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逃犯“黑桃A”落网记:逃亡17年,在闹市跳楼自杀却砸死路人
多行不义必自毙,这个用来形容畏罪潜逃在外17年的林锦成,再恰当不过。他自己应该也没想到会以这样方式落网。2014年12月4日晚19时26分,一个五六十岁的男子,在荔湾广场南塔五楼东侧,跨越栏杆纵身跳下,正好砸中路过的男子陈某,陈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坠楼男子暂无生命危险。
警方立马对跳楼男子进行追查,在医院里面男子怎么都不肯说出自己的身份,只说因为家里人都抛弃了他,对生活已经失去信心,所以他才会选择轻生,至于砸死陈某,他也是无意的。一个本该享受天伦之乐的年纪,为何会被家人抛弃?警方觉得这事有蹊跷,便拿他的生物物证进行检验对比,没想到这个跳楼自杀,居然牵扯出了一桩陈年命案。
跳楼的男子就是逃亡17年的广州悍匪“黑桃A”林锦成,17年前他又做了何事?为何会成为通缉犯?1997年元旦凌晨,林锦成伙伙同李冲经密谋,各携带手枪一支在越秀区人民北路南海渔村附近伺机抢劫。,抢到了价值11万元的劳力士金表和现金千元,1月4日,林锦成与李冲的踪迹败露,警方全力追捕。
警察与两名歹徒交火,李冲当场被击毙。林锦成则开枪射伤了一名民警,抢走其配枪,挟持了一摩托车逃逸,之后他便开始隐姓埋名,到处躲藏,由于当时的刑侦条件有限,警方也没能找到他更多的线索,将他及时逮捕;但警方也从未放弃对他的追捕,2012年4月11日,广州警方印制扑克牌通缉令,将54名有重案在身的通缉犯资料印制成一副特殊的扑克牌,借此向群众征集线索,b级逃犯林锦成就是其中的“黑桃A”。
没想到却在17年后的2014年,他以自杀的方式自投罗网,逃了这么多年的人,又为何要自杀?林锦成从小就是一个不太安分的人,年轻的时候好不容易娶了亲,还生了一个孩子,但他却没有因为成家而有所改变,依然小偷小摸不断,甚至染上了毒瘾,妻子开始还没放弃他,期盼他会浪子回头,可是他却无动于衷,在97年犯下命案逃亡以后,妻子彻底跟他决裂。
与他离了婚,女儿也因为他早早辍学,而他的心中最放不下的就是女儿,心中充满愧疚,有家不能归的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如此不断变换身份的日子什么时候到头?2014年五十来岁的他,不知是不是因为年纪渐大,越发思念女儿、家人,选择回到广州;但奈何家人无论如何都不愿意接纳他。
然后他的身体因为长期吸毒也早已垮掉,疾病缠身又害怕自己通缉犯的身份被人发现,心中的积郁不敢跟任何人说,内心长时间的压抑,导致他最终心态崩溃,于是他决定用跳楼自杀来了结这前路渺茫的一生。只是没想到他意外砸死了人,自杀没成功反倒曝光身份,还多增添了一个罪名。
自杀不犯罪,但是像他这样自杀导致他人死亡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即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去他这次自杀导致陈某的意外死亡,他在之前的也多次进行犯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抢夺枪支罪等等罪行。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严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故意伤害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犯故意杀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指的是公然夺取国家机关、军警人员和民兵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按照《刑法》抢夺枪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最终,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抢夺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总和刑期2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此外,当年被射伤的梁警官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向林锦成索赔39万余元。法庭判决赔偿2万元。陈某生的妻女也要求林锦成赔偿死亡赔偿金等84万余元,法院判决赔偿丧葬费3.2万元。林锦成当庭表示对判决没有意见,不上诉。
据林锦成后来自己交代,他逃亡的这17年,没有一天睡过一个安稳觉,总是在不断地更换名字,都没有真正地做过一天真实的自己,现在落网了对他来说也是一件好事。他对不起那些曾被他伤害的人,如果可以他宁愿选择死刑。像他这样一个罪行累累的人,也不知道他这样的忏悔是否是真心?但不管怎么忏悔,他犯下的罪孽都无法抹掉。