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推行股权质押贷款 为企业提供
【股权质押贷款】通过推行股权质押贷款 为企业提供融资空间
作为湖南股权出质登记的一个创新,就是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实施办法》也可进行股权出质登记。”今日,湖南省工商系统股权出质登记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对来自全省各个市、州工商局主管登记工作的相关领导人员进行股权出质登记业务培训,这标志着于10月1日实施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已经在湖南全面铺开实行。
今年9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于10月1日实施,而湖南制定了《湖南省公司股权出质登记暂行办法》及《湖南省公司股权质押贷款指导意见》,以全面指导实施股权出质登记。其中《湖南省公司股权出质登记暂行办法》规范股权出质登记行为,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是一件十分重要的规范性文件,也是一项重大的行政决策行为。
《实施办法》和《指导意见》允许公司股东可以将持有的股权用作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贷款有了放贷保障,企业有了融资工具,而且以自有股权出质贷款,自主性比较强,为全省企业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巨大融资空间。同时,按照《实施办法》规定,“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省股权登记托管专业机构出具的股权登记托管证明”,而湖南已批准设立了省股权登记托管专业机构,对部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进行托管。这一规定有效解决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登记缺陷,在全国范围内是一个创新和尝试。
湖南省工商局副局长寇勇表示,工商部门对股权出质登记申请实行当场受理当场办结,并依法在红盾信息网公开股权出质登记信息,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切实维护股权出质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同时,股权出质登记暂时不收取登记费和工本费等费用,不允许搭车收费和变相收费。
目前,湖南共有10.4万余家有限责任公司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涉及注册资本达到3963余亿元,即使仅有其中1/10的股权进入出质状态,融资潜力也非常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