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男子穿泳裤夜跑,妻子发现裤子有问题,将丈夫双脚砍断
“夫妇有恩矣,不诚则离。交接有分矣,不诚则绝。”夫妻关系本来是有恩情的,但如果不能彼此忠诚,就应该趁早抽身离开,而不是苦苦纠缠、因爱生恨,做出无法挽回的事情。有时候,给双方一个体面的收场,或许才是最好的结果。
2012年,呼和浩特的一对夫妻间就发生过这样一起案例,男子迷上了穿泳裤夜跑,妻子却在裤子上发现了问题,原来所谓的夜跑不过是他与情人幽会的借口,得知真相的她无法接受这一事实,竟残忍将丈夫的双脚砍断,酿成了一出惨剧。
廖兴泉(化名)和妻子王桂芳(化名)是一对年过半百的夫妻,已经是安享晚年的年纪,子女也都孝顺懂事,生活原本没有什么烦恼。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廖兴泉迷上了在公园跑步健身,说是既可以锻炼身体又可以打发时间。
对于丈夫的爱好,王桂芳表示了支持,毕竟比起打牌下棋这样的爱好,跑步的确更有助于锻炼身体。只是廖兴泉有个习惯,跑步的时间要不是定在深夜就是在清晨,说是这个时候的空气没有受到污染,不会对他的身体造成伤害。
每次外出夜跑时,廖兴泉还会特意穿上一条花纹艳丽的泳裤,引得路人频频侧目、妻子不是没有说过这件事。劝了他好几次让他换条没有这么招摇的裤子,不要出去让人看笑话,他却非常固执,谁劝他也不听,似乎少了这条裤子就跑不成步了。
后来,眼看着秋天已经到了,天气开始逐渐转凉,廖兴泉还是一如既往地外出夜跑,每每身上穿着单薄的衣物就出了门。家里人对此实在看不下去了,觉得这样非得得病不成,逼着他穿上了长衣长裤,总算是看不到那条颜色鲜艳的泳裤了。
直到王桂芳在一次洗衣服时留了个心眼,才发现了丈夫身上的端倪。洗衣机中赫然躺着那条熟悉的泳裤,也就是说丈夫还是日日坚持穿着这条泳裤出门。这让她尤为不解,为何出去跑步非得穿上这条泳裤呢?它到底是有什么地方吸引了自己丈夫?
王桂芳拿起这条泳裤细细观察了一番,然而这不过就是一条普通的泳裤,并没有什么过人之处。心中的疑惑得不到解答,眼看着已经快要忍不住向丈夫亲自寻找答案,就这样,王桂芳在一次丈夫夜跑时,悄悄跟在他身后出了门,准备去一探究竟。
廖兴泉夜跑的路线自从天气变冷后,就换到了室内场所,这里面算的上热闹,有不少特意来此处锻炼身体的年轻人,也有些上了年纪的老人带着孙子孙女游玩。王桂香眼看着丈夫进到场馆就径直脱掉了外面的长衣长裤,只剩下泳裤后便跑了起来,似乎也没有什么异常。
几圈下来廖兴泉已经有些气喘吁吁,王桂香正准备拿上特意带来的水给他递过去,谁想却被一个陌生的女人抢先了一步。女人看起来刚刚四十出头,紧致的身材外包裹着颜色艳丽的瑜伽服,花纹和丈夫的泳裤如出一辙。
不仅如此,二人的举止动作十分亲昵,拿着纸巾互相给对方擦汗时,差点没整个身子挨在一起去,眼睛还含情脉脉地看着对方,一副旁若无人的模样让王桂香再也看不下去了,她冲上前去一把推开丈夫怀里的女人,恶狠狠地给了她一巴掌。
廖兴泉看着眼前已经被愤怒冲昏了头的妻子,第一反应是死死护住陌生女子,谁想这番下意识的举动让妻子更加火大,对着两个人又打又骂,引得一旁的众人纷纷投来了好奇的目光。廖兴泉感觉到丢脸,竟拉着女子就走出了场馆,只留下妻子一人呆呆地站在原地,独自承受众人的目光。
王桂香流着泪一个人黯然失色地回了家,回想起自从丈夫外出夜跑以后的各种反常现象,现在似乎一切都已经有了解答。她心中又是悔恨又是愤怒,自己辛辛苦苦在家里操持整个家,丈夫竟然在外面和别的女人风花雪月,这口气怎么她也咽不下去。
等到廖兴泉回到家中,对于二人的关系更是毫不掩饰,理直气壮地说自己就是找了情人,每日都会趁着夜跑的时候和她幽会,而且那条泳裤自己之所以那么爱不释手,就是因为是情人送给他的。这番话彻底激怒了王桂香,她决定给丈夫一个教训,让他再也没有机会和别的女人鬼混。
王桂香愤怒从厨房里拿出一把菜刀,趁着廖兴泉不注意的时候,狠狠砍向了他的双脚,就这样一刀一刀残忍将其双脚砍断后,主动拨打了急救电话并报了警,虽然廖兴泉被第一时间送往了医院,但双脚已经造成了不可逆的伤害。
而王桂香也被警方带回了警局,她出于情感纠纷,在带有强烈主观恶意的情况下对廖兴泉实施了伤害,对其生命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该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法律,涉及了故意伤害罪,注定难逃法律的制裁。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最后,王桂香极有可能会被法院有故意伤害罪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注定要为自己一时的冲动付出惨重的代价。虽然在这起案例中,廖兴泉的确有错在先,做出了背叛婚姻的行径,但王桂香用这样的方式去解决,无疑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