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笑,强盗竟遇上骗子!1988年惠安县崇武古城特大凶杀案侦破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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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10月6日下午2点多,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崇武半岛东端的一位农妇正在地瓜园里挖地瓜。突然,中年农妇挖出来几样奇怪的东西:怪了,地瓜园里挖出来的不是地瓜,却是一条沾着血迹的牛仔衣,一只晶亮的手表,还有一把闪着幽光的弹簧刀……
这位中年农妇双手打颤,手中的锄头掉落一旁。她随即意识到这是不祥之物。在这灯塔脚下一定发生过非同小可的事。她的脸色苍白,胸口急跳。她知道事不宜迟,于是连奔带跑,赶到崇武镇边防派出所报告。
崇武边防派出所一边保护现场,一边电告惠安县公安局。该局郑局长和王副局长闻讯后,随即带着刑侦科人员,跳上等车。一路警笛长鸣,一会儿就赶到现场。
他们详细勘查了现场四周,发现地瓜畦有斑斑血痕,瓜藤散乱,似有扭打搏斗的痕迹。
看来,是一起重大的恶性杀人案,被害者的尸体有可能被扔到大海中或是埋在附近的沙滩里。
大海茫茫。沙滩茫茫。尸体何处觅寻呢?
抱着试一试的心理,在场的公安干警们,每人手持一根硬木棍,往附近的沙滩里这里戳一戳,那里戳一戳,如同扫雷者在探寻地下的爆炸物。
“可能就在这儿!”有个干警大声喊叫起来。他的手感有团软软的东西。
他们小心翼翼地扒开沙。沙滩里果然埋着一具男尸。身穿白色小条花衬衣,敞开着,露出一条白背心。着灰裤,脚穿尼龙袜,满头满脸的血迹。上身有数处被捅伤。这死者体高1.71米,年约24岁。体材健壮魁梧。技术人员从不同角度拍了照。
法医验了尸。从死者身上发现两张10月5日上午11点从泉州开往崇武的班车票,其他一无所获,这是一具无名男尸。
下一步急需查明这无名男尸的身份。
各级职能机关迅速运转起来了。
崇武镇政府马上把该镇所属5个村的村委会负责人和公安员召来,请他们辨认尸体,看看是不是他们村里人。有人也曾提出,这尸体颇像他们村的某某。但一查,那某某还活蹦蹦地在人间生活着,不对了。最后公安人员判断这无名尸不是本地人,而是外地来崇武的。
又急忙忙召来了崇武镇所有旅社的服务员和载客的各种车辆驾驶员,让他们详细辨认是否见过此人?
终于获得了线索:崇武古城旅社的服务员提供,10月5日晚上,有两个人来他们旅社投宿,其中一人颇像死者。10月6日早上这两人中只有一人离开旅社。在办理退锁匙手续时,那人1元钱的押金也不要了,走到旅社门口还向他们道一声“拜拜”。该社服务员还提供,此人同那个颇像死者的,以及另一个人曾于9月29日住过古城旅社,一直住到10月2日才离开。
公安人员立即查了9月29日旅客登记簿的名册,得知那人叫刘伟禄。山东省青岛市四丰区人。工作单位填的是:青岛市人民法院。奇怪的是,他10月5日再到古城旅社住宿时,却没有填写自己的名字,而是登记了他的两个同伴的名:傅宗泽和刘树敏。
富有经验的公安人员心里有了底:这个刘伟禄,有重大的杀人嫌疑,必须迅速找来查问。
但是,人海茫茫。刘伟禄6日清早独自离开崇武时,往哪里逃呢?
正在这时,古城旅社的服务员又向公安人员补充一条重要线索:9月29日刘伟禄等3人投宿该社时,是由本镇一名叫王建南的人带来的。
这线索太及时太重要了。
立即传讯王建南。王建南是崇武某村人。其身份为福建福安县经济贸易信托中心联络员。据王建南称,刘伟禄是以青岛市一家贸易公司的名义前来联系购买彩电的。他们一行3人, 9月23日由青岛乘客轮,24日抵上海。9月25日从上海出发,27口到厦门。住在厦门某部队一位姓赵的老乡家里。29日到崇武,找到王建南,洽谈彩电生意事项。10月2日离开崇武后至今没消息。
公安人员立即兵分两路,一边继续传讯王建南,一边奔向厦门查找傅宗泽。在厦门公安机关协助下,很快就找到了傅宗泽。公安人员经过调查确认傅宗泽没有作案时间,排除嫌疑。
傅宗泽反映,10月5日,刘伟禄和刘树敏一同由厦门赶去崇武谈那笔生意。公安人员从傅宗泽那里了解到刘树敏是河北省石家庄市径县一个体碳酸钙厂的推销员。他是通过其在青岛市公安局基建科工作的姨夫才结识刘伟禄和傅宗泽的。这回他带4900元现金准备合伙到崇武做彩电生意。傅宗泽望着坐在面前神色严肃的公安人员,心里猜到几分那两个姓刘的同伴肯定出事了,却又无法知道到底出了什么事。
他口气决然地对公安员说,要是出了问题,肯定是刘树敏而不会是刘伟禄。
问他为什么?他说,刘伟禄是个律师,精通法律,不会干犯法的事的。
他被蒙在鼓里。
公安人员问傅宗泽,刘伟禄5号离开厦门后,有没有再到厦门找过他?傅断然回答没有。问他刘伟禄可能的去向,他也不知道。公安人员分析,傅提供的情况是可信的。他们急忙和青岛公安机关联系,准备派人到青岛追捕刘伟禄。
正准备动身时,厦门公安局来了电话,情况有了急遽的变化。
10月7日下午2时多,厦门市公安局电告惠安公安局,刘伟禄从石狮给傅宗泽发来电报,要傅赶往石狮,在他们曾经住过的旅社会面。再次传讯傅宗泽,得知他们10月2日曾住宿石狮新光旅社2楼。
惠安公安人员立即组成一支有10个人的精悍队伍奔向石狮市。从新光旅社旅客登记簿上,发现了刘伟禄的名字。他住l楼103房。公安人员分戍三个小组。第一组人身穿便衣直取刘伟禄,另,—组穿警服尾随其后;还有一组在外面拧应。
在神不知鬼不觉之中,新光旅社被公安人员团团包围住了。
7日下午7时许,刘伟禄在洗浴间洗了脸,手提脸盆走回103房。埋伏在周围的公安人员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勇猛扑上前,在刘伟禄还没反应过来之时,双手就被铐住了。这家伙第一句话是:“佩服佩服,再迟一步,你们就别想抓到我了!”
这个恶性凶案从接到报案至把凶犯擒拿归案仅用29个小时,可谓神速矣!
公安人员当即在石狮市对刘伟禄进行审讯。此人27岁。山东青岛市人,无业。外表瘦削,身上带着一本律师结业证书。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此人的提包里有两篇尚未完成的学术论文,其中一篇题为《论中国近五年内是青少年犯罪的高峰期》,谁也不知道他在作案中是否想起这篇尚待完稿的论文。
公安人员问: “刘伟禄,你知罪吗?党的政策一向是——”
“你们对我就别来这套了,”刘伟禄打断公安人员的话说:“我是学法律的,从被你们捉住的那刻起,我就知道这颗头颅保不住了。请你们先把手铐打开,我会全部如实交代!”
这家伙倒也痛快, 一一交代了他谋杀刘树敏的全部经过——
1988年5日11点。他同刘树敏由厦门经泉州到崇武,下榻古城旅社。晚上,他约刘树敏游古城,登上灯塔观赏大海夜景。11点左右,他们在灯塔脚下的石盘上坐下。刘树敏做梦也没想到,外表温文的同伴出其不意用石头猛击其头部,把他的眼镜也击飞了。他还没意识到这是怎么回事,本能地边跑边惊恐地问:“你干么的?干么的?”
刘伟禄紧追过来,把刘树敏摔倒在灯塔附近的地瓜园里,继续用石块击被害人的头部,又掏出身上早就备好的弹簧刀乱捅。刘树敏倒在血泊之中昏迷过去了。刘伟禄压在他身上用双手掐住他的脖子,把刘树敏窒死。然后,匆忙把刘树敏被打落的衣物掩埋在地瓜畦中。又连背带拖,准备抛尸大海。怎奈滩阔路远,拖至沙滩上已是精疲力尽,只好找个凹陷处,用沙把尸体掩埋起来。
回到古城旅社,他把刘树敏包里的4000多元悉数拿走,并用“傅宗泽、刘树敏”的名字到登记处补办了登记手续。一夜未曾合眼。第二天一早匆匆搭车赶到石狮,仍住新光旅社。
在石狮,刘伟禄用这笔杀人抢来的赃款购买黄色录像带,西装以及20几条剑牌、良友香烟。这家伙的灵魂十分卑下,当晚还嫖了暗娼。
这里必须提一笔,那20几条外烟全部都是假货,假到令人难以置信:公安人员发觉有几条外烟里面装的尽是石头和砖块。
真是个强盗遇骗子了。
当天,刘伟禄先发电报后挂长途电话到厦门给傅宗泽,要傅赶到石狮全面。他的如意算盘是这样打的:告诉傅宗泽,说刘树敏对他说要跑到台去,他不同意,刘树敏便不辞而别不知去向了,他只好独自回来,以此掩盖他杀人越货的罪行。
当晚6时多,他还没等到傅宗泽。他便把沾有血迹的衣物悄悄藏到旅社附近的阴沟里,收拾好行李,准备脚底抹油溜之大吉了。想不到公安人员比他早一步出观在他面前。
1988年12月,经法院审理,刘伟禄被判处死刑。
这个兼职律师27岁的生命到此打上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