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场因姐妹争夫引发的伦理悲剧
电视剧《芈月传》中芈月作为楚国的公主,她是作为她姐姐的媵侍来到秦国,也就是陪着姐姐一起嫁给秦王,姐妹们两人共嫁一夫,这在古代并不稀奇,而且还有一个专门的制度,叫做媵制婚姻,在《左传》有媵制的记录:“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诸侯一聘九女,诸侯不再娶。
它主要也是在春秋战国时期盛行,大概的意思也就是古代贵族女子在出嫁时,要以自己的妹妹或者是侄女作为陪嫁一起嫁到婆家去,这样陪嫁的女子便叫“媵”,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小妾,她的地位是要低于正妻,但若是正妻去世她会有更大的上位优势,所以这也是一些贵族为了保障自家的权益,才想出这样的办法。
当然这是在古代,在现在我们这样文明的社会,早已经杜绝这样的封建制度,现在对于伦理人们都特别地在意也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出现。今天要跟大家分析的也是一桩跟姐妹相关的伦理案件,发生在2015年的北京,两亲姐妹为了一男子,相互之间暗算,彼此伤害,最终导致悲剧收场。她们之间发生什么事情?男子跟他们又是什么关系?
2015年8月,北京某医院接收了一名怀孕的女子叫张卉(化名),医生告诉她,可能是她不小心误服了打胎药,现在情况很危急,孩子没办法保留,只能进行流产手术,张卉悲痛不已,她不记得有吃错过什么东西,怎么可能服用打胎药?经过反复的思考,只有一个可能就是今天下午,她跟一个叫朱婷婷(化名)的女人喝了咖啡,应该是朱婷婷在她的咖啡里面下了药。
朱婷婷是谁?跟她有什么仇恨?要下这样的毒手残害张卉。于是第二天张卉便去找朱婷婷对质,朱婷婷对自己下药的事供认不讳,但她表示自己是受人指使,她只是一个帮凶,真正的主谋另有他人。得到这个消息的张卉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个主谋居然是她的亲姐姐张菁(化名)。朱婷婷说的是实话吗?亲姐姐会对自己下手吗?他们姐妹之间又有什么仇怨?
张卉在老家一直都没有找到工作,在2014年11月的时候她的姐姐张菁突然联系上她,说要她来北京,姐姐已经替她在姐夫的公司找了一份工作,于是张卉便从老家河南安阳去了北京姐姐家。其实对于姐姐张菁她一直都非常的羡慕,甚至说有些嫉妒。因为张菁从小就比她成绩好,张菁在北京读大学,她却读的职高。
而且张菁毕业以后就留在北京工作,而且没多久还找了一个北京当地的老公刘松茂,最主要的是结婚第二年,刘松茂家里就被拆迁了,拆迁款一共360万外加3套两居室,那刘松茂成了一个妥妥的千万富豪。张菁的这一切幸福都让张卉无比的羡慕与嫉妒,她觉得凭什么张菁要比她过得好那么多,不论是年纪还是相貌对比张菁她都占优势。
其实张菁的生活根本就没她想象的那么幸福,她来到北京以后,张菁告诉张卉,姐夫刘茂松自从家里拆迁变得有钱以后,就出现问题,曾经还出轨过公司的一个女同事,如果不是她想办法把他们之间拆散,估计她现在早就已经被刘茂松抛弃了,而且现在她好不容易怀孕了不希望她跟刘茂松之间的婚姻再出现什么问题。
所以把张卉找来北京一是给解决工作的问题另一方面是想要张卉帮她监督刘松茂。张菁怎么也不会想到这是自己在引狼入室。张卉接应了姐姐张菁的要求,从这以后她跟刘茂松两人每天一起上班下班,随着接触的时间越久,刘茂松对张卉动了歪心思,张卉本来还拒绝过,但看着自己姐姐过着富足的生活,内心便有所动摇,于是便跟刘茂松发生了不正当的关系。
两人的关系本来一直都是保持在地下,姐姐张菁也从未对他们之间有所怀疑。但张卉可能是没什么经验,不懂得保护自己,她不小心怀上了刘茂松的孩子,那肯定再也瞒不住,很快她怀孕的事情就被张菁知道,张菁要求刘松茂带着张卉去做人流,张卉怎么可能会同意,因为她知道孩子就是她最大的筹码,不仅不愿意打掉孩子,还要张菁跟刘茂松离婚。
这下两姐妹彻底反目,而刘茂松却向着张卉,这让张菁心理变得越来越扭曲,想着一定要报复张卉。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走入极端的张菁,居然找了刘茂松曾经出轨的那个女同事,也就是开头说道的给张卉下药的朱婷婷,她答应只要朱婷婷能除掉张卉肚子里的孩子,她就给朱婷婷15万的报酬,朱婷婷刚好经济上有些困难,没怎么思考就答应了。
张卉知道自己的姐姐居然联合别人来谋害自己,难道她就会这样接受现实吗?如果她会这样心软当初应该也就不会跟刘茂松走到一起,她此刻对张菁充满了怨恨,于是她便在8月13号趁着张菁不在家,偷偷往张菁喝水的保温杯中倒入了10克秋水仙碱,还好张菁中毒以后被发现得到及时的救治保住了一命,但身体各项机能受到一定的损害。
在整个案件中,张卉和张菁以及帮凶朱婷婷,她们三个都已经构成犯罪。张卉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犯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张卉在主观意识上有杀人的动机,客观上也实施了犯罪,即使最后的结果未遂,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是未遂对比既遂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至于张菁和朱婷婷,他们的主观目的是伤害张卉肚子里的孩子,并不是想杀害张卉本人,最后也导致张卉流产,在法律上有规定对于未出生的胎儿构成伤害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为了一个男人,这三个女人最终把自己送进监狱,也不知道她们在狱中是否会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