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年轻母亲参加家长会,被人揭穿是小姐,老师:怪不得眼熟
职业不分高低贵贱,人品才分三六九等。这句话是被人常谈的,也是说任何职业都是值得被尊重的,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因此不分高低贵贱。但对于从事非法职业的人,人们很难去认可,也会遭到诟病,即便是从良之后,对于这份经历人们难免会带上偏见。
在2015年浙江,一年轻母亲参加家长会,作为三好学生家长代表发言,但被学生家长戳破她为小姐,老师表示怪不得看着眼熟,众人集体指责辱骂她,最终年轻母亲不堪压力跳楼身亡。
但关于年轻母亲之死却引起了争议,你们怎么看?
于小惠(化名)是一名年轻的妈妈,打扮的十分时尚潮流,女儿妍妍在当地一贵族学校念书,而这种学校学费也是出了名的贵,但为了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于小惠给足了妍妍最好的教育,还给她报了昂贵的钢琴课,在外人眼中这母女家庭条件十分优越。
而女儿也很争气,学习成绩十分优异,这让于小惠十分欣慰,尽管自己在外看上去光鲜亮丽,永远都是最精致的妆容,穿着名牌衣服,看上去像个无忧无虑的富家太太,但只有于小惠知道这一切背后是多么沉重的代价。
于小惠不是什么富家太太,也没有什么优渥的家庭背景,她只是一位单亲妈妈,在不久前她还是个为了钱四处奔波的女人,36岁的于小惠独自带着年幼的女儿生活,不仅要赚钱还要照顾孩子,没钱成了难倒她的困事。
于小惠几乎是那些年轻时盲目追求爱情的女孩未来的真实写照,年轻时为了爱情嫁给一穷二白除了口头承诺的丈夫,心甘情愿地过着苦日子,到后来连唯一的相爱誓言也不作数,经历了丈夫的背叛后,2012年于小惠选择了离婚,与女儿妍妍相依为命。
单身母亲的生活并没有那么好过,不仅分身乏力,而且女儿想要上学各种开支,于小惠找不到一份能负担起两人生活和教育的工作,于小惠无法将工作和生活均衡。苦了自己也不能苦了孩子,这似乎是每位母亲的想法,在这种心理下,当一名夜场经理找上她的时候,于小惠忍不住对这份高工资的工作心动,尽管知道这可能会涉及不正常的交易,但孩子念书在即,于小惠想给女儿最好的条件,最终还是答应了。
夜场经理找上于小惠也肯定是因为于小惠自身条件不错,于小惠很漂亮,眼睛和身材很勾人,夜场经理决心将她打造成头牌,而于小惠也不负众望,一举一动皆是风情,引得许多客人纷纷要求她陪客,于小惠赚到不少钱,摆脱了之前穷困的境界。
女儿成了于小惠人生的支撑点,从事这份职业的时候于小惠很是煎熬,但一想到女儿,什么都能坚持下去,尽力给女儿最好的,在接到女儿家长会通知的时候,于小惠也是为了给女儿长面,将自己收拾的仪表十分漂亮,听着老师对女儿的夸赞,于小惠内心也是感到欣慰,只觉得自己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但于小惠没想到,自己最不堪的一面会被人当场戳破,在于小惠上台打算发言时,一位学生家长认出来于小惠,也是知道于小惠在那个圈里名气还不不小,也是认出来于小惠夜场小姐的身份,开始嘀嘀咕咕起来,老师看下面眼神不对,声音越来越大,老师也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看向于小惠的眼神不由地变了味,说了句,“怪不得这么眼熟,我还以为是什么明星,小姐也是明星。”
于小惠此时完全懵了,四周的议论声将自己淹没,听着孩子家中的辱骂,骂怎么让个小姐来当家长代表,甚至看向自己女儿的目光也带了别样的色彩,于小惠听到有人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让他们的孩子不要靠近妍妍,有人说他们送孩子是来接受最好的教育的,他们不能允许孩子同学是小姐的女儿,要求妍妍退学……
人的语言是会杀人的,于小惠崩溃不已,无颜面对跑出窗外,自己把一切都搞砸了,她不知道怎么面对女儿,女儿知道自己母亲是个小姐,让她在学校饱受非议,她会不会恨自己,于小惠的自尊心一点一点被打破。
于小惠来到走廊边,精神状态临近崩溃,班主任何老师出来后,看到于小惠有轻生的模样,但只觉得是她做做样子,非但没有阻止,反而出言嘲讽,说于小惠这种出卖身体来换钱的人不配作为母亲,给孩子丢人,于小惠彻底崩溃了,直接纵身一跃跳楼身亡。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过失造成他人死亡结果的行为。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案发后,该班主任老师被警方带走,因为作为班主任的她在明显察觉对方情况不对,出现了心理问题时,非但没有制止对方的危险行为,反而进行言语刺激,导致于小惠最终崩溃跳楼。但考虑到于小惠作为成年人,对于自己的自杀行为也要负责,而且班主任并没有对其行为上的推搡,只是语言上的刺激,因此属于情节较轻情节,最终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对于非法职业,既然被冠上非法二字,那就是与法律背道而驰的,也不能称为正常的职业,非法职业本身就是个错误,一些人贪图钱财选择从事,得到非议是不可避免的。但从事非法职业就要对其整个人格进行否定吗?
有人说“人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也有人说“如果不是生活所迫,谁愿意沦落风尘”,关于这个问题,从来都是充满争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