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剖腹取子案回顾:女子因生不出孩子,便残忍剖开孕妇肚子夺子
为什么我们总是在赞美母爱的伟大,是因为我们知道每一个孕育新生命的母亲是伟大的是值得敬佩的,即使十月怀胎备受折磨,一朝分娩痛不欲生,可大部分的女性还是认为自己只有诞生了一个新的生命自己的人生才是最完整的。
但是总有一些人没有做“妈妈”的资格,但是自己又特别想当妈妈怎么办?香港的这位女子为了让自己成为妈妈做出了一个让人觉得丧心病狂的事情,残忍的剖开孕妇的肚子,夺走孩子,只为满足自己一己私欲。这是要多狠心的人才会做出这样的事?
这个狠毒的女人叫粱倩婷,她出生在一个香港的普通家庭,在她童年的时候父母因为感情不和经常吵架,即使在她出生以后,争吵也从未停止过,这给她的童年造成了不少的阴影,在她五岁的时候父母终于没在吵,因为离婚了,母亲因为受不了父亲就这样直接走了,这让她从小便失去母爱,父亲也对她不管不顾。从小便把她丢给爷爷奶奶。
小的时候爷爷奶奶还管得住,但是到了青少年正是叛逆的时候,爷爷奶奶根本就管不住她,父母又不管她,没有任何的管束,她更加肆无忌惮,很早就辍学,10几岁就谈起了恋爱,都还是10岁的小孩压根不懂得保护自己,在18岁那年,她怀孕了,对方也还是个孩子又怎么会想着要负责,听说她怀孕以后就跑了,粱倩婷只好瞒着家人,自己偷偷打掉孩子。
这次的事情给她身体造成不小的伤害,只是此时的她还不知道,在2007年她结婚了,其实对于她这样童年经历父母婚姻失败的对于婚姻应该会有一些排斥的心理,但是粱倩婷不同她特别渴望自己有一个完整的家,她甚至想着自己不幸的童年能在自己的孩子身上得到弥补,所以她特别希望自己能有一个孩子。
她想要圆满的家庭,有一个可爱的孩子,但是不管她怎么努力都没有怀孩子,去医院检查才知道之前自己打掉孩子导致她现在已经没有办法生育,这对于这么极致想做妈妈的她来说无疑是一个天大的打击,婆婆在得知原因之后也对她尽是指责,还有邻居对她说三道四,这让她心理开始变得越来越扭曲。
让她更加不爽的这个时候公司平时跟她玩得最好一个同事告诉她,自己怀孕了,看着同事开心幸福跟她分享喜悦的样子,让她嫉妒到了极点甚至产生怨恨,为什么别人可以有孩子,自己就不可以?顿时心里各种不满,憎恨自己不幸的童年,憎恨年少时的爱情,心里对于孩子的渴望已经不只是一个母亲在期盼自己的孩子那种感情,变成一种畸形的心理。
对于孩子渴望的畸形让她变得疯狂,她甚至开始撒谎说自己怀孕,伪造自己的B超各种能够证明自己怀孕的材料,给自己做假肚子,为什么她要这么做?因为她此刻心里有一个非常可怕的想法,既然自己生不出孩子那就抢同事的,做这一切都是为了迷惑同事,为以后好抢同事的孩子。
2008年9月同事快到预产期,同事已经请假回家,自己终究是个假的啊,眼看马上就要到预产期了,这可让她怎么办?这个时候她想了一个办法,在网上发帖,谎称自己家里有小孩但是母婴用品买多用不完,现在要免费赠送出去,为了显得逼真一点她在网上发布各种母婴产品的图片迷惑别人。
还真有人跟她联系,其中跟她联系的好几个人,有的才几个月,最终她选择了一个也是快要临盆的孕妇,以自己不方便出门为借口将其约到家中,然后先趁着该孕妇没注意的时候用家里的电话线将其勒晕,然后扒开孕妇的衣服拿着水果刀就对着孕妇的肚子直接开剖,就看着孕肚上的鲜血一直流,此刻她早已经癫狂。
直到她的丈夫回到家看到这恐怖的一面,赶紧报警并联系医院,孕妇经过抢救,命算是保住了,但是肚中的胎儿却成了植物人,没过多久便离开了人世,因为是在香港发生的最终粱倩婷因为她残忍的行为被控告谋杀罪,及“误杀罪”,香港没有死刑,最高刑罚就是“终身监禁”。最终法院以谋杀罪,及“误杀罪”,判她有期徒刑10年。
如果按照内地的法律来看,粱倩婷有预谋的对孕妇动手,无疑是属于故意伤害罪,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就构成故意伤害的行为。而且她行为特别残忍,对于社会的危害也很大,造成的后果也是极其严重的。
按照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她的行为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情节是属于严重范围,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若是她是在内地审判可能判刑结果就会有所不同。
粱倩婷她因童年的不幸便已经造成了她心理的扭曲,她想做母亲的心是好的,但是当她的目的变得不再单纯的时候,想法就变得畸形,做出的选择残忍,伤害了无辜的人,也害了自己,每个女人都有做母亲的权利,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可能会有一些外在因素导致无法生育,选择合法的途径可以是试管婴儿,千万不要走向违法的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