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被恶霸多次侵犯,老公上门讨要说法被讥讽,他连捅恶霸十几刀
清朝乾隆年间,在福建发生了一件奇案,一个妇人领着一个男人的头颅到衙门自首,她主动说出自己的全部罪行,之所以称为奇案是因为这个妇人是一个男子假扮,他这么做是为了给自己的妻子报仇,因为他的妻子被一个恶霸欺凌,他状告衙门没用反被告他诬陷良民,还打了他20大板,无处申冤的他便想了一个办法把自己伪装成了一个妇人进恶霸家中当丫鬟引起了恶霸的注意,然后把恶霸给杀害了报了他的辱妻之仇。
在河北保定也发生了一件类似的事情,2015年2月5日河北保定市涞源县张家庄村毕志新因认为妻子曾某(化名)被同村村民冀某强奸多次,前往讨要说法的过程中将冀某杀死。然后他自己主动到警局交代了一切罪行,称自己并不想杀掉冀某,报警也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所以只能自己动手。
曾某被侵犯三次,第一次是2014年农历六月十八,她准备回娘家,但在路上一直都没等到车,刚好冀某开车过来,冀某本来就是一个好色之徒,对这曾某也早就有些想法,所以他便说自己顺路可以送曾某回去,曾某想着都是一个地方的,而且冀某跟自己的丈夫毕志新平常还走得很近,也没有怀疑那么多就直接坐了上去。
她才上车没多久,冀某就说附近有个纪念碑可以去看看,曾某心里顿时有些不安,要他停车放自己下去,可冀某不仅没停车还威胁她,等到他们到了纪念碑附近,冀某就把她拖到了一个山里,然后对她实施了侵害,事后冀某还用孩子威胁她,为了孩子曾某选择了忍气吞声。
可她的忍气吞声并没有给自己带来什么好处,反而是加剧了冀某这个恶魔对她的侵害,在同年六月底和七月初对她又进行了两次侵犯,曾某依旧没有选择告诉任何人,直到有天半夜,她的电话响把睡在一旁的丈夫毕志新给吵醒了,看到三更半夜,冀某居然给妻子打电话那绝对有问题,于是在毕志新的逼问之下,曾某才终于向丈夫道出自己的苦水。
毕志新明知自己的老婆被好友这样的欺负,他还是选择了一个不怎么明智的方法,他没有选择报警,而是选择私了,要求冀某赔钱,冀某开始同意赔五万,后面就变成了3万,可就算3万毕志新讨要多次都没拿到,他跟冀某说自己要去告他,可冀某一点都不在意,还得意的说“我有的是人,你看你告得了我吗?”
妻子被人欺辱,钱也没要到,还被人这样威胁,毕志新终于算是觉悟了,去了涞源县公安局报案,可这次的报案却没有如他所愿,因为强奸罪很难取证,冀某也声称曾某一直都自愿,自己从来没有强迫过她,当时公安局只是对他进行拘留,没多少天冀某被释放出来了,更可悲的是他们夫妻俩因为扰乱社会秩序,被行政拘留了10天。
这下坏人没抓到反把自己害了一顿,这让毕志新怎么咽得下这口气,这个仇恨的种子在他心里算是彻底种下了,2015年2月5日他因为心情烦闷跟朋友喝了点酒,回到家看着躺在床上的妻子,顿时脑海浮现地都是妻子被冀某欺负的画面,越想越生气,决定还是去找冀某算账,怕自己吃亏,便带上了两把镰刀和一把菜刀,突然妻子醒来,见他这个情形立马劝阻他,不要犯傻。
可已经怒火攻心的毕志新此刻怎么会听得下劝解,他便气冲冲地去了冀某家,看到门还开着,断定冀某还没回家,因为他知道冀某的老婆刚生完孩子,他不想打扰,便待在冀某家大门西侧的胡同里,看能否碰见冀某,没想没过多久就看到冀某回来了,两人还没说话就动手了,等赶着来劝架的曾某过来时冀某已经躺在地上不动了,知道丈夫犯事立马劝他自首。
毕志新无疑肯定是已经犯罪了,他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他属于有自首情节,他的行为也应该属于故意杀人中情节较轻的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应该在量刑上是可以考虑有所减轻。
他的辩护律师也曾为他进行了罪轻和从轻处罚的辩护,最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仔细审理,于2017年下发终审判决书,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毕某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2万余元。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可以减刑,希望他可以在狱中好好表现。
这是一场没有赢家的对局,如果当初毕志新和曾某能够早点就使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而不是选择对坏人容忍是不是有可能就不会造成后来的这一切悲伤的事情。所以我们在面对自己的权益受到危害时不要一味的选择容忍,而是要勇敢的面对,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