了新套路,活动声称只要你捐献顶榜成为第一就可以获得整个区域的红利百分比返利,许多人被眼前的好处弄得眼花缭乱。玩家一旦参与,就落入了他们的陷阱中直到血亏无本 。传奇私服顶榜骗局,一开始基本上都是通过网络广告或者主播宣传的。游戏本身没什么问题,但通过顶榜的活动刺激玩家消费充值就涉嫌欺诈了。玩家参与传奇顶榜活动后,平台会安排内部人员争夺榜一,刺激玩家充值。所谓的传奇顶榜...

    2024-01-20 05:00:18
  • 玩传奇私服跟人顶榜,遇到托了,结果赔进去三万多,能处理吗?
    玩传奇私服跟人顶榜,遇到托了,结果赔进去三万多,能处理吗?

    传奇这种游戏曾经风靡世界,许多游戏玩家为了提高自己角色的攻击和防御能力,从而升级进入最高境界,不惜重金购买这种游戏的装备(道具)。自然,许多诈骗犯罪分子也开始瞄上了这个“市场”。以下案例来自传奇顶榜被骗案例:近几天查某在网上看游戏直播,主播退出一款传奇游戏,称这款游戏可以赚钱,打金,非常经典热血,还可以带大家一起玩,查某也对这款游戏特别感兴趣,于是就下载了下来。查某发现这是一款传奇私服游戏,在里面...

    2024-01-20 05:00:17
  • 买了股票服务,但是有被骗的嫌疑,推荐股票亏损的很严重,能挽回损失吗?
    买了股票服务,但是有被骗的嫌疑,推荐股票亏损的很严重,能挽回损失吗?

    “即便有关主体具备从业资质,提供股票服务中也不能做保底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已经对承诺收益的保底条款明令禁止!“炒股诈骗”近期集中爆发,如果你在股票投资过程中,有某某专家、某某大师为你拍着胸脯保证稳赚不赔,请理智思考:既然稳赚不赔,为什么自己不去赚了?而要告诉一个素不相识的你。下方分享炒股服务费被骗案例:我在网上加入一个qq群,群主是某某投顾,每天在群里发股票的消息,然后里面有人自...

    2024-01-20 05:00:15
  • 在证券公司买的股票服务,交完钱和没交钱给的票不一祥,该怎么办?
    在证券公司买的股票服务,交完钱和没交钱给的票不一祥,该怎么办?

    最近股票市场动荡不安,很多投资者无法把握行情走势导致股票被套,后面机缘巧合认识了股票老师,付费之前股票推荐的都很准,但是付费之后,有股票群所谓的“带单老师”保驾护航,为什么还是亏亏亏?被骗炒股服务费案例分享:富裕的王先生家住青岛,平时就喜欢炒炒股,一有空就研究股市“走向”,但总是觉得掌握不到“要领”。3月底,他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对方称自己是某证券投资公司的经理,专门为股民提供股市“机密”信息,他...

    2024-01-20 05:00:13
  • 网上情感分析师 情感挽回制定方案收钱 是诈骗吗?能退费吗?
    网上情感分析师 情感挽回制定方案收钱 是诈骗吗?能退费吗?

    当下社会,情感方面的问题,不是三言两语能够解决的,更不可能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解决办法。遇到情感问题寻求帮助很正常,但一定要注意甄别、筛选,不能盲目就选择不靠谱的咨询师。目前有关情感纠纷的案件也是越来越多,更是要慎重选择!给大家分享情感挽回被骗服务费的案例:武汉的曹先生就十分后悔,在最近一次和女友吵架时,一时冲动说了分手。事后曹先生回想起以前的点点滴滴,不禁潸然泪下,自己与前女友之间也不是因为有其他...

    2024-01-20 05:00:11
  • 被情感骗了18000,教了钱以后服务基本不怎么搭理,请问这钱能退回来么?
    被情感骗了18000,教了钱以后服务基本不怎么搭理,请问这钱能退回来么?

    随着情感挽回行业在互联网上被消费者熟悉,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很多人选择了专业服务。在失恋感到无助的时候,看到什么都像救命稻草想抓一下。于是那些失恋的人就走进了这个骗局。情感挽回被骗服务费案例分享:今年2月份的时候胡女士和男朋友发生了争吵,之前每次吵架都是男朋友先低下头的,所以没一会儿就好了,这次没想到男朋友居然提出了分手,以前也是会小打小闹,反正都过来了。可自己实在是放不下,想挽回男友。分手之后胡女...

    2024-01-20 05:00:10
  • 法院对于是否构成借名买房如何判断
    法院对于是否构成借名买房如何判断

    原告诉称 赵某亮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确认原、被告于2011年就购买北京市丰台区一号房屋达成的口头借名买房协议有效;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事实和理由:原、被告原为同事关系。2011年,原告购买了位于北京市丰台区一号房屋一套。原告与被告约定,该房屋由原告出资,登记在被告名下,为防止被告将该房屋转让,原、被告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2011年,被告与他人恶意串通,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冒充...

    2024-01-20 05:00:08
  • 借他人名义买房起诉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借他人名义买房起诉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原告诉称 原告林某荣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确认原告与林某娟签订的《借名购房协议》合法有效;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在诉讼过程中,林某荣增加、变更诉讼请求为:1、确认2013年6月9日林某荣与林某娟签订的《借名购房协议》合法有效。2、确认房山区一号房屋归原告林某荣所有。3、被告林某聪、林某祥、周某莹协助原告林某荣办理房山区一号房产的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过户至林某荣名下。4、本...

    2024-01-20 05: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