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男子酒驾遇交警,闯入女子宿舍脱光睡床上,自称是对方老公
广西河池,美女林娟正在家中睡觉,男子赵勇开门进入,脱光衣服后径直钻入被窝,林娟吓得赶紧报警!可面对警察盘问,赵勇却称双方是夫妻关系,林娟报警是因为闹矛盾,深入调查后竟然另有隐情。
(案例来源:新闻报道,人物均为化名)
事发当晚,林娟正在家中熟睡,被门口悉悉索索的声音吵醒,于是顺便起夜上个厕所,并准备回去继续睡觉,不料一个陌生人却推门而入。
由于没有开灯,林娟只能看到一个模糊人影,三更半夜一人独居,陌生人却突然闯入,林娟感觉莫名其妙,但她不敢声张,害怕激怒对方。
仔细辨别一番后,林娟发现闯入者是名男子,看着对方满身酒气,林娟心中电光火石,瞬间产生2个想法:一是男子醉酒后走错房间;二是男子醉酒后图谋不轨!
无论哪种情况,孤男寡女独处一室,对方还是不速之客,林娟只能躲在厕所里,连大气都不敢喘,但男子接下来的举动,则让她十分害怕,只见男子直接脱掉衣服,钻入林娟被窝。
这下林娟不敢再继续装,赶紧跑出厕所,然后迅速逃出房间,确定对方没有跟来后,林娟准备去报警求助,正好此时遇到巡逻的警察。
林娟向警察说明情况后,对方竟然十分淡定,微笑着说出一句话,让林娟始终摸不着头脑:没错,我们找的就是他!
林娟带着警察来到自己家,开门进入后,男子正在呼呼大睡,可警察一眼就可看出对方是在假睡,任凭男子演技再好,也逃不过民警法眼。
警方叫醒男子后,男子先是一脸无辜:尊敬的警官,请问你们找我有什么事?我一定如实配合。
警方说明来意后,男子称自己是林娟丈夫,林娟一听立即反驳:我们根本就不认识,他三更半夜闯入我房间,差点把我吓死!
可面对警察盘问,男子始终坚称是林娟丈夫,并向警察解释道:之所以她会矢口否认,是因为夫妻俩闹矛盾,床头打架床尾和,过了今晚就会好,警察同志不必太过担心。
可这名男子一身酒气,连林娟的名字都答不上,显然是警方追踪的目标,为了让他无话可说,民警拿出酒精检测仪,让他对着吹了几口气,已经达到醉驾标准。
警方将男子带回调查,事情很快水落石出,男子名叫赵勇,当晚和朋友聚餐,众人都喝了不少酒,散场后各自回家,朋友劝他找个代驾。
赵勇却觉得,自己根本没醉,大可不必花钱请代驾,朋友见他比较倔强,也就没再坚持,赵勇觉得离家不远,又是三更半夜,不会有人查酒驾,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
不料才走到一半,就看到前方有警车,为了躲避警察,赵勇赶紧掉头,可如此异常行为,早就被警方发现,警察赶紧开车去追。
双方一追一逃,赵勇的车子,很快被逼入死角,但他仍不甘心被抓,选择弃车逃跑,趁着夜色快速消失在小区中,企图躲入别人家里避避风头。
正好林娟家没有锁门,赵勇推门而入,简单看了几眼,赵勇以为家中没人,为了演得更加逼真,他干脆脱光衣服钻入被窝,躺在床上直接装睡。
正巧这一幕,被躲在厕所的林娟看得一清二楚,于是跑出去准备报警;而另一边,警方虽然跟丢赵勇,但可以确定他的大致定位,于是开始拉网排查。
负责搜索的民警,与夺门而出的林娟,双方就这样不期而遇,简单询问情况后警方上门,将假装睡着的赵勇抓个正着,面对铁一般的证据,赵勇只好承认。
此事曝光后,瞬间引发网友热议,有人表示,林娟一个女子独居,半夜却不关房门,实在太过危险,幸亏赵勇只是躲避酒驾,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也有人表示,赵勇酒驾固然有错,但朋友也有责任,那么赵勇的行为,法律上该如何认定?
1.首先,同饮者有照顾义务。
对于同饮者责任,法律上并无明确规定,但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权应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同饮者要不要担责,主要看有无过错。
一般情况下,2种情形导致意外发生,需要承担责任:一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强行劝酒,二是明知对方已经醉酒却没合理照顾。
本案中,朋友已经劝过赵勇找代价,他却坚持认为自己没醉,朋友已经尽到应有的道义,赵勇醉驾的结果,应该自己承担。
2.其次,赵勇涉嫌违法犯罪。
赵勇的行为,同时违反两个法律规定,需要分别处理:一是脱光衣服钻入女子被窝,涉嫌非法侵入住宅,二是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可处10-15日拘留,并处500-10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
赵勇为躲避查酒驾,闯入女子住宅,不属于情节较轻,但也没达到犯罪程度,因此处10-15日拘留比较合适。
此外,根据赵勇的酒精吹气测试结果,已经达到醉驾标准,根据《刑法》第133条,应处1-6个月拘役,并且由于赵勇构成逃逸,即便没有造成其他恶果,也要从重处理,基本刑为3个月以上拘役。
对此,你怎么看?林娟半夜不锁门,你认为是什么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