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农村女孩在重庆应聘保姆,月薪300,合同:自愿发生关系
“知人知面不知心”出自冯梦龙编著的《警世通言》中的一则关于庄子的故事。意思是说了解一个人的外表很容易,但了解一个人内心是比较困难的。
书中说到,庄子在游历山水时,见到一名女子站在新坟边。只见她用木柴在坟边烧了一大堆火,并且用蒲扇把火往新坟上吹。庄子问其缘由,她说这是自己亡夫的坟墓,她与亡夫生前十分恩爱,亡夫让她死后一定要改嫁,但是要等到自己坟头的土完全干透之后才行。前两日有一心仪男子前来提亲,女子因为亡夫的遗言,不好应允亲事,所以前来扇火,以求坟土快干。庄子看见女子嘴上说着与亡夫恩爱,但亡夫死后不久,就急着改嫁,因此感慨:知人知面不知心。
而2000年的重庆,也发生了一起恶性案件。外表友善的32岁男子,背后却变态般的QJ、虐待和非法囚禁16岁未成年保姆。
“面善”的雇主
1998年12月底,16岁的小青来到重庆储奇门劳务市场找工作,将近年关,小青想多赚点钱回家过年。此前,她已经跑遍另外几个劳务市场,都没有找到心仪的工作。所以来到储奇门劳务市场后,她放低了工作门槛。
没想到时来运转,一名30岁左右的中年男子,走到了她的面前。小青见此人面容和善就问他:“先生,您需要招人吗?”此人正是32岁的王绍。
王绍称:自家需要一名保姆负责日常家务和做饭,包吃包住,他还可以每个月支付300的薪酬,并问她愿不愿意来。小青见眼前的男子面容和善,且工作内容和薪酬都可以接受,便欣然答应,当天就跟着王绍回家了,可她根本没发现,在合同一角的隐蔽处还写了一句:自愿发生关系。
两人来到江北花园村三湾社的一间租赁屋内,王绍给她介绍完环境和职责后就离开了。留小青一人熟悉熟悉环境。只见屋内设施齐全,床也十分柔软。小青对此很满意,安安心心的干了几天。
噩梦般的生活
1998年12月29日,王绍一进屋,就扑向小青,欲对其实施犯罪,吓坏的小青疯狂挣扎呼救。可是,房屋隔音效果极好,没人听到她的求助,身材娇小的她就这样被QF了。
当天晚上小青趁王绍睡着,试图逃离此地。正当她研究门锁时,王绍不声不响的来到了她的身后,扯过小青对她进行了长达一小时的殴打。小青被打的浑身青紫,肋骨骨折。王绍还威胁她,自己已经拍摄了小青的不良照片,如果她敢将此事说出去,就会杀光她全家。
年幼无知的小青在王绍的威胁下只好忍气吞声。从此,噩梦般的生活开始了。王绍每天出门都会将家门紧锁,平时高兴时就带小青出门转转,心情不好时就用锁链锁住小青并对其进行殴打和QJ。
一个月后小青的母亲前来探望她,却见到原本活泼美丽的女儿面色憔悴,浑身是伤,便执意将女儿接回渝北老家。1999年3月的一个晚上,胆大包天的王绍居然找到小青老家,趁着夜色,强行掳回小青。可怜的小青,又被迫过回暗无天日的生活。而她的家人们对此毫不知情。
1999年6月,小青发现自己怀孕了,在王绍的陪同下她去医院做了人流。术后虚弱的她,刚回屋躺下,王绍却兽性大发,又要实施犯罪,小青只是轻轻的反抗了几下,就换来他的一顿暴打,并不顾小青虚弱的身体,对其进行QB。
事后,小青多次拖着虚弱的身体逃跑,都被王绍抓了回来。每次将其抓回后,都会引来一顿毒打折磨。年纪轻轻的小青在毒打虐待和极度的恐惧中度日,连一顿好饭都吃不上,王绍经常将食物倒在地上,让小青捡食。
2000年6月30日,小青再次出逃,当跑到江北大石坝某餐馆时,被王绍追上。丧心病狂的王绍拖出小青,光天化日下用皮带抽打小青。将她带回住所后,整日只提供一碗稀粥和盐水供小青食用。小青不仅要忍受饥饿导致的全身浮肿,王绍还将她的一头秀发剪成“阴阳头”。原本青春活泼的小青,在这样的虐待下逐渐精神衰弱,几近崩溃。
逃脱魔爪
2000年7月5号,小青逃到一位好心邻居家躲藏,王绍找到她后当着众人的面,用刀片在小青的身上画出数十道伤口。众人见王绍如此丧心病狂,纷纷帮助小青逃跑。可是王少还是追上他,将其一脚踹下3楼楼梯。并不顾众人的阻拦,带走小青,谎称要给她治病。
当晚,王绍胁迫小青打电话给她的母亲和姐姐,要他们拿1万元来赎人。得知女儿竟是被王绍重新掳回去,小青的母亲和姐姐决定向派出所报案。2000年7月16日,已经神志不清的小青终于被民警解救。经医院检查发现小青全身伤口达几十处,多处骨折骨裂,处女膜陈旧性裂伤。
当天,警方以QJ、非法拘禁、恶意敲诈等多项罪名逮捕王绍。经审问得知,王绍的父亲整日酗酒,不仅如此,还常常家暴他和母亲,他的母亲不堪忍受在他8岁时离家出走。父亲将所有的怒气撒在他身上,每日承受双倍的毒打。在这样的情况下,他逐渐心理扭曲,生活中遇到不满和痛苦的事时,都会通过虐杀小动物的方式来泄气。
18岁时父亲车祸去世,但他的心理并没有回归正常,反而变本加厉。他开始欺凌人类,刚开始是殴打流浪汉,后来发展成殴打女友和妻子。他的前妻就是因为家暴逃跑的。1998年年底,他在劳务市场发现了年轻貌美的小青,将其骗回住所,开始长达两年的虐待QF,简直是毫无人性!丧心病狂!
王绍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QJ罪: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进行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除此之外,还有多项罪名,简直是罄竹难书!
(《1998年,农村女孩在重庆应聘保姆,月薪300,合同:自愿发生关系》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情节稍作润色;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