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6岁女学生遭57岁光棍侵犯,被捕对方交代:十年没碰过女人
人在年轻的时候拥有无限活力,对一切都充满热情和希望,十五六岁的年纪正是对未来的憧憬和幻想最浪漫的时刻,然而吴小媛的所有憧憬都被终结在了一个晚上。
吴小媛从小就十分懂事,成绩在班上总是名列前茅,十三岁的时候开始长个子,很快就出落得亭亭玉立,成了大姑娘。已经考入重点高中的她依旧不忘本心,努力学习,所有人都认为她一定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她家住的方向与大多数同学是相反的方向,到家需要经过一条小巷子,有段时间正好连夜下雨,回家的路段刚好路灯坏了,所以她每天晚上都要经过一段漆黑的小路才能到家。
母亲很担心她晚上一个人回家会害怕,但是懂事的吴小媛不希望母亲每天下班之后还如此辛苦,让她送了几个晚上之后就不再让她陪自己,母亲心里还是止不住地担心,但是同时又有了几分欣慰。
2011年10月12号晚上,下晚自习之后她像往常一样背着书包回家,走到那个小巷子前她还特意四处看了一下,没有看到可疑人员在自己身旁,没想到刚走进巷子就被一双粗糙的手捂住了嘴巴,她无法发出任何声音,腿脚也应不听使唤,被对方拖到了一个无人经过的小杂草丛旁边。
黑夜中她看不清对方的脸,但是能够闻到对方身上很难闻的味道,手掌粗糙,力气很大,一只手捂住她的嘴巴另一只手还能将她的衣物褪去。尽管她拼尽全力反抗,不断试图踢开眼前的男人,但是最终还是没有结果,被对方得逞。
事后对方狠狠扇了她两个耳光,确认她不会发出任何叫声之后才放心地离去。吴小媛躺在地上浑身已经被脏水浸透,嘴角还流着血,浑身有种被撕裂的痛感。
她缓慢地站起来往家的方向走,因为极度恐惧且身体遭受了摧残,走到家门口的时候她的意识已经模糊,直接倒在门口的楼梯上。晚上十点半,母亲见她还没有回家便准备出去找她,一开门就看到躺在地上的她惊诧不已,赶紧将其抱进屋子。
醒来之后吴小媛还是不断地哭泣,在母亲一次又一次地询问之下才终于将自己的遭遇说出,母亲第一时间选择报案。
警方即刻在吴小媛体内进行了证据提取,同时带吴小媛去医院进行了全身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她的下体受到撕裂伤,轻微脑震荡,背部和腿部都有轻微擦伤,其他没有大碍。
但是这件事情对于吴小媛来说打击很大,上课的精力无法集中,只能在家休学调整状态。
DNA检测结果出来之后,警方感到有些意外,因为这一份生物信息早就已经被记录在案,显然是一位已经有过前科的犯罪人员。经过对比认证,最终确认了李超的嫌疑。
李超2001年的时候就因为犯下抢劫罪被捕入狱,服刑期间原本获得减刑机会,后来又在狱中打架闹事,直到2011年10月份才出狱。刚出狱为何这么快便又再次犯罪?警方立即对其进行追踪调查,但是通过其家属的值得情况确实他只回家待了1天就走了。
正在为找寻他的踪迹发愁,警方又接到群众报警称看到有“野人”出没,这个“野人”是否就是李超乔装打扮的?抱着这个目标,警方快速对周围一带的山洞、树林进行搜寻,果然在一个山洞中发现了有人住过的痕迹。
山洞十分矮小,但是可以看到现场有烧水的锅炉以及碎裂的碗具,山洞最里面还有一件衣服。警方带上警犬一起搜寻,熟悉了衣服上的味道之后,警犬最终带领警方找到了李超所在的悬崖。
被捕时李超已经因为饥寒交迫到了性命垂危的边缘,在警方的救援下他逐渐恢复了精神状态,自知狡辩无用,他最终承认了自己的所有罪行。
他称当天晚上确实在一条小巷子里面扑倒了一个小姑娘,但是他不知道小姑娘最后如何,照他所说,自己之所以会这样,只是因为已经有十年没有碰过女人了。
他一句“十年没碰过女人了”说得轻巧,对于吴小媛来说却是莫大的打击。而李超在后期接受审讯时,还透露出了自己的小心思,他服刑十年,在狱中过着几点一线的生活,与外界几乎断了联系,出狱之后父母见到他没有丝毫想念,父亲反倒是拿着拐杖打他,骂他给家里丢脸,所以他在家待了一天就出去了。
本来想要找一份工作,结果发现自己什么都不会,没有技能也赶不上时代的发展,混了几天之后他又萌生了回监狱苟活的想法。
既然决定再次犯罪,他便决定再放纵自己一次,躲在学校附近的小巷子里面准备下手,看到吴小媛之后便伸出了魔爪。他的行为已经构成QJ罪,根据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JY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QJ论,从重处罚。
李超刚出狱就再次犯罪,动机恶劣,社会危害性大,应当严惩,2012年7月,福建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之后以QJ罪判处他有期徒刑十年,李超对此没有异议,未进行上诉。
李超终于接受制裁,吴小媛的父母内心也终于有了些许宽慰,但是吴小媛受到的心理创伤却还需要一定时间才能修复,只希望李超内心的恶念能在这十年内彻底消散,有生之年能够真的意识到自己犯下的罪孽究竟有多深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