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土葬后被镇政府挖坟“纠正”,法院判镇政府赔偿一万元
作者 :淑云 2023-05-09 01:51:18 围观 : 次 评论
2019年,江西有位老人临终时嘱咐自己的家属,必须给我土葬。一个月后,当地政府在没有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强行将坟墓给挖开,把里面的尸骸带走送去殡仪馆。今年4月17日,江西永修县人民法院一审对这起“半夜偷偷挖坟”的行为作出判决。判决当地政府赔偿家属精神损害抚慰金一万元。因为法院觉得,土葬是要查处,但当地政府没有查处职能。
随着以法治国理念的深入人心,作为行政法规的《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条款,明显有违法制精神,因而在2012年修订条例时,这一条款被册除。换句话说,民政系统都没有了强制执法权。
除却生死无大事。自古以来,中国就有入土为安的丧葬文化。世世代代都把丧葬事宜看得特别重要,还形成了十分完备的丧葬礼仪制度。
诚然,土葬是一种传统的下葬方式,也的确存在着一些派生问题,比如占地面积大、容易造成环境污染等。因此,现在许多地方都在推行火葬,以减少土地的占用和环境的破坏。不过,由于土葬文化与人们的传统观念与习俗紧密相关,因此在推行新的下葬方式时,政府也应该充分考虑民情民意,采取适当的政策措施,引导人们逐步转变观念,推行环保、文明的下葬方式。
如此,在月黑风高的夜晚,挥锄去挖别人的祖坟,就明显越轨了,动作扭曲了,这与执政为民的时代理念明显背道而驰。这是顾了一方的死规定,却寒了一边的活民心。为何此类挖民祖坟的行为一再发生呢?根源还是一些官员心无敬畏、处事简单粗暴所致,是该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