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岁女童走时装秀,下台后妈妈瞬间腿软,竟要赔付56万
每个人在小时候都会有一个大大的梦想,这是一件好事,但现实却远比梦想残酷,随着我们慢慢长大,需要面对的东西也会变得更多,在生活中种种因素的影响下,很少有人能够实现自己曾经的梦想。
因此就会有人将自己的梦想寄托在下一代身上,但他们却没有考虑过,孩子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将自己的梦想强行放在孩子身上,这对孩子来说究竟是不是一件好事,而且实现梦想的道路上总是充满了艰难险阻,他们与孩子又有没有做好准备去面对?
2014年3月,浙江温州的李女士带着自己6岁的女儿辰辰去北京参加了一场大型的走秀活动,这次活动的参加者中不乏一些国内外的一线名模,而6岁的辰辰在这些经验丰富的前辈中却一点落下风,她也因为这场走秀活动成功跻身国际时装周。
台下的李女士兴奋地差点跳起来,因为这就是她想让辰辰所达到的高度,但辰辰下台之后,一张来自法院的传票却把她吓得腿都软了,因为参加这场活动,她竟然要赔付给别人56万,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李女士从小就有一个梦想,那就是成为万众瞩目的明星,但因为自身条件与一些现实的因素,她未能如愿,结婚之后,她与丈夫开了一家鞋厂,让一家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生活虽然安定下来了,但她的梦想还没有消失,可她已经三十多岁了,基本上没有从头再来的可能。
于是她就将自己的梦想寄托在了女儿辰辰身上,从幼儿园开始,李女士就将辰辰送到了艺术学校参加专业的培训,当同龄的孩子都在外面玩耍时,辰辰却只能坐在课桌上听老师讲着一些不是太听得懂的知识。
其实李女士选择将女儿往星途上推不仅仅是因为她的那个梦,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因素是,辰辰长得很可爱,而且在走秀、表演等方面有着比较过人的天赋,因此从2012年开始,李女士就在老师的推荐下带着辰辰去参加各种电视节目的演出。
在镜头下,辰辰丝毫不露怯色,而且表演得也非常好,渐渐地,辰辰也在当地有了一点名气,但李女士为辰辰定下的目标却远不止于此,她希望辰辰未来能够走向全国,甚至走向世界。正巧,在2013年时,李女士偶然在网上看到了一家大型童星策划公司招收童装模特的广告。
随后李女士毫不犹豫地就给辰辰报了名,因为在李女士看来,这就是辰辰进入娱乐圈的一块敲门砖,最后辰辰成功入选,但这时李女士才知道,就算是入选,也需要和公司签订一份为期五年的艺人经纪合同之后才能够得到该公司提供的各种资源。
一开始李女士是不愿意签的,因为一旦签下这份合同,那么在未来的五年里,辰辰的资源就只能够靠这家公司,就算公司不给辰辰资源,辰辰也只能被这家公司套牢,因为在合同中有两条这样的规定:
“若接其他公司或者个人为其安排的活动,应当经甲方同意。擅自接受客户私下活动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八万元。”这让李女士有了顾虑,但紧接着,该公司的代表人卢某却突然找到她,他称辰辰就算签了合同也可以去参加其他公司的拍摄、演出等,只要提前跟他打声招呼就行。
而且公司还会给辰辰提供专业的培训以及她平时无法得到的资源。有了这个保证之后,李女士毫不犹豫地就签下了合同。但之后的情况却与卢某保证的有所不同,辰辰虽然接受了一定的培训,也参加过一些拍摄活动,但这与李女士设想的完全不同,公司给出的资源实在太少了,再这样下去,辰辰进入娱乐圈就只能是一个梦。
可她已经替辰辰签了合同,如果违约就需要承担高额的违约金,当初她为了培养辰辰,不顾丈夫的反对卖掉了鞋厂,如今她们家的经济条件已经大不如前,根本无法承担违约金。可李女士也不愿意看着辰辰就这样被消磨时光。
于是她便开始四处为辰辰寻找资源,2014年,在辰辰曾学习过的一家艺术学校的推荐下,辰辰参加了北京那场大型走秀活动,而李女士却没有按照合同提前通知卢某,因为在此之前她也曾做过这样的事,不过事后似乎并没有什么问题,再加上卢某与该艺术学校的校长有一些过节,李女士害怕辰辰会因此错过这次机会,所以就没有告诉卢某,并与艺校签订了合同。
之后便有了开头的那一幕,卢某将李女士告上了法庭,称她六次违反合同规定带着辰辰参加其他的演艺活动,需要承担违约金48万元,再加上解除合同的违约金8万元,共计56万元。那么李女士究竟该不该赔?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卢某能够举证证明李女士的确存在6次违约行为,那么李女士就需要支付给公司48万元的违约金。
但解除合同的违约金实际上是不受法律所认可的,因为李女士与公司签订的是一份委托合同,其合同的主体为辰辰,但她才六岁,不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因此合同的双方应当是李女士与公司。
而解除委托合同产生赔偿的情况是有一定限制的,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而公司未能出具相关证据证明自身因为李女士擅自解除合同而受到了损失,而且也只出具了李女士两次违约的证据,因此法院最后判决,李女士只需向公司赔偿两场演出的违约金共计16万元,这场纠纷才有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