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学法守法

微信
手机版
豪仕法规

分手后拉横幅称女方骗婚骗钱,结果被判侵权

作者 :可桃 2023-12-22 11:06:16 围观 : 评论

【基本案情】

HTTP://WWW.79110.net豪仕法律网采集不好玩哦◐◐◐◐◐◐◐◐◐◐◐◐◐◐◐◐◐◐◐◐◐◐◐◐◐◐◐◐◐◐撒旦法师打发斯蒂芬

张三与李梅在恋爱同居生活2年后举行结婚仪式,张三给付彩礼38000元,李梅购置嫁妆价值约20000元。结婚仪式举办后双方共同外出务工同居生活6个月,后两人因感情不和分手。2019年2月4日,张三及其亲友到李梅父母家索要彩礼,并引发冲突,李梅的父母随即报警,派出所调查了解情况后,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2019年2月5日,张三及其亲友一行四人到李梅的父母房前拉起“李梅骗婚退钱”的横幅,引来邻里乡亲及过往群众围观。当天晚上双方亲友及村、组干部对该纠纷进行调解,未果,参与调解的人员及旁观群众近30人。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

2019年4月19日,李梅向法院起诉称张三在两人分手后多次电话或短信辱骂自己骗婚,并在自己家房屋前拉横幅,公然损害自己的名誉,要求张三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10000元。

◐◐◐◐●☛█▼▲豪仕法律网███████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

张三则认为李梅在分手后拒不返还彩礼,存在骗婚的事实,自己没有捏造事实诽谤李梅,也无侮辱李梅的事实和行为,因此不构成侵害李梅的名誉。

【法院裁判】

HTTP://WWW.79110.net◐◐◐◐◐◐◐◐◐◐◐◐◐◐◐◐豪仕法律网

法院认为,本案系名誉权纠纷。原、被告因婚约解除引发纠纷,在派出所介入调查后被告未能理性对待。被告拉横幅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原告的各项请求于法有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

一、被告张三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在XX县XX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张贴公告(内容应经本院审查),以恢复原告李梅的名誉;

二、被告张三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原告李梅精神损失费3000元。

HTTP://WWW.79110.net◐◐◐◐◐◐◐◐◐◐◐◐◐◐◐◐豪仕法律网

【律师说法】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

无论在恋爱纠纷还是在离婚纠纷中,即便一方存在过错,譬如出轨、家暴等,我们也应当用合法的手段,通过合法的途径去维权,而不应该采用过激的措施解决问题,否则一不小心,将违法犯罪,由主动变为被动,得不偿失。大家在处理情感纠纷时,应当保持理性,适时的向亲人朋友乃至律师求助,有助于你妥当解决纷争,早日走出阴霾。

关注程律师,了解更多婚姻家事法律知识!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

相关文章

  • 外汇亏钱能报警要回来吗?符合这三点可追回!
    外汇亏钱能报警要回来吗?符合这三点可追回!

    起外汇投资,很多投资者应该都不会陌生,但外汇投资的合法渠道只有一种,就是到银行或证券公司开户,除此以外的都是我国证监会不承认的,也就是违法的外汇平台。很多投资者说我已经投资亏损,且不知道如何辨别真假,该怎么办?今天就给大家讲解一下外汇投资可能被骗的几种情况。投资外汇亏损受害者被骗经历: 今年,一个股友把我拉进了一个股友沟通群。开端我也不是很懂,所以我就调、查了几天。里边老师在解说引荐牛股...

    2023-12-22 11:06:30
  • 网络平台炒期货被骗怎么办?符合这两点可追回!
    网络平台炒期货被骗怎么办?符合这两点可追回!

    投资者进入到这个市场,就需要盈亏自负,买卖自由。赚钱了归投资者本人所有,亏钱了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买卖交易策略由投资者本人全程操作。也就是说,这个完整的流程都是投资者本人全部闭环进行操作。如果在这个过程中,有其他人强迫买卖交易或有他人代替操作,造成的亏损,可以向他人索赔,是可以的。因为我国是禁止强迫投资人买卖交易,或代客理财。股票群老师诱导炒期货亏损案例解析: 前不久,在刷抖音的时候,遇到一个分...

    2023-12-22 11:06:29
  • 在期货平台投资亏损怎么办理?以下三种办法可追回!
    在期货平台投资亏损怎么办理?以下三种办法可追回!

    期货是一种衍生性金融商品,按现货标的物的种类,期货可分为商品期货与金融期货两大类。商品期货包括农产品期货、金属期货、能源期货及化工期货。金融期货包括股指期货(如英国FTSE指数、德国DAX指数、东京日经平均指数、香港恒生指数、沪深300指数)、利率期货及外汇期货。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往往以 老师 期神 自居,以 只要跟着我做,就能赚大钱 的说法吸引投资者。不法分子通过QQ、网络论坛、微信、直...

    2023-12-22 11:06:27
  • 现货投资才几天,天天亏损有人喊单,如何维权追回?
    现货投资才几天,天天亏损有人喊单,如何维权追回?

    高收益,低本金,无风险 很多现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商品交易市场等省级投资平台,通过投资业务员介绍进入投资平台,宣传的是稳赚不亏,但是投资者将资金入进去后,只是变成平台上的虚拟数字,他们可以操控行情走势,在带单老师的指导下,本金很快就亏完了。遇到现货投资亏损怎么处理?股票群老师诱导炒现货亏损案例解析: 先有一个叫陈某某(化名)的陌生人加微信,然后由一个叫小朱的拉进一个微信群,说免费学习炒股技术...

    2023-12-22 11:06:25
  • 帮信罪的入罪标准2023
    帮信罪的入罪标准2023

    一、帮信罪的入罪标准人民法院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判决时,只有一个量刑标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

    2023-12-22 11:06:23
  • 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检察诉高某龙等10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检察诉高某龙等10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检察诉高某龙等10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发布日期:2023-05-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基本案情】2019年年初,高某龙等8人在高邮湖、邵伯湖禁渔期内,使用电瓶、逆变器、电渔网等工具,多次采用快艇拉网方式电捕鱼,捕获渔获物1.3万余斤。李某宽明知非法捕捞仍利用工作之便违规开闸。王某早明知系非法捕捞渔获物仍予收购。高某龙、李某宽、王某早等10人因非法捕捞行为已被另案依法追究刑事责...

    2023-12-22 11:06:22
  •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诉邢某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诉邢某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诉邢某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发布日期:2023-05-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基本案情】2019年8月6日,被告人邢某成在未取得捕捞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自购渔船,行驶至上海市崇明区佘山岛北面水域,拖网作业实施捕捞,捕获疑似中华鲟活体一条及花鲢、鲈鱼若干,后将上述渔获物放入冰柜。经鉴定,确认该疑似中华鲟死亡个体为中华鲟,系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2023-12-22 11:06:20
  • 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诉李某九等8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诉李某九等8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诉李某九等8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发布日期:2023-05-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基本案情】2017年10月,被告人李某九、陈某新、雷某华为实施电捕鱼,共同出资购买电捕鱼船舶1艘及相关设备,后李某九又邀约熊某孝入伙。此间,李某九邀约李某红等人参加非法捕捞,按次给付参与捕捞费用。2018年4月10日至6月4日,被告人李某九等8人多次在长江枝江段禁渔...

    2023-12-22 11:06:18
  • 分手后拉横幅称女方骗婚骗钱,结果被判侵权
    分手后拉横幅称女方骗婚骗钱,结果被判侵权

    【基本案情】张三与李梅在恋爱同居生活2年后举行结婚仪式,张三给付彩礼38000元,李梅购置嫁妆价值约20000元。结婚仪式举办后双方共同外出务工同居生活6个月,后两人因感情不和分手。2019年2月4日,张三及其亲友到李梅父母家索要彩礼,并引发冲突,李梅的父母随即报警,派出所调查了解情况后,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2019年2月5日,张三及其亲友一行四人到李梅的父母房前拉起 李梅骗婚退钱 的横...

    2023-12-22 11:06:16
  • 原告叶某因卢某、石某与吴某、方某继承纠纷一案的第三人撤销之诉成功案例
    原告叶某因卢某、石某与吴某、方某继承纠纷一案的第三人撤销之诉成功案例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6)皖0111民撤8号 原告:叶某,女,1956年9月7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北京市某某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某某,北京市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卢某,女,1983年1月31日出生,汉族,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师,住合肥市某某区,身份证码420625198301310024。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敬辉,北京隽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石某。...

    2023-12-22 11: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