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岁男子痴恋50岁女友,因女友出轨同事心生怨恨,怒将情夫刺死
案件背景
崔某(男)本有一段美好的婚姻,但婚后因与妻子性格不合,感情并不如意。在此期间,崔某结识了比自己整整大了17岁的小姜(女)。
虽然年龄相差较大,但小姜比妻子更加善解人意,对崔某也照顾有加,崔某对小姜的感情便越来越深。相识了三年左右,崔某便与妻子离了婚,转而与小姜建立了恋爱关系。
就这样崔某与小姜之间,便以男女朋友的关系相处了有四五年时间,但均考虑到家人对二人年龄差距较大,始终没有更进一步的发展,就这样处着。
之后小姜换了个在某医院食堂的工作,平时就在食堂宿舍里住,只有在周末不忙的时候才回到崔某的住处。这样“聚少离多”的日子,让崔某有些不适应,同时也有了一些担心。
果不其然,小姜在食堂工作期间,与食堂的厨师长黎某的关系越来越亲密。虽然黎某也比小姜小了7岁(黎某时年43岁,小姜都50岁了,而崔某才33岁),但与崔某的年龄差距毕竟是小了很多。
小姜自然也会考虑自己以后的生活,黎某似乎在年龄上更靠谱点,便与黎某也确认了男女朋友关系。但毕竟崔某与自己相处了也有七八年时间了,感情总是有的。一时之间,小姜对二人难以选择。
小姜的变化也逐渐引起了崔某的警觉。通过小姜的手机微信,崔某发现其与黎某的聊天内容非常暧昧,便质问小姜和黎某是怎么回事?
小姜对此倒也不隐瞒,直言其与黎某之间存在男女关系。也试着向崔某表示过要分手的意思,可崔某压根不同意,并且满脑子都是对黎某的怨恨。小姜从未见过崔某如此气愤的样子,也就不敢再提分手的事了,并同意了崔某的要求,答应与黎某不再交往。
之后崔某前往食堂找小姜的时候,也远远地见过黎某一次,当时二人并无交流,也未发生冲突。但随后没几日,崔某便接到了黎某的电话。(黎某从小姜口中得知崔某与小姜的关系)
电话里的黎某冲着小姜就是一顿骂,还逼迫崔某赶紧离开小姜,并离开本地,否则就弄死崔某。这样崔某心里极为恼火,“抢自己的女友,还要威胁要整死自己”,这口气可咽不下去。
到了周末晚上,按平时来说,小姜应该是回崔某住处的。可崔某等了半天也没等到小姜,就给小姜某打了很多次电话。可小姜不是拒接就是挂掉电话。
这让崔某肯定地怀疑,准是和黎某在一起呢。于是崔某的火噌地一下子就上来了,随身带了把刀,就前往小姜工作的医院食堂去找她。
崔某到了食堂的宿舍后,没找到小姜。就在食堂附近寻找,无意中听到了小姜的声音,过了几分钟,崔某赫然发现小姜与黎某,手牵着手从食堂后边的铁门处走了出来。
见此情景,崔某想到了小姜明明答应了自己不再与黎某交往,现在二人又手牵着手......感觉到欺骗和背叛的崔某,异常气愤地冲了上去,从怀里拿出刀,冲着黎某的腹部捅了过去。
再连捅了3刀之后,刀刃就断了。整个过程,黎某没有反抗,完全处于懵逼的状态,只是拽着崔某的胳膊辱骂,并让小姜喊人。
气也出了,刀刃也断了,崔某就跑掉了。小姜赶忙喊来了食堂的几个工作人员,一起帮忙将黎某送往医院抢救。抢救期间,急救中心的工作人员报了警。
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系因锐器刺破肺脏及肝脏致急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第二天,崔某坐车前往医院想去看看小姜时,被警方抓获。
案件审理及结果
崔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崔某到案后,对其持刀捅刺被害人黎某并致其死亡的犯罪行为没有异议,但辩解称,其没有故意杀害黎某的主观故意,当时只是一时激愤想教训教训黎某,因此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有故意杀人罪的罪名不认同。
崔某的辩护人,则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崔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无异议。仅就量刑部分提出了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即崔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能够认罪、悔罪;崔某无前科劣迹;崔某系因情感纠葛而持刀杀人,属于民间矛盾。建议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崔某因女友小姜与被害人黎某之间的暧昧关系而与黎某产生矛盾,案发当日因见小姜与黎某过于亲密,遂持尖刀捅刺黎某胸腹部等要害部位,并致黎某因肺脏及肝脏刺破致急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从崔某捅刺黎某的部位,以及捅刺力度来看(连捅3刀致刀刃崩断),崔某主观上具有将黎某杀害的故意,而非仅仅是故意伤害的行为,其黎某的死亡原因与崔某捅刺行为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故崔某的行为己构成故意杀人罪。
同时,崔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持刀捅刺被害人黎某的犯罪事实,其对罪名的不认同,并不影响对其如实供认犯罪事实的认定,构成坦白,可以从轻处罚。
且崔某无前科劣迹,可在量刑时酌情考虑。另外崔某与小姜系男女朋友关系并同居多年,具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崔某在发现小姜与他人关系暧昧后持刀伤人,故感情纠葛确系本案发生的主要起因,在量刑时对此情节也可酌情考虑。
最终法院认定崔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案例来源:沈阳中院)
结语
又是一起因感情纠葛引发的悲剧。崔某虽与小姜有着17岁的年龄差距,但能因为小姜而与妻子离婚,并一直相处了八年时间,足见对小姜的感情深厚(虽然小姜已年过半百)。
看到小姜又劈腿黎某,自然是气愤难耐,以致冲动行事,毁了自己的后半生,可悲可叹!
或许该责怪小姜。既然和崔某恋爱,却又与黎某谈情说爱的,确实有些不厚道了。
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与崔某相处八年都未能修成正果,到底是何种原因所致?小姜或许也不得不为自己的后半生考虑考虑了。但在黎某与崔某之间,不清不楚、含糊不清的态度,却最终害了两个人......
对于本案,您有什么看法或观点,欢迎留言讨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