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母子被害案:年轻妈妈被三名小混混侵犯致死,凶手平均15岁
家庭教育有多重要?家庭教育是人生整个教育的基础和起点,是对人一生影响最深的教育,它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一个人人生目标的实现。一旦它缺失或走位,那么孩子就容易养成不良性格,甚至心理畸形。此前青岛发生的一起案件便是例子:2008年母子惨被奸杀,凶手平均15岁,家庭教育缺失引发的悲剧
2008年12月30日,在无锡工作的董某接到青岛老家哥哥打来的电话:“家里出事了,快点回来,坐飞机回来!”听到这话,董某来不及问什么,急忙买了最近的机票赶回青岛。回去才知晓妻儿惨死的消息,当时董妻与小董的尸体已经被运走了,只剩满屋子的血迹。看到鲜红夺目的血,他一时反应不过来,怎么就没了呢?
董某原本有一个十分幸福的家庭,妻子温婉贤淑,儿子出类拔萃。光2008年那一年,小董便拿回七个奖状,是家里人的骄傲。考虑到练体育需要很多钱来支持,董某去了外地跑长途,经常几天都回不了家。虽然在外漂泊的日子很累很苦,可他心甘情愿,他觉得不能因为没钱耽误儿子的体育运动之路。
然而让他万没想到的是,在他累死累活的时候,妻儿满怀不甘的在家断了气。被害的董妻死前还被侵犯,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这起血案的凶手是三个未成年人:小蒙、小虎、小豪,最大的16岁,最小的才14岁。三人犯案的起因十分荒唐可笑,小董素来是班上的好学生,小蒙因此对他一直看不惯。
恰好案发当日,小董不慎撞了他一下,两人因此发生争吵。横行霸道惯了的小蒙直接扇了小董一巴掌,小董本来想道歉,被他这一巴掌搞得有些恼火。一下将其推开,小蒙见小董块头比自己大,担心动手打不过。遂留下一句“等着”便离开,年轻男孩之间总会有些矛盾,小董也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谁知当晚小蒙便叫上网吧结识的小虎、小豪,持刀进入小董家,他们原来想的是抢点钱上网。所以只是将小董与母亲绑了起来,但临走时,小蒙盯着年轻漂亮的董妻忽然起了歹心。结果事情变得一发不可收拾起来,小蒙侵犯董妻后,对小董拳打脚踢致死。担心这件事早晚被董妻告发,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一同杀了,待董某父母找上门时只见孙子与儿媳尸体。
不得不说,这起血案实在令人震惊,无法忽视的是家庭教育的缺失。主犯小蒙,出生不久便没了父亲,其母苦撑一年多改嫁三叔。所以他从小是三叔与母亲抚养长大的,实在来说无论三叔还是其他叔叔,对他都好过自己亲生子女。问题是关爱有了,却缺乏教育,因为不是亲生父亲这个身份不方便进行教育。
一则怕别人说不是亲生的就虐待,二则想起他早逝的父亲,谁也不忍心。于是小蒙每每犯了事,母亲以及几位叔叔都是说几句了事,结果养得他是非不分、无法无天的性格。虽然年龄小,但早在案发前,他就是孩子堆里有名的一“霸”。有的孩子受他威胁,被抢了钱抢了手机也不该说,直到小蒙落网才敢说。
小虎与小豪也没好到哪儿去,小虎父母俱在也没离婚,却整日为生活中的琐事争吵不休。在这种环境下长大,可想小虎的性格,让人无奈的是小虎父母得知儿子杀了人还在不断争吵。最后一个小豪,他与小蒙完全是相反的情况,小蒙无父亲却深受溺爱。他有父母,但父母更偏心年长一些的哥哥,从小受尽委屈憋闷。
此案涉及到的法律问题: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等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构成抢劫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入户抢劫、抢劫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实施完抢劫后,又违背被害人意愿,采用暴力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最后,三人残忍的杀害了这对母子,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他们犯罪情节极其严重,作案手段极其残忍,主观恶性极深。无论从哪一条法律来看,都应判处极刑,何况是数罪并罚。无奈案发时,三人皆属于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这倒是让他们意外免过一死。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简单来说就是不适用死刑,最终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十六年、十四年,希望他们能在监狱里好好反思自己的罪行吧。只可怜无辜枉死的小董母子,明明他们什么也没干,却仅仅是因为正好与他们碰上了便遭受这样的无妄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