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30年,妻子意外发现丈夫和小三的别墅,8套房转到小三名下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不少夫妻在离婚时因为钱财等问题,都会走上离婚官司的道路,俗话说“谈钱伤感情”,到了离婚的地步,心都被伤透了,也就只想着能把钱算得明明白白了。
30年前,湖南的姚丽(化名)嫁给周某时,周某还是一穷二白,但他有责任心和上进心,所以姚丽并没有后悔过自己的选择,而随着两个儿子先后出生,夫妻俩肩上的经济压力越来越大,周某便前往了城镇以寻找更好的发展。
一个在外赚钱养家,一个在家照顾孩子,姚丽和周某都是想把这个家经营好,不过周某却是越来越忙碌,起先每个月都会回来与妻子和孩子团聚,后来就变成了节假日才会回家、每年春节的时候才会返回老家与妻儿团圆……
姚丽体谅丈夫,知道丈夫在外赚钱不容易,也没有抱怨过什么,依然是守着这个家。姚丽也曾想过去城镇找丈夫,但丈夫每次都说,不要到他工作的地方来,好好在家带孩子就行了,姚丽便没有再坚持,两个儿子也渐渐长大了。
然而姚丽却从左邻右舍的口中获知了丈夫在外还有一个家的消息,对此,姚丽自然是晴天霹雳,便把自己长达30年的婚姻状况回想了一遍,最终认为丈夫的确有了婚外情,于是姚丽偷偷前往了周某所在的城镇,跟踪、拍摄了他的生活,发现周某不止一个情人,起码有8个,并且与其中的两个情人各生下了一个女儿。
周某情人的状况,又与姚丽每月“领”着能吃饱穿暖的生活费的情况有着天差地别的区别,八个情人各有一套房,周某与情人以及他们的女儿住别墅开豪车,仿佛他们才是真正的一家人,然而姚丽才是周某的合法妻子。
这意味着,即使两人协议离婚不成,两人对于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姚丽也可走法律的程序,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而随着姚丽手中掌握的周某出轨的证据越多,她对丈夫的感情也越来越少,因此她提出了离婚,要求周某把所有的房产留给两个儿子,对此,周某同意把自己名下的6套房产给儿子,还愿意给予姚丽20万的赔偿,但他希望两人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姚丽不得干涉他的生活。
但姚丽还获知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她的两个儿子其实早已知道了他们父亲出轨的事情,却帮着周某隐瞒。姚丽感到愤怒与伤心,残酷的真相令姚丽失望至极,一切不可能再回归原位,她也不可能再与周某保持貌合神离的婚姻关系,决定起诉离婚,并且要求周某的八个情人返还财产。
合法的婚姻关系受法律的保护,而婚外情不仅违背公序良俗,更有可能涉嫌犯罪,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可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可以控告或起诉重婚罪的证据则包括结婚证、证人证言、视频、照片、非婚生子入户资料等,但值得一提的是,收集证据要合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犯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过姚丽还是没有想着把周某送进监狱,而是想要收回周某情人名下的8套房产和其他若干财产。
由于周某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其他女子发展成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姚丽还是很有可能拿回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并且姚丽有证据可证明该段婚姻关系的破裂,是因周某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所致,姚丽还可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意味着责任,周某打拼出了事业,却把责任抛在了脑后,便已给这段婚姻的结局埋下了伏笔。姚丽在获知真相没有选择妥协,懂得拿法律的武器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相当正确的决定,既然感情没有了,也就只能谈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